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13.9.5 卞庄二中教师出勤考核办法
卞庄二中教师出勤考核办法
为加强学校办公纪律,实现学校管理的公平、合理,从而调动全体教师工作的积极性,结合苍教人字[2011]6号文和苍教字[2013]2号文,制定以下考勤办法:
一.明确概念
1.迟到(考勤机8:00以后签到,下午14:00以后签到)上课铃后进入教室的。
2.旷工(抽查不在岗以及未签到)或学校期中、期末考试不参加。 3.事假。
4.旷会,包括升旗、例会等。 二.要求
1.教师每天两签到,两签退,两抽查,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2.请假以请假条为准,不见请假条视为旷工,教干请假必须找校长签字,教师请假先找年级主任签字、调课,再找值班校长签字后交办公室备查,请假一天以上必须由校长批准。
3.旷课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并且全校通报批评。
4.例会任何人不得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5.大型考试和学校集体活动,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公平透明,实事求是,考勤情况一周一通报,一月一总结。 7.各类请假期限参照苍教人字[2011]6号文处理。 8.凡未安排课的教职工必须参加签到,考勤。 三、考核
1、迟到一次考核扣2分 2、矿工一次考核扣4分 3、旷会一次考核扣5分
4、事假,一天记6节课,一学期请假超过15节课后,一节课扣1分 5、病假,以到教育局请假审批为准,只做记载不扣分 6、婚假,正常7天 7、丧假,正常3天
8、产假,正常产假以苍山县教体局的请假文件为准
9、上班期间,在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按旷工一次处理。如打牌、玩游戏、看电视剧、电影等 四、处理
1.每学期将考勤成绩纳入教职工千分综合量化中。
2.苍教人字【2011】6号文第2条,教职工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占用工作时间请事假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权限批准后方予准假。事假期限每次一般掌握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
3.苍教人字【2011】6号文第19条,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单位解除与其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同时由单位报财政部门停发工资,报人社部门核销工资,并报编制部门核销编制。
4.苍教人字【2011】6号文第20条,旷工之日起,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6天以上的达不到解除聘用合同条件的扣发一个月基本工资,符合解除聘用合同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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