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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项目申报资料装订顺序
一、封面及版面格式
1、项目代码暂不填写,待省出库后填写。要与贷款贴息项目连续排序编号。
2、项目名称要规范准确。按规定要求设计版面格式。 3、县级呈请资料、项目可研报告(申报书)、附图、附件之间用彩色软纸分隔。
二、呈请资料
县级项目申报请示,2-1、2-2、2-3-2附表(加盖红章、另提交电子版),县财政局配套承诺意见,县级要件核查资料、考察意见,企业保证书、企业承诺书(贷款贴息项目除外)。农发办责任书签字盖章后单独提交(一式五份)。
三、可研报告(申报书)封面及目录 四、可研报告(申报书)正文
县级农发办主任或主管主任作为项目负责人要标注在可研报告7.1[申报书四.(四)中]。
五、附表
1、编写人员附表说明,要避免全部为开发人员情况。 2、申报种植业项目及扩建、改建项目应分别列出“有项目”与“无项目”相关表格。
3、申报养殖项目要填写生物资产费用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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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2、项目现状图(标注出拟建项目位置)。
3、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与现状图用不同颜色区别) 七、附件
1、企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意营业执照标明的经营范围,若法人变更,需提供原执照复印件及工商局变更登记注册证明。
2、合作社章程(要明确代表的比例)、相关制度及入社社员名单(包括姓名、身份、住址、身份证、联系方式),社员证、成员帐户、入社社员出资明细表(要有出资方式、比例)等。若社员人数有变动需提供增加新社员的大会决议、修改后的合作社章程和工商局变更登记注册证明。
3、2009—2010年度项目单位财务审计报告(龙头企业),2010年度项目单位财务审计报告(合作社)。合作社如有社员人数变化需审至2011年1-7月。新申报项目单位由市办委托专项审计,已立项实施2011年项目的单位不再审计。
4、土地使用证明(加工、流通项目必须是出让地和建设用地)或土地租赁、承包协议(种植、养殖项目用地)。
5、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审批手续(集中养殖项目、加工项目)或批复及证明材料(种植项目及散养项目)。
6、股东(社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申报项目及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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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集决议。项目自筹资金来源证明(单位自有资金和个人出资都要附银行对帐单)。
7、龙头企业认定材料。
8、企业信用等级证明(若项目涉及银行贷款)。 9、项目产品涉及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qs证、鲜奶收购许可证、鲜奶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证书。HACCP认证证书(产品涉及出口企业申报加工类项目)。
10、商标注册证书及获得国家、地方著名商标等证书。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原产地保护证书或证明。企业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
11、新技术、新工艺证明材料(若项目涉及新技术新工艺,如新技术认定证书、技术鉴定与推广意见、中试报告等)。与技术依托单位的合作协议。
12、产品销售合同。
13、与农户签定的种植养殖合同或协议(至少三份);与农户签订的种养合同明细统计表(包括姓名、住址、产品、数量、签字)。
14、县农工委(农办)出具的带动农户证明。 15、其它附件:水、电许可等证明文件;企业不欠税、工资、社会保险、银行贷款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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