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同济大学校辩论队队长杨皓辩论心得完整版
来就是提出方的论证义务,所以这也要求打算通过一些事例或数据作为重要观点的辩手必须对本方的这些重要论据有非常清楚的了解,这样才不会被对方的论据质疑所击垮。
源地址:http://blog.renren.com/GetEntry.do?id=705408658&owner=324163525 来源:熊瑶的日志 | 分享 974 | 浏览 2419 评论 | 分享 | 赞 | 举报
李佳慧 2012-10-31 13:07
回复陶偲聪: 不知道…… 回复
叶磊 2012-10-31 20:33 @王卓宇 回复
周世基 2012-10-31 20:34
回复叶磊:回复
谢叶哥,其实杨皓这周二在立信有一场讲座的。
东华辩协 2012-10-31 20:40
@陶嘉诚 @四维 @沈博斐 @徐陆 @赵祎平 @陆光杨┓Jerome 回复
叶磊 2012-10-31 20:40
回复周世基:是吧,没有票子
回复
周世基 2012-10-31 20:41
回复叶磊:额。。。是辩协组织的,但是因为我们院新生晚上都有课我就没让他们去,讲的蛮好的。 回复
叶磊 2012-10-31 20:41
回复周世基:嗯,呵呵以后吧 回复
周世基 2012-10-31 20:41
不如去听一场。 回复
周世基 2012-10-31 20:42
回复叶磊:嗯,机会还是蛮多的。 回复
高伟 2012-10-31 21:01
//赵瑞霖://田睿:先转//赵祎平://东华辩协:@陶嘉诚 @四维 @沈博斐 @徐陆 @赵祎平 @陆光杨┓Jerome //赵锦 Alex:分享日志 回复
刘嘉仪 2012-10-31 21:06 @付梦瑶 @谷雨 @关远 回复
赵锦 Alex 2012-10-31 21:12
回复周世基:............. 回复
谷雨 2012-10-31 21:15
回复刘嘉仪: 谢谢啦 回复
童颖 2012-10-31 21:31 @李王惠 回复
李王惠 2012-10-31 21:32
回复童颖: 你是要我像他学习么回复
童颖 2012-10-31 21:32
回复李王惠:也不是啦。这不是看到和你相关的么就@一下回复
陈谷雨 2012-10-31 21:40
楼上的名字好眼熟。。。 回复
吕亦旦 2012-10-31 21:41
回复陈谷雨: 哈哈 回复
刘恩雨 2012-10-31 23:36
//曾佳:分享日志 回复
李王惠 2012-11-01 00:04
回复童颖:感动了回复
朱晟俐 2012-11-02 14:47 @东华辩协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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