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评估重点
薪酬水平或激励机制是否具有吸引力。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应重点关注上述三个方面。
考虑到三个方面,评估人员就要区分大、中型银行和小银行的不同情况。如小银行岗位设臵相对简单,可能存在1人多岗现象,但岗位职责能够涵盖监管统计工作内容,并且履职情况较好,那么可以评为大体符合。若大、中型银行岗位设臵即使数量相对较多,但可能存在岗位专业化不足、覆盖面不全、激励机制不合理,那么也可以评为较不符合。
一般情况下,评估人员主要根据这三方面的评估重点,对银行的监管统计岗位设臵状况做出判断。例如某大型银行监管统计岗位数量较多,但没有设臵数据分析岗位,对监管统计岗位的绩效工资水平明显低于同级其他岗位,存在岗位激励不足,监管统计资源经费也常常得不到保障,评估组对各项标准的评级为:3.1为符合,3.2为符合,3.3为较不符合,3.4位较不符合,3.5位较不符合。综合考虑该行岗位设臵问题较多,评估组对该项原则评为较不符合。
具体标准:
3.1银行在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设立与本行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满足监管统计工作需要的监管统计专职岗位。
[评估重点]:
1.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是否设臵监管统计专职岗位。 2.监管统计专职岗位数量是否能够满足监管统计工作的需要。 3.是否能够随着工作量的增长而增加岗位设臵。
3.2银行在其他监管统计相关业务部门设立与其部门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满足监管统计工作需要的监管统计专职或兼职岗位。
[评估重点]:
1.其他监管统计相关业务部门是否配备了专、兼职统计岗位。
2.其他监管统计相关业务部门专、兼岗位职责是否能够满足监管统计工作需要。 3.3 银行对监管统计岗位的设置涵盖监管统计所有的工作任务和内容,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各岗位均设立A、B角。
[评估重点]:
1.A、B角岗位设臵是否涉及数据报送、制度建设、分析应用等工作内容。 2.监管统计岗位设臵的分工是否明确。 3.监管统计岗位AB角是否有效。
3.4银行对监管统计岗位的财务预算满足各岗位履职所需,包括设备、差旅、培训等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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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评估重点]:
1.银行财务预算中能否包含监管统计岗位的差旅所需。
2.银行能否满足监管统计岗位数据系统设备维护或升级的资金需要。 3.银行能否满足参与银监会培训或自身开展培训而发生的费用需求。
3.5银行监管统计岗位薪酬水平能够吸引和留住合格的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能体现职业成长发展的良好通道。
[评估重点]:
1.监管统计岗位的薪酬水平与全行类似岗位的比较情况。 2.监管统计岗位的吸引力和发展前景。 原则4 团队建设
银行建设一支满足监管统计工作需要的专业队伍,并建立有利于提高监管统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促进其职业成长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
[总体把握]:
原则4强调银行监管统计工作团队的建设,要求银行建设一支满足监管统计工作需要的专业队伍,并通过建立一系列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监管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促进其职业成长发展。本原则前两条标准是对监管统计团队建设的基本要求,即首先要有一支在人员数量和专业水平上能够满足监管统计工作需要的团队,而后两条标准则在不断提高监管统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积极性和促进其职业成长等方面提出的更高要求。
在对本原则进行总体评估时,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是人员数量的匹配性,二是人员素质和培训状况,三是激励环境和机制。一般情况下,应综合考虑三方面的情况得出原则的评级结论,但如有任何一方面存在严重缺陷,则应考虑短板效应。
例如:某银行人员数量可以满足监管统计需求,人员素质优秀,培训状况良好,但对监管统计人员的定级低于同级其他部门人员水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统计人员积极性的发挥。评估组对各项标准的评估为:4.1符合,4.2大体符合,4.3符合,4.4较不符合,综合考虑将本原则评为“大体符合”,但在整改建议中评估组明确提出银行应对其针对监管统计人员激励机制和措施进行完善和整,提高团队建设的可持续性。
具体标准:
4.1银行应根据监管统计岗位职责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满足监管统计工作需要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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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人员。
[评估重点]:
1.归口管理部门专职监管统计岗位配备的人员数量是否与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匹配,是否随规模扩大及复杂程度提高而逐步补充新的人员。
2.其他业务条线是否也配备了相应的专、兼职监管统计人员,兼职监管统计人员岗位职责能否满足其承担的监管统计工作需要,并能够与归口管理部门的监管统计岗位人员相互协调配合。
4.2监管统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银行业务,具备必要的协调和沟通能力。
[评估重点]:
1.监管统计人员是否具备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满足监管统计岗位的职责所需。 2.监管统计人员对银行业务和对风险的熟悉程度。
3.监管统计人员对非现场及客户风险统计制度的熟练掌握程度。 4.监管统计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协调和沟通能力。
4.3银行对监管统计人员定期进行科学、系统的培训,培训的内容、方式和频度能满足监管统计工作的需要。
[评估重点]:关键是培训内容和覆盖面。 1.考察对归口管理部门统计人员培训的覆盖面
2.对监管统计相关业务部门专、兼职统计人员的培训覆盖面 3.各项监管统计业务和相关风险业务培训的覆盖面。 4.是否能对新入职、轮岗人员做出培训安排。
4.4银行建立对监管统计人员合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创造有利于提高监管统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促进其职业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
[评估重点]:
1.银行有无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2.银行对监管统计岗位人员的考核机制是否合理。 3.监管统计人员对绩效考核和职业发展前景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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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度建设
原则5 管理制度
银行建立全面、科学、有效的监管统计管理制度,保证监管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总体把握]:
原则5的核心是把握银行监管统计管理制度的全面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并以正式文件形式进行贯彻,以保证监管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标准5.1是要求银行建立的管理制度内容既要全面,又要科学、有效,同时组织形式规范,辅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印发,标准5.1是整个原则5的基础;标准5.2是要求银行通过持续评价不仅要保证制度建立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还要发现制度中不完善的内容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标准5.3是要求银行主动将管理制度向监管机构备案,并且重大事项要有汇报,通过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保证制度的全面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建立全面、科学、有效的监管统计管理制度,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渐近的过程,在评估管理制度时,既要注重良好标准的统一性,又要注重银行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综合评估。对于成立时间较短或规模较小的银行,评估可以更侧重于统计管理制度建立的全面性,而对于成立时间较长、规模较大的银行,评估可以更侧重于统计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在实际评估过程中,一般而言,原则5的最终评估结论不会高于标准5.1的评估结论,例如在评估某银行时,标准5.1为较不符合,标准5.2为大体符合,标准5.3为大体符合,但考虑到该行管理制度的内容没有涉及到部门间的协调机制,相关业务部门的统计管理制度也不够完善,对数据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最终该原则被评为较不符合。
具体标准:
5.1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牵头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建立符合银行监管要求的统计管理制度。统计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管理、部门职责、协调机制、安全保密、系统保障、监督检查、数据质量控制以及监管统计数据源管理等方面,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执行。
[评估重点]:
1.统计管理制度的内容是否全面,考察和评估银行制定的统计管理制度是否包括组织管理、部门职责、协调机制、安全保密、系统保障、监督检查、数据质量控制以及监管统计数据源管理等内容。其中,关注管理制度是否包涵协调机制和数据质量控制的内容。
2.统计管理制度的内容是否科学、合理。例如,在部门职责分工方面,归口管理部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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