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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PMC部门作业流程,生管、采购与仓库管理制度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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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仓库单据应连号,中间不得有缺失情况出现,对于因开错单等原因作废的单据,由仓管员在作废的单据上注明“此

单作废”字样,并与其它单据一起保存,以备追溯;

4.4.5仓库组长随时对下属仓管员单据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单据填写、传递、接收、保存、输出等),要求操作不规

范者限期改善,并给予必要指导。 4.5帐薄处理规定

4.5.1帐薄登录一律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能用圆珠笔或铅笔记帐;

4.5.2帐薄登录要求内容完整、填写清晰,不可漏填重要项目,更不可乱涂乱写,帐薄应能体现物料异动过程和结果; 4.5.3帐薄登录要有合法、有效的单据作支持,不可凭空想象或有实物异动时而不开单据; 4.5.4当日产生的单据要在当日下班前完成帐目登录工作; 4.5.5帐务处理方法具体依《帐务处理规定》执行;

4.5.6仓库组长、稽核办、财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仓管员的帐务登录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确保

“帐、卡、物、证”一致。 4.6盘点规定

4.6.1仓库须按公司财务部门要求进行盘点配合,并负责呈报盘点结果。具体参照《盘点管理制度》执行; 4.6.2仓管员在发现库存出现异常状况时,应对异常物料实施抽查、抽盘作业;

4.6.3仓库组长、稽核专员、财务人员、PMC部人员应定期、不定期对仓库物料进行抽盘,并作为考核仓库人员工作绩

效的一项指标。 4.7退货产品及呆废料处理规定

4.7.1客户退货产品处理具体依《客户退货处理作业流程》执行; 4.7.2呆废物料处理具体依《呆废物料处理作业流程》执行。 4.8消防安全规定

4.8.1仓库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会使用仓库所属的安全消防设备、设施及消防器材(如消火栓、灭火器

等);

4.8.2仓库人员在摆放物料时不得堵塞安全消防通道,不得遮挡消防器材,必须保证仓库所属的安全消防设备设施、消

防器材能够在必要时立即投入使用;

4.8.3仓库人员有责任保证仓库所属安全消防设备设施的完整、完好;

4.8.4仓库人员有责任检查仓库所属安全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性,如消火栓能否喷水、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等。 4.9工作纪律规定

4.9.1仓管员应服从上级安排,做到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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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仓库人员应有良好的配合、服务意识,按要求做好备料、发料工作,并及时为相关部门提供准确的库存资讯报表

及信息;

4.9.3仓库人员不得监守自盗,严禁公物私用;

4.9.4仓库人员不得收受供应商礼金与物品,更不能因此损害公司利益; 4.9.5无关人员未经仓库人员允许,不得随意进入仓库;

4.9.6仓库人员有责任对违反仓库管理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不听的报仓库组长或开具《稽核处罚单》报稽核专员

处理;

4.9.7仓库人员因当天工作未完成而需加班时,必须服从加班安排;

4.9.8所有仓库人员离职或调岗,均须与接手人员办理好帐、物交接手续(包括物料的整理、盘点工作),因各种原因,

接手人员未能及时到位时,由仓库组长或仓库组长或仓库组长指定的代理人员办理交接。若未交接清楚,离职或调岗仓管员须延长在岗时间,直至完成交接为止;

4.9.9 仓管员因各种原因需请假时,必须填写《请假单》,经仓库组长审核同意,并有明确的职务代理人代理工作时,

方可批准请假;

4.9.10 PMC部主管、仓库组长、稽核专员应随时巡视仓库工作纪律情况,对违纪现象予以制止纠正,并采取相应预防措

施。

5.处罚规定

5.1无有效进、出仓手续资料,仓库人员进行物料收发的,处罚责任人30元/次,若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赔

偿管理制度》处理;

5.2离职或调岗仓管员未与接手人员办理帐、物交接的,处罚责任仓管员50元/次,若交接过程中接手人发现帐、物不

符的,处罚责任仓管员10元/种物料。交接清楚后出现的帐、物不符责任由接手人承担。 5.3收料进仓时,仓管员须按要求摆放物料,并做好标识,若违反,处罚责任仓管员5元/次; 5.4仓库备(发)料未遵循“先进先出”原则,而随意发料的,处罚责任仓管员5元/次; 5.5仓存物料没有建立帐、卡的,对责任仓管员处罚10元/种;

5.6不良品与良品必须分开储存、管理,并做明确标识,若违反,处罚责任仓管员10元/次; 5.7对存在批次、色差等不能混放的物料而未分开摆放的,处罚责任人10元/种;

5.8因搬运不当而造成物料损坏的,对责任人罚款10元/次,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赔偿管理制度》处理; 5.9违反单据、帐务、退货品及呆废料处理规定的,按流程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5.10非本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动用仓库物料,违者罚款20元/次;仓库人员听之任之、不加制止的,罚款10元/次; 5.11无关人员未经允许随意进入仓库,仓管员未制止的罚款10元/次;对于制止但未听者,罚款20元/次; 5.12在仓库内抽烟者,罚款200元/次,并对责任仓管员处以50元/次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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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仓库人员监守自盗或公物私用的,一经确查一律开除,扣除所有工资,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14收受供应商礼金与物品、损害公司利益的,一律开除,扣除所有工资,并按《赔偿管理制度》处理,情节严重的,

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15仓库组长因对下属监控不力而出现违规事件,应负部分连带责任,具体依《问责制》及《赔偿管理制度》处理; 5.16仓管员提供错误库存信息的,处罚责任人5元/次,若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赔偿管理制度》处理; 5.17对于盘点中出现的问题,按《盘点管理制度》处理; 5.18请假而未有职务代理人代理工作的,处罚责任人10元/次;

5.19违反本管理制度处罚规定末尽事项者,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相关制度、规定未明确的,一律处罚5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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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资产管理,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使公司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下阶段的销售、生产计划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依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0适用范围

2、1存货: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制品、半成品、产成品等; 2、2货币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银行票据等;

2、3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列入长期待摊费用的有形资产等(如模具); 2、4客供物料;

2、5存放于外协厂商的本厂物料(必要时)。 3、0职责

3、1PMC部(仓库):负责仓库物料盘点及执行盈亏处理工作;

3、2财务部:负责盘点组织;主导盘点工作;负责盘点盈亏调整的审核;编制盘点总结报告,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惩;

3、3稽核办: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资产进行稽查、盘点; 3、4总经理:负责盘点盈亏调整的审批工作; 3、5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盘点及盘点协助工作。 4、0盘点时间

4、1存货盘点:每月30日进行一次小盘点(自盘、抽盘);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月底进行一次大盘点(自盘、复盘、

抽盘),大盘点具体时间根据《盘点计划表》确定的日期进行; 4、2货币资产盘点:每月30日盘点一次;

4、3固定资产盘点:每半年一次,分别在6月底和12月底进行; 4、4盘点时间要求:

4、4、1月度小盘点时间要求:自盘应于29日12:00前完成,抽盘应于30日16:00前完成; 4、4、2季度、半年度盘点时间要求:具体依《盘点计划表》中要求的时间执行; 4、4、3若要变更盘点时间,必须征得盘点总指挥同意方可。 4、5财务部、稽核办组织人员不定期地抽查各部门的资产库存情况。 5、0盘点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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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仓库单据应连号,中间不得有缺失情况出现,对于因开错单等原因作废的单据,由仓管员在作废的单据上注明“此单作废”字样,并与其它单据一起保存,以备追溯; 4.4.5仓库组长随时对下属仓管员单据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单据填写、传递、接收、保存、输出等),要求操作不规范者限期改善,并给予必要指导。 4.5帐薄处理规定 4.5.1帐薄登录一律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能用圆珠笔或铅笔记帐; 4.5.2帐薄登录要求内容完整、填写清晰,不可漏填重要项目,更不可乱涂乱写,帐薄应能体现物料异动过程和结果; 4.5.3帐薄登录要有合法、有效的单据作支持,不可凭空想象或有实物异动时而不开单据; 4.5.4当日产生的单据要在当日下班前完成帐目登录工作; 4.5.5帐务处理方法具体依《帐务处理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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