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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11年1月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自考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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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4 14:10:56

民事责任,对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

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属于法律责任的一种,是保障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实现的重要措施,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人身权 right of the person

指与 人身相联系或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亦称人身非财产权。 人身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

无限责任,也称无限连带责任。是指对某种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对债务人偿付债务承担的一种连带性义务,连带责任人有义务督促债务人偿付债务,当债务人无力偿付债务时,他有义务代其偿付。 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无限责任企业的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的连带性义务,即当该投资人无力偿还其名下的债务份额时,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

有限责任即有限清偿责任,指投资人仅以自己投入企业的资本对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资不抵债的,其多余部分自然免除的责任形式。

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

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

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制定物权法,对明确物的归属,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法人,相对于自然人而言。自然人是以生命为存在特征的个人。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然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

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

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于王某等29人的优先受偿数额问题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等29人应在82万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等人应在抵押物变现价值210万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抵押权本质上是一种价值权、变现权和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的最终目的不在于是否取得抵押物的实体本身,而在于获得抵押物所体现的价值,以实现债权。因此,抵押权必须通过变价如折价、出卖或拍卖等方式才能最终得以实现,而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权。可见,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即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不完全履行债务时才具有现实性。若债权关系处于正常发展状态,债务人完全履行了债务,债权人亦受领给付,则抵押权归于消灭。因此,抵押物的价值仅在抵押权实现之时才能得以确定,在此之前,包括抵押权设定之时,抵押物的价值尚处于不确定状态。设定抵押权之时,当事人只能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作大致的判断,然而市场行情是瞬息万变、难以估测的。若抵押物价格猛跌,即使当初其价值超出债权额,亦无法担保全部债权得以实现;而以抵押的价格猛涨时,即使当初其价值低于主债权额,也可以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因此,要求抵押当事人在设定抵押之时即固定抵押物之价值,限制其所担保的债权额,实无必要,也不现实,更不合理。

在本案中,王某和棉织公司签订的抵押借款协议书明确约定:“棉织公司自愿以其10亩土地的使用权作抵押,以偿还310万元的借款”,该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既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侵犯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为有效协议。该协议明确约定抵押物为10亩土地的使用权,至于约定的该宗土地使用权327万元的价格,只是双方自行约定的价格,该价格可能高于当时的市场价值,也可能低于当时的市场价值,对于抵押物本身及其实际价值并没多大影响。同样道理,在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时,国土局对该宗土地作价82万元,该82万元也只是国土局的评估价值,与其实际价值可能存在出入。同时,如前所述,市场行情瞬息万变、难以估测,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化,该宗土地价值在实现抵押权时已达到了210万元,如仍以82万元的价值让王某受偿,显然违反了我国担保法的立法本意,也侵犯了王某等人的合法权益。上述情况是抵押物升值的情况,如果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在实现抵押权时贬值了,降到了82万元以下,当然也不可能仍让王某等人以82万元的价格优先受偿,因为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综上,王某等人应当在抵押物变现价值210万元的数额内优先受偿。

乙对甲..乙对甲有债权有要求甲交付字画的权利,他们有合同关系,甲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所以要负违约赔偿责任

案例一:王某优先受偿的数额为210万。因为李某已购买A的土地,作价210万,所以最后土地实际价格就是210万,王某只能取得这些

案例二:乙对甲有请求履行合同的权利,若甲不旅行即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乙对丙应该没什么权利啊,这个不知道!;并是否交款对乙的权利无影响,因为无论丙是否付款已

经取得对字画的所有权

(来自手机QQ2012 [iPhone]:语音对讲,高效沟通!)

案例三:没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两年,第一次到期时间为91,9,10,所以93,9,9日到诉讼时效。但之后B2000,10,1催告A还款,且A已签字,所以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应于2002,10,14到诉讼时效,但约定还款日期是2002,8,10没过诉讼时效,所以有权起诉 最高法院法释(1999)7号批复,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其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这几个题好难啊,答案很麻烦,我简要说的,不知道答案对不对,就是参考哈

应从1991年9月10算,诉讼有效期两年,截至1993年9月10日,因为在次2年期间权利人未主张权利,债务人未旅行义务,所以应已过速效期。疏松时效中断的特殊情况可达20年(1)权利人主张(2)义务人履行(3)直接提起疏松

停止侵害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其停止侵

害行为,这实际上是要求侵害人停止实施某种侵害行为

排除妨碍是指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不法阻碍或妨害时,有权请求加害人或排除或请求

人民法院强制排除;以保障权利正常行使的措施。

消除危险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权利人可以要求其采

取有效措施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这是广泛适用于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的责任方式,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返还不当得利(《 民法通则》 第92 条)。比如,由于货币的特殊性,如果侵占或不当得利的对象是他人货币的,只能发生不当得利的返还,而不发生原物返还问题。二是不法侵占他人财产,应当返还原物(《 民法通则》 第117 条〕 ,因返还原物而提起的诉讼称为返还之诉。返还之诉的权利人是财产的所有人、合法占有人或使用人,责任人只能是非法占有人,前提是原物尚存。如果原物已经毁损灭失,只能发生赔偿损失或恢复原状的请求。值得注意的是,《 民法通则》 第61 条与《 合同法》 第58 条规定的“返还财产”既可能是不当得利返还,也可能是基于物权请求权的返还原物。

恢复原状广义的恢复原状是指恢复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例如通过消除影响使被侵害的名誉权得到恢复。狭义的恢复原状是指将损害的财产修复,即通过修理恢复财产原有的状态。恢复原状的适用以须有修复的可能与必要为前提,如玉碎即不能适用此种责任形式。恢复原状在不同的场合适用具有不同的内涵。在合同法上,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合同无效、被撤销或部分的解除场合,通过恢复原状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状态达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在物权法上,恢复原状作为物权请求权的一种,意在使权利人恢复对物的原有的支配状态。在侵权法上,通过修理、重作、更换等方式使权利人的损失得以补偿。

修理、重作、更换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物权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包括修理、重作、

更换。修理、重作、更换也是民法通则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赔偿损失,是指合同当事人由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

造成财产上的损失时,由违约方以其财产赔偿对方所蒙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另一

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也可以约定违约金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之一,系保护人身权和知识产权的一种方法。指责令侵害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和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的行为人,为受害人恢复被损害的名誉。恢复名誉常常与消除影响合并适用。实际上,恢复名誉也就是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还可以与其他一些民事责任形式合并适用。

赔礼道歉也是适用于人身权遭受侵害的情形的责任形式,包括口头与书面等形式,赔礼

道歉作为一种责任形式.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障实施,故应在判决书中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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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对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属于法律责任的一种,是保障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实现的重要措施,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人身权 right of the person 指与 人身相联系或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亦称人身非财产权。 人身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 无限责任,也称无限连带责任。是指对某种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对债务人偿付债务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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