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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获得信息时行为结果已成了事实,需要对其作出评价并决定是否采取行动以改正调整未来可能出现的同类行为。
4) ①例如学生犯了上课迟到的小错误,就给大家唱一支歌。
②学生们免不了要犯错误,犯了错误要想办法帮学生纠正。让学生写说明书等 ③让犯了骂人、打架等较重错误的学生写心理病历等等。
④总之,学到魏书生的有关控制的管理路论,受到了非常理想的效果。 答案二:涉及到前馈控制、即时控制、反馈控制几种类型。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大量运用的是前馈控制,对即时控制和反馈控制运用的不多,从魏书生的控制理念中我们看到了即时控制的好处,它可以及时纠正偏差,使损失被控制在较低程度。也看到了后馈控制的重要性,特别是他的很多控制方法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如:在班级管理中,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责任田”;老师上课发火不超过20秒;学生犯错误了唱歌;让学生写心理病历等,这些方法都值得我们借鉴。
通过学习,我们知道了三种控制类型应该互相补充,在管理中要有机的巧妙的加以利用,这样才能达到良好效果。
第六题:谈谈魏书生教育管理理念对你的启迪? 答案一:
1) 效能理念体现了可界定性,高效能和人文性,特别是人文性是效能管理非常明显的特征,正是因为这一特征,才能显出效能管理的长处。
2) 控制管理历年,其基本步骤具有四个方面,建立工作日,衡量实际工作情况,分析衡量实际工作结果和采取纠偏措施。
管理者要想更有效地运用控制管理,关键是要在系统设计之初,就对控制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给予充分,细致的考虑,构建一个有效的控制系统。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① 选择控制的重点
② 提高控制系统预测问题的能力 ③ 建立反馈机制 ④ 实行目标管理
⑤ 重视对监控者控制。
3) 人本管理理念,它是以人为核心的一种管理方略,其特征有相信人,依靠人,发展人和为了人。人本管理是现代化管理科学中的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略,教育管理也不例外,要能够使人本管理更有实效,产生更大的影响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① 明确需要 ② 明确职责
③ 检查过程的民主化 ④ 成果表彰的公开化。 答案二:
魏书生是当代著名的教育改革家,在多年的教育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教育管理理论,通过对魏书生教育思想的学习和研究,有了深深的启迪;
一、民主科学是指导我们教育教学工作的核心,是我们办好学校的法宝,更是学校领导者管理学校的出发点和归宿。魏书生教育管理思想的核心是民主与科学,没有民主与科学,便没有魏书生教育管理思想的形成。魏书生教育思想的民主对学校而言,教师是主人;对学生而言,学生是主人。校长应全心全意地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教师应真心实意的为学生服务。魏书生要求学校的领导要做到“多工作,少得利,勤服务,无亲疏”。所以校长必须找准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身份,牢记自己并不是主人而是公仆,应时时刻刻关心群众疾苦,为全校的师生员工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在师生员工被管理服务的同时,认识到自己是主人,应该行使自己的权利,尽主人的职责,想主人所想,干主人所干,千方百计地为学校管理服务,为学校的发展尽心尽力。魏书生教育思想的“科学”就是做一切事情都应该有计划、有检查、有评价、有总结。它的最大特点就是可行性。无论多么先进的理念,多么新颖的形式,多么美好的前景,如果对自己的教学,对自己的学校管理行不通,他都坚决不做,他所打算的,所计化的,所规划的一定是可行的。我们进行学校管理就应像他那样“说了算,定了干,一不做二不休”,避免随意性、主观臆断性,力求做到有序性、规范性和科学性。一件事情决定下来,就要说话算数,按计划认真去做,并且一做到底,决不半途而废。
二、从点滴入手,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使育人工作落到实处,让学生终生受益。魏书生说:“教育就是帮助人养成良好的习惯。”他认为:“行为养成习惯,习惯形成品质,品质决定命运。”富有哲理的论断,不仅道出了教育的职能,而且诠释了“习惯”的重要作用。我们要在魏书生关于教育对培养学生习惯的功能作用理论指导下,坚持不懈的对学生进行良好习惯的培养,从点滴入手,抓好学生行为中每一件小事,把握好每一生活行为中的细小环节,每一件事情都从一点一滴的细微处做起。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教会学生生活,全面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天道酬勤,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如果我们能努力践行魏书生教育管理思想、长期不懈的坚持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就一定能实现学校的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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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复习参考题答案(一)
一、填空题
1、校园伤害事故的特征包括主体的特定性、时间的特定性、地点的特定性、主观方面的特定性结果的特定性。
2、学校责任事故是指学校由于过错,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未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尽到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造成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承担事故的侵害赔偿责任。
3、如未成年人校园伤害事故中,加害人是学校和未成年人学校以外的第三人,则归责原则的适用应视加害行为而定。如属一般侵权行为,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如系环境污染人损害、动物致人损害或产品质量事故等,则适用无过错原则;如双方均无过错,则有可能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4、学校在校园伤害事故中的归责原则为过错原则。
5、校园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可以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学校责任、未成年学生及其监护人的责任和第三人责任。 6、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立即上报主管部门的形式有电话上报和文字上报。 7、目前我国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纠纷的途径主要有协商、调节和诉讼三种。 8、作为在校园伤害事故中具有特殊地位的主体即学校而言,其减责或免责条件主要包括不可抗拒、意外事件及第三人过错9、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心是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
10、在校园伤害事故中涉及法律责任追究应当包括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三个方面。 二、选择题
1.校园伤害事故的学生范围是指:(B) A.只要是学生就都属于
B.主要指未成年的中小学生,也包括幼儿园儿童 C.除社会学生以外所有全日制学生 D.从幼儿园儿童到大学升全部属于
2.以下举例中属于校方有故意的校园伤害事故的是:(C) A.体育课期间篮球架上的蓝筐脱落将学生砸伤 B.晚自习下课时发生学生踩踏事件
C.学校采用未经建筑部门审批的图纸建设围墙,围墙倒塌造成学生伤亡 D.食堂发生集体事物中毒
3.校园伤害事故责任者主要包括:(D)
①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直接负责的主观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②教育行政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③学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④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⑤学生
⑥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
A.①② B.④⑤⑥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⑤⑥
4.在校园伤害事故中,可以根据以下哪些依据判定学校存在过错?(C) ①教育教学手段或技术手段使用不当致使学生受到伤害
②教育教学活动中没有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
③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 ④学校没有及时采取干预和救治措置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或伤害程度加重 A.①② B.②③④ C.①②③④ D.③④
5.下列哪项不属于学校与在校未成年学生之间法律关系定位?(ACD) A.教育法律上的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 B.教育法律上的监护与被监护的关系 C.教育法律上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D.教育法律上的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
6.在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中,下列哪项是不能被采用的?(D)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公平责任原则 D.归责原则
7.下列哪些校园伤害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时可以免除学校责任?(B) ①洪水、海啸、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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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学生自杀
③学生本人或学生之间偶发的以外行为 ④学生突发疾病
A.①②③④ B.①② C.③④ D.②③④ 8.下列校园伤害事故中教师需要承担责任的是:(AB)
A.学生不遵守纪律被老师罚跑操场100圈学生在受罚过程中休克B.学生考试作弊被老师发现,该生在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当天服毒自杀
C.王、李两初二学生在课间嬉闹,老师已予告诫和制止,但学生未听从,后李不慎将王推倒致左臂骨折,老师发现后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家长
D.学生吴某在上课期间突然发生抽搐,老师发现后及时送医并尽快通知家长 9.目前,解决校园伤害事故赔偿来源最有效的途径是:(A) A.参加学校责任险 B.建立教师责任险 C.学校自筹资金
D.教育行政部门协助解决
10.下列校园事故中属于学生个人的是:(B)
①高某在体育课中心脏病突发死亡,其患有先天性心脏并未告知校方 ②王某和李某放学后在回家的路上玩耍,王某不慎将李某眼睛弄伤
③张某和于某在学校二楼室外楼梯玩耍时不慎坠到一楼,经查是学校楼梯栏杆不符合中小学建筑规定 ④张某和王某在上课时打闹,王某不慎将张某推倒造成李某胳膊骨折 A. ① B. ①② C. ①②③ D.①②③④ 三、简答题
1.如何理解校园伤害事故的定义及基本内涵?(见书9页)
答:一是事故必须是发生于中小学生接受学校教育期间;二是受害人为未成年在校受教育者;三是行为人已经对受害者造成了伤害的结果;四是伤害结果的发生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系;五是学校对伤害的发生如果有过错的,对此要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2.请简要论述学校与在校未成年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定位。 答:(1)、教育法律上的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 (2)、教育法律上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3)、教育法律上的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 (4)、学校履行教育、管理、保护职责的具体体现:
①校舍、设施安全 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 ③安全教育到位 ④及时救助受害学生 ⑤食品卫生
⑥教育批评注意方式方法 ⑦充分考虑不同学生的身心特点,照顾体质特异学生 ⑧对擅自离校或有危险行为的学生及时采取措施 ⑨严格教师的管理与监督 ⑩在以下几个特殊期间,尽职尽责:
a.到校时间 b.课间休息时间 c.午间休息时间 d.离校时间 e.晚自习时间 f.宿舍熄灯前后的时间 g.组织学生外出旅游或参观期间 3.导致校园伤害事故发生的学校方面的原因有哪些? 答:(1)、学校相关制度不严,管理不力 (2)、学校校舍、设备陈旧老化或设计不符合安全要求 (3)、教育教学活动中安全保护措施不力
4.校园伤害事故纠纷解决的调节中如何遵循自愿原则?
答:首先,校园伤害事故纠纷发生后,是否由校内调节委员会或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节,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不得采取任何强制的方法迫使当事人接受调节;其次,在调节具体纠纷时,要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不能采用任何压制逼迫甚至体罚等粗暴手段;第三,调节协议的达成及执行,也都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不能勉强,更不能在当事人思想不通、相互未达成谅解的情况下强迫他们达成协议和强制执行协议。
5.学校履行教育、管理、保护职责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1)、校舍、设施 (2)、安全管理制度健全 (3)、安全教育到位 (4)及时救助受害学生 (5)、食品卫生 (6)、教育、批评注意方式方法 (7)、充分考虑不同学生的身心特点,照顾体质特异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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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擅自离校或有危险行为的学生及时采取措施 (9)、严格教师的管理与监督 (10)、在以下几个特殊期间,尽职尽责 ①到校时间; ②课间休息时间; ③离校时间; ④午间休息时间; ⑤晚自习时间;
⑥宿舍熄灯前后的时间;
⑦组织学生外出旅游或参观时间。
6.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减责或免责?
答:学校简责或免责条件主要包括不可抗力、以外事件及第三人过错。
不可抗力只指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并且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支配和转移的力量,它包括某些社会现象(如战争等)。 意外事件是指非故意或者过失而偶然发生的事故。指学校即使尽到了合理注意的相应职责也难以遇见到事故的发生。 第三人过错是指学校和受伤害学生之外的第三人,对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或者伤害事故的扩大具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7.简述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 答 :一、事故现场的紧急处置 (一)预前制定事故处理预案,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二)及时救治受伤学生,第一时间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 (三)做好对其他学生和受害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 (四)注意事态发展,郑重对待承诺 二、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注意保护现场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伤害事故的报告制度,以便将本校发生的严重学生学生伤害事故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以便上级做出统筹安排,协助学校做好善后工作。上报形式:电话上报、文字上报。
三、调查取证,做好证据收集工作 (一)调查取证应当及时 (二)收集证据应当合法 (三)收集证据应当严谨 四、做好受伤学生的安抚工作
学校要对其受伤学生加以慰问,对学生和家长来说都是极大的安慰。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对学生加以关怀。往往可以打消对学校追究的想法。
8.校园伤害事故发生后如何追究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答: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作为教育者,是对学进行教育、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员,我国《教师法》第8条规定“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因此,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旅行法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由于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尽职责或违法行为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后果的,应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形式责任。
四、论述题
1.如果你所在学校有多名学生在校食堂用午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学校应该如何处理? 答:此类事故的发生原因在于学校,属于学校相关制度管理不严,管理不力。处置办法如下: 一、事故现场的紧急处置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园伤害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处理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的学生,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采取紧急救助措施。校长应当“靠前指挥”亲临第一线。在发生事故后,即使是未手到伤害的学生,一般也会因为惊吓导致情绪紧张、恐慌,此时学校应当通过班主任、心理教师等人员及时对其他学生进行安抚,使其情绪尽快平静。设身处地为家长着想,晓之以法、动之以情,让情绪激动的家长平静下来理智地思考问题。学校领导及相关人员应密切注意事态的发展,防止因校方过分软弱而导致家长物理取闹,要防止新的伤害发生,要注意保护好与伤害事故有关的教师、学生,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注意保护现场。组织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进行调查。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受伤害学生一般都遭受了严重的身心伤害学校要加以慰问,认真分析,认真研究,尽量收到良好的效果。
2.某小学举办春季运动会,三年级学生俞某与其他同学一起观看铅球比赛。李某是参加这次比赛的运动员。在李某之前的运动员投掷完毕后,担任裁判的教师到铅球比赛地点丈量投掷距离,俞某等几位同学随该老师进入落地区域内观看丈量结果。在老师和观看的同学尚未撤离运动区域时,李某接着投掷出的铅球,砸中尚未推出运动区的俞某头部,致其头部急性重型颅脑损伤,右额额部膜外出血。因治疗费用协商未果,原告诉致法院。
俞某称:被告中心小学对运动会组织管理不严密导致原告受伤,明显具有过错,应负民事责任。因此,要求学校赔偿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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