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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筒扳手 活动扳手 把 把 4 4 七、质量控制及检验
7.1质量控制
7.1.1道碴材质必须符合现行《铁路碎石道碴》(TB/T2140)中一级道碴标准。
7.1.2铺轨前底碴整平碾压,压实密度不低于1.6g/cm3,必须在线路中心挑60cm宽5cm深的槽,以防压断枕木。
7.1.3铺轨前在铺轨前进方向右侧枕木头的位置撒上白灰线,以保证铺轨的方向。
7.1.4有缝线路必须根据实测轨温计算设计轨缝,根据设计轨缝来控制铺轨时的实。
7.2 质量检验
7.2.1按规范标准重点检查线路中线、方向、轨缝、接头相错量,配件安装缺损情况,认真填写工程日志,轨缝登记表,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工作。
7.2.2负责丈量钢轨接头实际进出曲线,桥头尺寸,丈量龙口轨长度清点线路料。
7.2.3执行各工序施工技术要求有关质量标准。 八、安全保证措施
8.1组织机构人员
为确保九景衢铁路浙江段铺架工程PG32铺轨机铺轨顺利完成,项目部成立了九景衢铁路PG32铺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PG32铺轨机铺轨施工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许宝健
副组长:程祥林、陈志远、潘永杰、吴世俊 成 员: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各施工队队长 8.2工作小组相关职责
8.2.1正对本工程施工特点,制定适用于本工程的管理规程及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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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建立健全铺轨施工记录台账,按时做好统计分析工作。 8.2.3针对负责铺轨施工的相关人员进行选拔、确定和培训工作; 8.2.4参加现场施工检查工作。 8.3 PG32铺轨机操作规程 8.3.1一般规定
1.本规程适用于操作PG32铺轨机的机组人员、铺设轨排的全体作业人员。
2.操作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岗位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3.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上岗前六小时禁止饮酒。禁止工作时在司机室内饮食、阅读、闲谈。主机运转中,司机不得离开岗位。
4.作业过程中,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报告机长。待排除异常情况后,方能开车。
5.经常检查吊轨小车、钢丝绳的状态,有异常时要采取措施。 6.人员离机时,必须在车轮下打好铁鞋、木楔或止轮器。 7.主机必须定点铺轨;禁止利用PG32铺轨机架设桥梁。 8.3.2组装
1.组装前必须对各部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经过长途运输各部分有无损坏、变形及其它异常。如有异常,必须处理。
2.选择平直线路组立龙门吊,线路坡度小于3‰,曲线半径大于2000米。 3.铺轨机组装后必须经过全面检查方可投入正式使用:包括机臂、立柱总成、吊轨小车、吊轨扁担、起升和吊轨小车运行机构、摆头机构、拖拉机构、车辆及走行机构的检查。主要钢结构无变形,焊缝无开裂等。
4.组装后必需进行试运转,试运转项目如下: (1)吊轨小车起吊,走行; (2)轨排拖拉系统; (3)机臂摆头、横移; (4)液压系统及电气系统试验; (5)主机、机动平车走行、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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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仪表齐全、有效。
试运转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排除,禁止有不正常情况时强行投入施工。
8.3.3自力走行
1.每班必须检查转向架、弹簧片应无裂纹,车钩、牵引电机、悬挂、万向联轴节及牵引齿轮箱等应完好;非自力走行时,必须使牵引齿轮箱处于空档状态。
2.启动后,必须检查制动风管、塞门、空压机、压力表等应正常,并试验制动机性能;检查闸瓦厚度、勾贝行程、开口销、各制动传动杆连接销轴润滑情况,不符规定时,应进行更换或调整或给油。制动系统不正常时,必须进行处理,禁止机况异常时开车走行。
3.司机室操纵手柄和仪表显示应保持良好。
4.司机确认开车信号后,方可起步。起步前,必须鸣笛示警,并缓解制动。起步时,应缓慢转动调速旋钮。如果电流超过额定(或经常起动电流)值很多仍不能起步,应查明原因,不准强行继续起动。
5.铺轨机低位长途自力走行时速度不得超过16km/h;铺轨作业时,自行速度不得大于12km/h。
6.铺轨时,必须在轨道前端安装止轮器,以防主机越出轨道端部。 7.停车时,必须先将调速旋钮置于零位,再断电制动。以免烧损电气装置。人员离机时,必须在车轮前后打好铁楔。有大风或台风警报时,应采取防风措施。
8.长途自力走行时,机臂应降至最低位。 8.3.4铺轨作业
1.铺轨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作业人员分工明确,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操作室。
2.铺轨作业中,铺轨机走行速度不得超过12km/h,主机前端停在距轨头1米处制动,下坡道时在轨头安装止轮器。
3.两滚轮平联挂后必须安装车钩缓冲停止器,并用8号铁结将提钩杆捆牢。 4.2号车运行前,必须将封车装置升起,做好导轨的制动措施,防止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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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滑动。
5.2号车距1号车50~100米时必须一度停车,并检查制动系统是否良好;对位速度不得大于0.5km/h,严禁2号车撞击主机。
6.2号车与主机对位后,应先将主机内的导轨回送至2号车付托辊上,再将轨排垛拖拉进主机内。轨排垛拖入主机内后,在主机尾部插入后封车柱,以防轨排后溜。导轨顶升和移轨作业需密切关注,防止导轨倾翻伤人。
7.主机内的轨排垛不得妨碍吊轨小车走行,吊轨小车走行轨上不得有异物。 8.轨排挂钩人员挂好钩后要从侧面下至车体上,禁止站在起吊的轨排上。起吊前要有人观察、指挥、确保各板钩钩牢后方可起吊。
9.吊轨小车工作前,应先检查钢丝绳状况,起吊轨排时,必须先鸣铃示警,吊起后,必须确认吊挂稳固,方可鸣铃开动吊轨小车走行。
10.线路左右偏差超过70mm时,应停止铺轨,以防翻机。
11.铺轨机作业时,应设有专人观察车轮运行状态。若发现线路下沉或轮缘上轨,成立即向作业指挥人员或司机发出信号。
12.铺轨机运转中,机组各部工作人员应经常观察各仪表、指示灯、制动机构、走行机构,电气、液压装置、电缆悬挂、钢丝绳等工作是否正常;龙门架,机臂等各处焊缝是否有裂纹。出现异常时,必须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13.停止作业时,应将张紧油缸活塞杆缩回使钢丝绳处于放松状态, 14.轨排拖拉机构,除回送导轨外,一般不反向拖拉;特别需要时,反向拖拉重量不能大于60T(平直线路上)。
15.吊轨小车进出前后立柱以前,机臂应移动(或摆动)至中间位置方可使吊轨小车走行,防止吊轨小车碰撞司机室及立柱。
16.摆臂前,应检查摆臂钢丝绳的状况,应保持其处于张紧状态和性能完好;应经常检查前后横梁是否清洁,并保持滑道适当的润滑;摆臂完成后,要将大臂摆正。
17.风力超过六级时不得进行铺轨作业。 8.3.5挂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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