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苍南县龙港镇江口村A-01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13)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14)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15)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16)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17)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2、根据温委发[2011]89号《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若干规定(试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撤换投标文件夹、更改报价的;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利害关系人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事项的;
(3)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办理投标事宜、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的(或担任不同单位的中心交易员);
(5)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处以上(含一处)错误一致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和各分项报价、综合单位分析表内容存在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0)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关键管理人员等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的;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或投标报价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13)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10.5中标候选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资格审查评审范围)
有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且处罚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年内的单位或具有其它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处于公示期(无公示期的按发文之日起3个月计)的监理单位不得参加投标。隐瞒上述不良行为记录参加投标的监理单位,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注:
①不良行为范围包括浙建监【2006】80号《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第十条规定和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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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不良行为范围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
③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范围包括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等。 ④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应在发出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完成。
10.6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及经营、财务状况发生变化的约定
(1)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无排序中标候选人的则重新招标。
(2)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10.7弄虚作假投标行为的认定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0.8招标、评标、中标无效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10.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存在的问题及错误提出澄清要求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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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义,则以招标人解释为准,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将另发补充文件,或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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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投标报价范围 编列内容 最高限价计算:工程造价基准暂按50000万元计;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为 637.35 万元,即费率 1.27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服务收费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作无效处理(无效标)。 评标基准价(M)的确定: ①若有效投标报价>7家,则由招标人在有效报价中通过业主打球的方式随机抽取7家,这7家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基数;如所有有效投标报价≤7家时,则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基数(注: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不纳入>7家或≤7家的家数计算范围)。 ②具体公式为:若有效报价>7家,(M)=(1-K)×(随机抽取的7家算术平均值); 若有效报价≤7家,(M)=(1- K)×(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确定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投标商务人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标评评标基准K值为招标人在开启各投标人商务标后,在0%、1%、2%三个号分标价的确定 码中随机抽取的一个下浮率。 准 以下情况时,该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范围: (70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的; 分) ②开商务标前投标人的投标已经被否决或已界定其投标文件(或报价)无效的; ③未提供投标函或投标函中无报价或投标函中出现两个及以上不同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④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风险控制价的取定方法:商务标开标后,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价后(当有效投标报价为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5家时,取所有有效报价平均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有效投标平均报价,下降10%作为风险控制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商务标得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商务标评评标基准价1%,扣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分值计算 0.5分;计算商务标报价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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