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蒙华项目实验室物资管理制度
中国中铁 新 建 蒙 西 至 华 中 铁 路 煤 运 铁 路 通 道 工 程 24 标
项目管理实验室活动 物资管理制度汇编
中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公安县制梁场
二〇一六年四月
物资管理
一、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1.总 则
1.1为进一步加强梁场物资管理工作,明确物资管理职责,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提高物资供应质量和管理水平,依据《蒙西华中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煤运通道项目物资设备管理细则》、《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中国中铁蒙华铁路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以实现物资管理由前台管理向后台管控转变,提高项目运行质量为目的,按照公司物资管理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梁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本制梁场
1.3 管理模式:物资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监督、分类管理、共同把关的管理原则。梁场的物资工作由局指挥部统一领导,实行局指挥部物机部负责监管,物资站负责集中供应,梁场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消耗核算的管理模式。
2.管理职责
2.1 梁场机物室管理职责
2.1.1 机物室是物资质量和成本管理的主责科室,对梁场的物资质量和成本负责。
2.1.2 根据施工组织安排和工程进度,在技术室配合下,及时提报物资采购申请计划,确保施工用料及时供应。
2.1.3 负责权限内工程用料的供方选择及采购管理工作。
2.1.4 负责进场物资(含甲供料)的接卸、搬运、报检、验收、仓储、发放、核算;建立进场物资收、发、存管理、报检、发放等相关台帐。
2.1.5 负责梁场管理权限内的等周转材料、小型机具及劳保用品的在库保管、发放、回收管理和分期摊销工作
2.1.6 负责在库物资的保管保养,并进行标准化标识,维护其使用性能,确保现场管理有序、规范。
2.1.7 负责及时填写物资业务单据,月末进行账务数据核对,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2.1.8 负责物资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梁场的落实工作。
2.1.9 负责物资消耗的控制工作,建立“分工号主要物资限(定)额供应台账”,实施限额发料。
2.1.10 合理归集物资成本,定期进行工地盘点,开展物资成本分析。
2.1.11 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工作。组织对废旧物资的鉴定工作,废旧物资处理前向公司物资部上报处理申请,按公司批示要求进行处理,并建立台帐进行管理。
1
2.1.12 在股份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中建立项目的基本信息,全面运用股份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
2.1.13 及时呈报上级部门要求的物资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3.物资计划管理
3.1 物资计划的编制原则
物资计划是物资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是做好物资采购供应、控制工程成本的有效依据和手段。编制物资计划应做到科学、合理、真实、准确。物资计划的编制应本着统筹兼顾,先重点、后一般,分期分批、留有余地的原则,防止计划偏大,造成物资积压浪费。 按着“谁提计划、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工程施工需要的物资按时到场,物资申请计划必须及时、准确和全面。
3.2 物资计划的编制内容 物资计划分为需求计划和采购(申请)计划。物资需求计划和物资采购(申请)计划分为总需用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份计划和调整计划。
3.2.1 物资需求计划的编制:物资需用计划是是由技术室根据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编制的各类物资需用的数量,形成《分工号主要物资需用数量明细表》、《主要物资总需用量计划表》,经技术室负责人审核,梁场总工审批后,传递至机物室。
3.2.2 主要物资月度采购(申请)计划由机物室以技术室提供的《主要物资月度需用量计划表》为基础,分“甲供”、“联采”、和“自购(集采)”材料三个类别,核减现有适用资源,适当考虑周转储备后编制。物资采购(申请)计划经梁场场长审批后实施,其中“甲供”、“联采”和“自购(集采)”的物资采购(申请)计划上报局指挥部物机部。除以上三种方式规定以外的其他工程辅助材料的采购按照集团公司、局指挥部的具体要求,以及公司物资部《二三项料网络竞价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实施采购。
3.2.3 主要物资月度采购(申请)计划应包含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技术性能指标、要求供应时间、到站、收料单位、收料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3.2.4 上报月份物资(采购)申请计划后,提前一周上报分批次进料计划给物资站,并同时上报局指挥部物机部备案。
3.3 物资计划编制上报时间 3.3.1 物资总需用计划:梁场“甲供”、“联采”、“自购(集采)”物资总需用量计划于工程施工图纸到齐一个月内编制完毕上报局指挥部物机部。
3.3.2 年度物资需用计划:每年9月20日之前由技术室提报下一年度“甲供”、“联采”、“自购(集采)”物资需用计划。
3.3.3 季度(分月)物资需求计划:每季度末月的5日前,技术室将“甲供”、“联采”、“自购(集采)”季度(分月)物资需求计划报送到机物室。如季度计划确需调整时,提出调整计划并详细说明原因,由机物室负责上报局指挥部物机部审核批复。
2
3.3.4 月度物资需求计划及采购申请计划:技术室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在前月15日前编报。
3.3.5 技术室的物资总需求计划、物资年度计划、物资季度(分月)需求计划、物资月度需求计划纸质版需要有机物室负责人、技术室负责人、梁场总工、梁场领导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物资月度采购(申请)计划还需要添加财务室负责人签字。
3.3.6 甲供、联采物资计划的上报按业主单位的相关要求执行。 3.4 物资计划的调整
3.4.1技术室在发生变更设计或调整施工任务时必须于3个工作日内提报物资需求调整计划,机物室必须在当日对物资需求和采购计划进行调整,防止因调整不及时而影响现场施工或造成库存积压。
3.4.2 甲供、联采物资计划、供应、保管管理按局指挥部物资管理实施细则中《甲供、联采物资专项管理》的规定执行。
4.采购合同管理 4.1 采购合同内容
采购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4.1.1 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要求、计量单位、数量、价格,有关费用的分担及结算方式、付款期限、结算银行及帐号等。
4.1.2 合理的损耗及计算方法,包装物的供应、回收及费用分担。
4.1.3 供货时间、运输方式、交货地点、接货单位或提货人、验收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
4.1.4 出现分歧的解决方式。 4.1.5 双方的违约责任。 4.2 合同签订原则
4.2.1 甲供、联采、集采物资合同评审及签订流程按集团公司、局指挥部物资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4.2.2自购物资合同评审流程及签订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原则上每批采购物资金额达20万元以上及与同一供应商预计累计采购金额超过 20万元以上的或采购对工程安全、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物资,均应签订书面采购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应执行公司法务部发布的《二公司工程项目标准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的范本,并补充完善相应的合同条款。
4.3 合同的评审
4.3.1 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前必须履行合同评审程序。
4.3.2 评审内容包括:合同条款表述的准确性、合法性,内容完整性,物资质量要求的合规性,供应时限要求的适应性,服务承诺的实现性,是否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3.3 对于权限范围内的自采物资采购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签前订须进行两级合同评审,报公司审批后签订。
3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