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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套系统支持不小于48编码信号源的直播、点播、录制应用,支持50路并发直播/点播。
2.3.3.1.1 实时直播
将编码信号源的高清视频、音频、计算机显示动态图像,进行网络实时直播。直播流分发到桌面电脑、领导办公室和相关会议室的解码播放器、专网上其他法院的接收设备,可通过IE浏览器实时接收直播的高清音视频,可高清解码进行图像集控中心大屏显示。
2.3.3.1.2 点播回放
具备点播服务功能,根据综合调度管理平台提供的点播服务需求,将存储的实况音视频记录文件转化为流播放,提供给桌面电脑IE浏览器,或领导办公室、相关会议室的解码播放器高清解码,点播可观看内容包括视频、音频和计算机屏幕内容以及庭审笔录、案件案由等信息。
2.3.3.1.3 同步录制
对编码信号源的信号在媒体流服务系统中进行同步录制,录制文件格式MP-4。可录制标清及高清视音频信号和计算机动态屏幕内容(DVI或VGA信号)。
支持标清及高清视音频信号和VGA/DVI信号的任意组合录制,可满足拼接大屏录制等更多应用的需求。
2.3.3.1.4 多格式VGA/DVI信号录制
支持普通4:3模式以及16:9/16:10宽屏模式,可满足从640X480到1280x1024等各种分辨率录制需要;
帧率范围可达1-30帧/秒,可满足录制播放动态视频的计算机屏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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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1.5 录制控制
具备录制过程的暂停/恢复控制。
可定制录制的文件的分割时长,对一个录制任务所产品的每个文件大小及时长自由设置。
多路信号组合录制,同目录管理。
2.3.3.1.6 文件管理
系统控制台软件可对录制好的文件进行管理,可进行更名、删除、下载、归档等操作。
2.3.3.1.7 分离式部署
应采用基于IP网络的分布式部署方式,实现信号采集和信号处理的分离,编码信号源与媒体流服务系统可以分别部署于现场(法庭、监控点、执行点、下级法院等)和中心机房,前台及后台通过IP网络(内网或专网)进行通讯。
2.3.4 与各系统的接口服务器
满足与审判业务数据中心和用户中心的接口互联要求。
满足与智慧/科技法庭系统、智慧云法庭系统、智慧调解录音录像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立案窗口录音录像系统、执行相关应用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各类音视频信息输入系统的接口互联要求。
满足与智慧督查、图像集控中心调度系统、可视化等信息输出应用系统的接口要求。 满足与下级法院二级平台的接口互联要求及与上级法院平台的接口互联要求。 与其他各类系统的信息互联交互接口程序,包括与上下级法院音视频综合调度管理平台的接口系统,可在相关系统的流媒体服务器上同步运行,不单独配置服务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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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音视频信息存储系统
音视频综合调度管理平台负责存储法院内各音视频应用系统的音视频信息资源,由于音视频信息占用的存储空间极大,因此平台需要建立一个大容量、可方便扩充的存储系统。
2.3.5.1 存储区域网络选择
由于音视频信息量大,并具有不断扩充的需要,加之音视频综合调度管理平台的流媒体服务器数量较多,因此需要在存储系统中采用存储区域网络结构,使多台流媒体服务器可以与一台或多台磁盘阵列系统连接。
从大数据应用的模式上,还可考虑设立专门的大数据应用存储服务器,每台服务器内部设置大容量磁盘阵列。这种部署方式对多服务器进行并行大数据挖掘最为有利。
2.3.6 平台应用周边接口控制设备
2.3.6.1
平台解码播放器
平台解码播放器分为两类:
? 仅针对H.264/H.265视频编码的解码和AAC-LC音频编码的解码播放器 ? 需要附加业务、人员信息的应用解码播放器
标准编码信号解码播放器
此类解码播放器适合于法院服务大厅、楼层显示等应用,也适合在图像集控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播放无需业务信息的图像,如安防监控、车辆监控、执行现场回传等,只对音视频信息进行解码播放 配置:
标准编码信号解码播放器根据应用场所需求配置数量。 应用解码播放器
应用解码播放器在提供音视频信息的解码外,还需要将平台提供的附加业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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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实时笔录等)或人员信息(案件参与人员信息、监控人脸识别人员信息)同时进行显示。 配置:
应用解码播放器用于图像集控中心、重要办公室显示器、会议室大屏、执行指挥中心等场所的包含业务、人员信息的解码播放,需根据应用场所需求配置相应数量。
2.3.6.2 平台编码器
对于法院内可能存在的少量线缆传输信号源,可设置平台编码器进行标准音视频编码,以便在平台内进行调度分发和存储信息。 配置:
平台编码器用于对本地线传信号进行编码,以便于在网络平台调度分发,可根据应用需求配置相应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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