当前位置:首页 > 2016年信用工程建设奖励办法
四、绩效工资考核方式
实行信用工程建设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分月、年考核兑现绩效工资。信用工程考核分值占月考核分值10分。年度综合考核以四个季度考核平均分计算。
月份考核
月份考核以10分制计分,重点考核信用村维护和创建工作。得分直接参与月份绩效工资分配。 (一)涉农网点考核 1.资料报送(2分)
按照联社的要求及时、完整、正确报送各种资料,没按时报送资料数据的,一项(次)扣0.5分;报送的资料数据不正确的,一组数据扣0.5分;扣分不超过基础分。
2.信用村维护及创建(5分)
信用乡镇网点:信用村维护(5分) 对已经创建的信用村认真开展维护工作,信用村维护合格率达100%的,计满分;合格率在100%以下的按比例计分。考核以《长顺县农村信用社信用工程建设月报表》作为考核依据。
非信用乡镇网点:信用村维护(3分) 对已经创建的信用村认真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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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维护工作,信用村维护合格率达100%的,计满分;合格率在100%以下的按比例计分。考核以《长顺县农村信用社信用工程建设月报表》作为考核依据;信用村创建(2分) 按照联社安排的工作计划,按时完成信用村的创建任务,考核时点没完成信用村创建任务的,不得分。 3.信用工程宣传(3分)
每月开展不低于4次“金融夜校”培训,积极宣传信用工程建设及精准扶贫等相关优惠政策。每场培训会均要有信息,无信息的均视为没有开展培训。信息报送应包含:图片信息(显示培训会场景)、时间、地点、培训人数等均要在信息中写明。少一场扣1分,扣分不超过基础分。
(二)无农户小额信贷业务的网点,取全县网点考核平均分。
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分定性、定量两大指标,分四个季度单独考核,以四个季度得分计算年度综合得分,参与年度综合分配和评奖。 (一)涉农网点考核
第一部分定性类指标考核(100分)权重为40% 1.组织成立(5分)
成立有以乡(镇)长为组长的乡镇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成立有以信用社主任为组长的以村为单位的信用农户评级工作领导小组的,计满分。少一组织不得分,人员变动后,三个月内没调整小组成员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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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案制定(5分)
以村为单位制定《2016年信用村维护工作方案》的计满分,少一个村不得分。非信用镇的网点以社为单位制定《信用工程创建工作推进方案》的计满分,无《方案》不得分。
3.建档评级(20分) (1)农户建档评级(15分)
以录入信贷系统建档评级数为依据,开展对符合条件的农户(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外出务工农户)进行建档评级,要求建档评级授信完整真实,建档面要求达100%,达不到要求的按比例计分。 (2)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档、评级(5分)
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档、评级面达100%计5分,未完成按比例计分(以农头贷管理办法建档评级)。
4.柜面放贷(10分)
已获批复的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贷款,全面实行柜面放贷,经检查,未实行柜面放贷的,一个村扣2分,扣分不超过基础分。
5.召开《研讨会》(20分)
信用社要与村支两委加强工作对接,按季召开《信用村维护或创建工作研讨会》,向村支两委通报信用村指标的变动情况,共同商讨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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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创建或维护良策,确保信用村指标继续优化,未召开的不得分(以会议记录及会议照片为考核依据)。
6.经济档案管理(40分) (1)资料归档合规及时(10分)
按照《农户经济档案资料归档范围》和《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将资料分别归入资信档案和信贷档案建档管理,归档不及时的,超一天,一份档案扣1分。
(2)经济档案资料,内容完整、齐全、有效(15分)
按《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建档顺序将资料编制目录,建档管理,内容完整、齐全、有效。资信档案(资信调查表、评级审批表、授信通知书)不齐或过时无效的,一户档案扣1分;信贷档案(借款申请、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明、贷款跟踪调查表、信用农户年检表、授信额度调整表)应有未有或过时无效的,一份档案扣2分。已完结的信贷业务,没及时抽出,以组为单位建档装盒管理的,一个村民组扣2分。
(3)建立健全各种档案管理登记薄(5分)
建立“档案目录管理登记薄”、“经济档案调阅登记簿”、“经济档案交接登记簿”、“终结信贷业务管理登记簿”、“经济档案销毁登记簿”五个登记簿;少一个登记薄扣2分;调阅、移交、抽档、销毁档案未按要求及时进行登记的,一份档案扣1分。
(4)严格档案管理、规范工作纪律(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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