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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论文;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教研人员需提供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有较高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如期结题(参与者应为省级课题子课题负责人,且有子课题方案),其成果视作同级论文1篇。
三、中小学教学研究机构中教研员申报除具备上述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担任教研员前是所教学科的优秀教师,任教研员后,仍坚持参加中小学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活动。
四、中小学校领导申报除具备上述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担任领导职务前是所教学科的优秀教师,担任领导职务后仍然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每周任课时数不少于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1/3,所教学科教学质量仍保持较高水平。
五、同等条件下,具有半年及以上乡镇学校支教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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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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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名教师呈报表
姓名:
任教学科: 所在学校: 所在县(市、区): 填表日期:
徐州市教育局
填表说明
1、《推荐表》由被推荐者所在学校负责填写。填写前请先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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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有关评选文件。《推荐表》一式二份,审批盖章后,存入本人档案、主管部门各一份。
2、《推荐表》全面、具体地反映被推荐人选的政治与业务素质、能力、教育教学水平,已取得的成就及教书育人事迹。填写必须认真负责,严谨准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逐项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对于含糊不清、不合要求及字迹潦草者,不予受理。
3、《推荐表》有关栏目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栏目序号,并按序装订成册。
4、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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