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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系统强化阶段商经知识产权法卷(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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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8 3:54:19

题目: 第 1 题 (ID: 23064 ) 某单位因排放污水而致附近10余户农户的庄稼遭受损失。下列有关表述中哪些是错误的? 选项: A. 若该单位能证明其污水排放标准是符合有关排污标准规定的,则该单位不承担民事责任

B. 若该单位能证明主观上确无任何过失,则不承担民事责任

C. 若造成财产的重大损失,可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D. 受害农户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正确答案: ABD 参考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由此可知,只要造成环境污染危害,即使该单位能证明其污水排放标准是符合有关排污标准规定的,或者该单位能证明主观上确无任何过失,也应承担民事责任,AB选项表述错误,当选。 第43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知,若造成财产的重大损失,可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C选项表述正确,不当选。

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由此可知,D选项中“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的表述错误,当选。 查看评论(0)

题目: 第 2 题 (ID: 23599 ) 依我国《产品质量法》,下列机构在何种情况下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选项: A. 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未依法要求其改正,该产品因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损失[ 考点精析5181 ]

B. 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未依法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资格,该产品因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损失

C. 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 考点精析5183 ]

D.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该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 考点精析5184 ]

正确答案: ABC 参考解析: 《产品质量法》第57条第3款规定:“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未依法要求其改正或者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资格的,对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认证资格。”由此可知,AB选项均为法条的规定,正确。 第58条规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知,C选项为法条的规定,正确。 第25条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国家机关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不得以对产品进行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第67条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国家机关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或者以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消除影响,有违法收入的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消除影响,有违法收入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收入一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质量检验资格。由此可知,法律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其责任形式并非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所以D选项说法错误。 查看评论(0)

题目: 第 3 题 (ID: 23720 ) 房屋所有权人以营利为目的,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之上建成的房屋出租,对于其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的处理办法,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 归房屋所有权人

B. 由房屋所有权人与国家各分一半

C. 上缴国家

D.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正确答案: AB 参考解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6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由此可知,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应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所以,CD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AB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查看评论(0)

题目: 第 4 题 (ID: 24945 ) 下列有关破产债权申报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哪些?

选项: A.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

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考点精析6127 ]

B. 未到期的债权不得进行债权申报

C.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债权人不得进行债权申报

D. 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不得进行债权申报

正确答案: BCD 参考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A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

第44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46条第1款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故B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当选。

第47条规定,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CD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当选。 查看评论(0)

题目: 第 5 题 (ID: 24964 ) 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汇票一张,出票人为丙公司,付款人为丁公司,承兑人为戊公司。甲公司可以在下列哪些情况下行使追索权: 选项: A. 乙公司申请注销法人资格

B. 丙公司被宣告破产

C. 丁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D. 戊公司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正确答案: CD 参考解析:

《票据法》第61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A选项于法无据,B选项中的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CD选项符合第三项的规定,当选。 查看评论(0)

题目: 第 6 题 (ID: 25416 )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表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选项: A. 委托他人进行企业的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B.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

C.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D. 个人独资企业的从业人员不得少于8人

正确答案: ABC 参考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9条规定,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故ABC选项均为法条的规定,正确,当选。

第8条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可见,法律并未要求个人独资企业的从业人员不得少于8人,D选项错误,不当选。 查看评论(0)

题目: 第 7 题 (ID: 25657 ) 下列股票转让行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选项: A. 发起人某甲在公司成立一年后将所持的本公司股份转让给他人

B. 公司监事某乙持有本公司股票1万股,在任职的第三年将其中的2000股转让给他人

C. 股东某丙仅以背书方式,将其持有的记名股票转让

D. 股东某丁在咖啡厅将其所持有的不记名股票通过交付给受让人的方式转让

正确答案: ABD 参考解析:

《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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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第 1 题 (ID: 23064 ) 某单位因排放污水而致附近10余户农户的庄稼遭受损失。下列有关表述中哪些是错误的? 选项: A. 若该单位能证明其污水排放标准是符合有关排污标准规定的,则该单位不承担民事责任 B. 若该单位能证明主观上确无任何过失,则不承担民事责任 C. 若造成财产的重大损失,可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D. 受害农户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正确答案: ABD 参考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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