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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医药价格现状
关键词:医药价格 现状 成因
摘要:几年来,国家在整顿规范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秩序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仍是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焦点问题。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失衡,药价虚高,医疗服务费用增长、利用率偏低,医药价格调控效果不显著、价格监管乏力,是目前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文试就医药价格管理的内容、要求、现状和成因等进行分析研究。
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是百姓十分关心、政府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切实减轻病患者负担,是践行“三个代表”,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保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几年来,国家在整顿规范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秩序,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仍是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焦点问题。 一、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一)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含义和内容
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是由药品价格管理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两部分组成。药品价格管理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价格进行管理。目前,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共计1500余种,占药品品种数量的12%左右,约占市场份额的40%。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单位的医疗服务收费进行的管理。现行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是省、市两级分级管理,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全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挂号费、诊查费、普通病房床位费、护理费等主要医疗服务项目以及省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的政府指导价;设区市人民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所辖行政区域内设区市及以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除前述主要医疗服务项目外的医疗服务项目的政府指导价。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容以及服务成本测算方法四统一,为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坚决制止和严厉打击医疗服务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的医药费负担。
第二,统筹兼顾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与医药生产、流通、保险、体制等方面的多方利益关系。处理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与医药卫生体制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关系,处理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与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关系,处理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与促进药品生产、提高行业竞争力的关系。
第三,改革和完善政府医药价格决策机制。把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作为政府医药价格决策的基本准则,健全决策行为规则,规范决策操作程序,强化决策工作责任。
第四,立足当前放眼未来。敢于正视医药价格领域存在的弊端和问题,充分认清“看不起病,吃不起药”的本质和根源,从长谋划。努力寻求医药价格改革的新路径和新举措。 二、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现状
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失衡,药价虚高,医疗服务费用增长,医药价格调控效果不显著、价格监管乏力,是目前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上世纪80年代末,国家开始对医药领域进行改革,并于1992年开始放开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的绝大部分药品价格。医院药品零售采用市场价格加规定差率的浮动价格管理模式。由于医院垄断,药品价格一路飚升,患者医疗负担不断加重,群众“看病贵”的问题也由此产生。1996年国家开始重新管理药品价格,实施了整顿医药市场秩序、降低药品价格、制止医疗服务乱收费等一系列措施。10多年来,28次降价,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医疗费用过快增长,但仍然没有彻底改变医药价费的上涨势头。群众“看病贵”问题远未真正得到解决。
(一)药品价格方面
一是药品差价仍然很大。据估算,患者平均每支付100元药费,药厂只得30元,流通拿走40元,医院获利30元。二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存有明显缺陷。在降低药价方面的作用很不显著,本身亦有先天不足,就有1-2元的出厂价卖出10元的事。三是药品价格降价政策执行存在扭曲。如推迟降价时间、混淆药品质量等级、变相提高药品价格、改变药品剂型等。四是医疗管理凸显缺位。开大处方,多用药,开高价药等现象十分普遍。
(二)医疗服务价格方面
一是部分检查费用标准仍然偏高。我国医疗服务价格结构不合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许多大型高档医疗设备的检查费用偏高。二是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主要表现在:提高医院等级;添加检查项目。三是自立项目标准乱收费。主要包括:住院病人病历工本费、输液病人换瓶费等。四是其他问题。譬如:组合项目、打包收费。
三、形成现状的主要原因透析
我国药品价格已连续10年出现负增长的态势,但医疗费用仍保持10%以上的增长速度。这表明如果医疗单位垄断地位不打破,医疗补偿机制不完善,医药分业体制不解决,单纯依靠药品降价,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看病贵”的问题。
(一)现行的财政体制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存在偏差。一是财政投入严重不足。二是群众个人负担医药费用的比例过大。三是药品流通体制问题严重。四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存在偏差。
(二)医院垄断经营机制尚未得到实质性改变。医疗服务业是较为典型的垄断行业。在过去20多年的医疗改革中,国有医疗机构的垄断地位一直没有改变。因此,尽管国家大幅度降低药品价格,但占药品消费市场份额约85%的医疗单位,在“以药养医”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医疗补偿机制不到位的情况下,光靠降低药品价格并不是降低群众药费负担的根本办法。
(三)医患信息不对称导致医疗服务诚信缺失。医疗服务业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现象。由于患者不知道自己病情的真实情况,医生作为信息优势一方就可能会通过夸大患者的病情,利用患者出于对自身健康渴望的心理,使患者很容易形成对医院和医生的“过分依赖”,从而导致医生在医疗过程中,通过过度用药、用好药、乱开药方等方式,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医疗服务价格内部的比价结构不合理。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普遍偏低且结构不合理。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不能完全体现价值,体现医生技术性服务的医疗项目价格偏低。医疗服务性项目收费标准普遍偏低,与医疗服务支出和劳动成本不相匹配,一定程度上迫使医疗机构“以药养医”,药品销售收入成为医院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经济来源。
(五)政府对医疗市场的管理和监督乏力。几年来政府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的分类,发展的布局和规模,大型仪器的购置,新技术的采用,以及药品经营收入的分配使用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监管不到位和失察问题,造成医疗服务的社会公平性差,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低下。价格管理方面的明码标价、价格清单、单病种限价等管理规范执行到位率不高,打折扣现象比较普遍,无价格清单、住院不给每日清单、不执行单病种限价管理办法的现象也非少数,或多或少地助推医疗费用上涨。
参考文献 [1]赵小平,《价格管理实务》,中国市场出版社,2005年1月第1 版 [2]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06年10月第1版
[3]季树忠,《药品价格管理面临的困境和改革方向》,价格理论与实践,2005年第5期 [4]王娜,夏杰长,《政府行为下的医疗服务价格分析》,价格理论与实践,2006年第10期 [5]季树忠,《对深化医药价格改革的几点思考》,价格理论与实践,2006年第10期 [6]徐海燕,《药品价格问题成因及对策探讨》,江苏价格,200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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