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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二级航道二期工程大源渡航电枢纽
二线船闸及鱼道工程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大源渡 二线船闸及鱼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6年06月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增强项目经理部全体员工安全意识,使全体员工能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技能,防范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相关要求,参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公路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源渡二线船闸及鱼道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参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
第三条 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项目部分管安全副经理(安全总监)负责组织综合部、安全、工程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每年1月20日前根据施工计划及工程施工特点制订本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按计划实施。
第四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
大源渡二线船闸及鱼道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有相关的人员。 第五条 安全培训教育形式
(一)会议讲座。主要有:专题会议学习、安全知识讲座、座谈会等。 (二)发放刊物。主要有:利用公司刊物、印刷制品和项目部自编宣传手册等,宣教安全。
(三)宣传教育。主要有:设置安全宣传牌、安全宣传栏、安全宣传横幅、安全标语、安全宣传画等。
(四)音像制品。主要有:安全教育光碟、安全讲座录象等。
(五)现场教育。主要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习惯性违章进行现场口头教育,重点明确操作要求和管理规定等内容。
(六)实景模拟。设置模拟场景提供亲身体验式安全教育,主要涉及劳动防护用品规范穿戴、安全防护措施规范设置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 安全培训教育类别及责任人
结合本项目特点将安全教育培训分为专题教育、专项教育、其他教育等类别。 (一)专题教育
1、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由技术部组织各部门参加,重点对施工队或班组负责人进行教育,必要时可按照工种类别或施工队分批次组织专门的季节性教育。
2、节假日安全教育:由安全部组织各部门参加,对主要管理人员进行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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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培训。
(二)专项教育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培训学习:由分管安全副经理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与对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施工队或班组的负责人)进行的培训学习。
2、管理制度、应急知识等专题宣传教育:由安全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管理制度的教育学习主要针对管理人员、应急知识可结合岗前教育或交底对一线作业人员组织学习。
(三)其他教育
1、岗前安全教育:公司级教育由分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人进行教育(可采用录制光盘的形式教育);项目级教育由安全部负责人进行授课;班组级教育由所属施工队负责人授课。
2、外培、委培教育:主要是指项目部持证人员的取证培训、延期再教育等以及邀请行业内专家、专业培训机构开展的安全管理培训。
第七条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一)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公司级(一级)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 (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3)本单位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4)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
(5)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2、项目部级(二级)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2)本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3)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机械设备、电气安全、高处作业等基础知识;
(5)防火、防毒、防尘、防暴、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施工的基本知识。
3、班组级(三级)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主要内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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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二)专题、专项教育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
1、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特种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7、有关事故案例; 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教育、节假日的安全教育的培训内容,在做好常规安全知识培训基础上,根据教育主题增加相关教育内容。
第九条 教育培训的学时要求
全体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2次的在岗安全教育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16学时;三级安全教育根据人员进场情况全过程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每年教育时间不少于32学时;复工人员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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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教育培训考核要求
岗前安全教育:以考试成绩作为培训合格与否的标准。考核采取笔试、口试(问答)、实际操作等形式,以书面考核为主。
专题、专项教育:经常性、季节性教育、节假日等以学完规定课时为考核依据,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取证或复培教育以取得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作为考核合格依据。
第十一条 特定情况的教育培训要求:
(一)项目部全体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
(二)对国家规定的电工作业、场内机动车辆、金属焊接(气割)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除接受项目部的一般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外,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训练,经政府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
(三)凡离开原生产岗位(包括病、伤、产假)一个月以上者,在复工时必须由班组进行安全教育,离开六个月内者,要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 安全教育培训相关要求
(一)教育培训地点:项目活动室、会议室。
(二)记录:安全部负责每次教育培训的记录和存档工作。
(三)对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专项教育培训活动开展培训效果评审,评审分为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评价调查和安全教育培训改进两个步骤。
(四)项目部每年年底将本年度历次教育培训效果评审材料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本项目教育培训年度评审报告,未涉及跨年的年度,在项目结束后对本项目历次教育培训效果评审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本项目教育培训评审报告,并报分公司人力资源部。
(五)评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不限于):教育培训类别描述、各类别教育培训效果概述、教育培训内容的应用落实程度、存在的不足、原因分析、改进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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