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戴国强 第三版商业银行 期末考试重点
⑤进出口服务业务,如代理行业务,出口保险业务等; 表外业务发展的原因
1.金融环境的波动加剧,利率、汇率变动频繁。 2.逃避金融管制
3.金融竞争的加剧,带来以下几个明显变化: 第一,银行需要寻找新的利润来源; 第二,银行需要降低业务的营运成本; 第三,提高资产报酬率的需要; 第四,新技术的广泛运用 管理
1信用评估制度 2业务风险评估制度 3双重审核制度
改进对表外业务风险管理的办法 1注重成本收益率 2注重杠杆比率管理 3注重流动性比例管理
表外业务(特别是狭义的表外业务)的特点
1.灵活性强:类型多,操作程序灵活,银行可以自主选择; 2.透明度低: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基本上不反映;
3.高杠杆作用:资本金要求低,“以小博大”功能显著;
4.交易高度集中:每笔交易金额巨大,参与的大银行居多,且经常为多个银行共同参与;
5.盈亏巨大:巨额收益与巨额损失共存。风险大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风险经常是集合出现的。表外业务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经营风险,定价风险等。第二,风险数额巨大,会对银行经营产生巨大的影响。如:巴林银行的破产倒闭问题。
担保(备用信用证、商业备用证) 担保业务:银行应某一交易中的一方申请,承诺当申请人不能履约时由银行承担对另一方的全部义务的行为。担保业务不占用银行的资金,但形成银行的或有负债,即当申请人(被担保人)不能按时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时,银行就必须代为履行付款等职责。
特点:银行在某一交易活动中以第三者的身份为现存业务进行担保,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包括违约风险、汇率风险、国家风险等。是一项风险较大的表外业务。 2.类型
(1)普通负债担保:银行应交易中某一方的要求,允诺当申请人不能履约时由银行承担对另一方的全部义务的行为。常以开具各种保函方式进行。如:投标保函,履约保函,还款保函,付款保函,赔偿保函,租赁保函等等。保函一经开出,即形成银行的或有负债。 (2)备用信用证:银行代表客户以信用证方式开出的,向第三者保证其客户必定履约的一种不可撤销的特殊信用证。多与商业票据的发行有关。当某个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试图通过发行商业票据融资时,常会面临不利的发行条件,此时它可以向一家银行申请备用信用证作为担保,一旦这家企业到期无力还本付息,则由发证行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实质为出借银行信用,是银行的或有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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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发行便利
票据发行便利: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中期周转性票据发行融资(5-7年)的承诺。根据这种承诺,借款人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发行短期票据,而包销银行承诺购买借款人未能出售的任何票据或承担提供备用信贷的责任。 远期利率协议 互换业务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交易对手在外汇交易过程中,根据事先制定的规则,在一段时期内交换一系列款项的支付活动。一般是出于筹资或避险的需要,在交易的期限、利率、币种等方面进行交换。
期货与期权 贷款出售 贷款出售:银行将已经发放出去的贷款出售给金融机构或其他投资者,出售贷款的银行将从中获取手续费收入。 类型包括:
(1)有追索权的贷款出售与没有追索权的贷款出售
第一,有追索权的贷款出售(贷款出售的一般形式,是银行的或有负债):出售
银行一般需继续提供售后服务,继续管理贷款抵押品、代收利息等,在借款人和购买人之间支付资金等。
第二,没有追索权的贷款出售(资产的转移与本金的收回):更改或转让。
中间业务概念(结算、代理)
传统的中间业务——商业银行不运用或较少运用自己的资财,以中间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业务或其他委托事项,为客户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支付结算
(一)定义与特点
1.定义:是银行代客户清偿债权债务、收付款项的中间业务,是一项传统的、典型的中间业务。
2.特点:业务量大,风险小,收益稳定。
代理业务
(一)定义与特点
代理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政府、企业单位、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居民个人等)的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代表委托人办理一些经双方议定的经济事务的业务。代理业务中,委托人和银行必须用契约方式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代理的范围、内容、期限以及纠纷的处理方式等,并由此而形成一定的法律关系。 特点:
第一,一般不要求被代理人转移财产所有权;
第二,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和法律行为; 第三,是典型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
狭义表外业务与传统中间业务的异同 1.联系(共同点)
(1)都不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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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基本相同的收入形态——非利息收入,如:各种服务费,手续费,佣金等; (3)在外延上有交叉,如:信用证业务,票据承兑业务等; 2.区别(不同点)
(1)属性不同:中间业务中,银行以中间人身份,代客户办理收付和委托事项,而不是以信用活动的一方出现。表外业务中,银行的或有资产、或有负债可能演变为事实上的资产或负债;银行可能会成为信用活动的一方当事人。
(2)范围不同:虽然两者之间业务有交叉,但还是有着比较明显的界限,可以区分两类业务。
(3)风险不同:狭义的表外业务风险较大,而传统中间业务的风险较小,甚至是无风险的。
(4)受金融当局管理的程度不同:因风险大小不同,所以两类业务受监管当局的管制程度不同,对狭义的表外业务管制程度会更为严厉一些。
第九章(重点!!)
结算业务(概念、基本类型、工具)
支付结算:是银行代客户清偿债权债务、收付款项的一项传统业务。 结算工具:
汇票: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到期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5本票: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出票人的金额。
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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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汇兑: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适用范围:企业、单位、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 方式:电汇、信汇;国内汇兑,国外汇兑。 2. 托收结算,包括国内托收和国际托收。 第一,国内托收
托收承付: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我国特有的异地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同城、异城均可使用。 第二,国际托收 第三,信用证结算
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具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在指定地点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信用证结算方式就是付款人把款项预先交存开户银行作为结算保证金,委托银行开出信用证,通知异地收款人的开户银行转告收款人,收款人若能按合同和信用证所载条款发货以后,银行即按信用证规定代付货款。
代理业务
(一)定义与特点
代理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政府、企业单位、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居民个人等)的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代表委托人办理一些经双方议定的经济事务的业务。代理业务中,委托人和银行必须用契约方式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代理的范围、内容、期限以及纠纷的处理方式等,并由此而形成一定的法律关系。 特点:
第一,一般不要求被代理人转移财产所有权;
第二,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和法律行为; 第三,是典型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
(二)商业银行发展代理业务的原因与意义
第一,是社会分工的必然趋势;可以满足自身没有能力办、或虽有能力办但成本太高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财产管理和业务处理的要求;促进企业平均经营成本下降,可以避免社会劳动的大量重复和消耗,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整个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
第二,对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单位与个人行为的规范化具有积极作用。
第三,能够充分发挥银行电子化程度高、资金实力强、人员素质好、业务网点多的资源优势,从而可以在不改变银行资产负债规模的条件下,获得更多的利润,成为银行新的效益增长点。
(三)商业银行代理业务的主要类型
1.代理收付款业务: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结算便捷的优势,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收付事宜的业务。 主要包括:
代理发放工资和离退休人员退休金;代理收付公用事业费、税款、劳务费、学费、有线电视费等;代理收取医疗保险费、管理并支付医疗保险费;受保险公司委托,代为办理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为消费者购买住房、汽车等办理个人分期付款业务等。 2.代理融通(代收账款):也称代收账款或应收账款权益售与,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以代理人身份代为收取应收账款,并为委托者提供资金融通的一项代理业务。 代理融通的产生和发展,主要是满足工商企业扩大销售和收回货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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