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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招标人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到户证明、转帐底单及基本账户开
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六、合同用款估算表
七、拟投入本合同工程合格分供方情况表 八、拟分包单位表 九、投标报价表格格式 十、指定主要清单项目报价表 十一、指定主要材料报价表
一、投标函
投标函
致: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在研究了贵公司提供的招标文件(含补充招标文件第号)和考察工程现场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人民币(大写)元(¥:元),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人民币(大写)元(¥:元))或者按照招标文件核定的另一金额,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工作。
2.如果贵公司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接到监理人的开工通知后,按其要求开工,并在245日历天的工期内完成本合同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该工期从监理人发布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算起。
3.如果贵公司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按贵公司认可的条件,以本投标函附录内写明的金额提交履约担保。
4.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180天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函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函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贵公司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贵我双方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我们理解,贵公司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贵公司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7.随同本投标函,我们出具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我方有如下情况之一,贵方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另选中标人:A、除不可抗力外,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B、中标,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放弃中标的;C、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贵方签订合同的;D、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E、签订合同时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方提交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F、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投标或骗取中标的。
投标人地址: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广兰道6号 投标人深圳市深装总装饰工程工业有限公司(盖章) 邮政编码: 518038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电 话: 0755-25847785
传 真: 0755-25847785 日期:2015年6月17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内容 条款 约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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