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第四章 城市排水工程系统规划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给水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5]157号)》:
(三)排水管道系统附属构筑物
检查井、跌水井、溢流井、雨水口、倒虹管、出水口。
第四节 城市合流制排水系统规划 不讲。
第五节 城市污水处理利用规划 一、城市污水的性质 不讲
二、污水处理方法与方案选择
不讲
三、城市污水厂规划
(一)城市污水厂厂址选择
(1)地势低洼处, (2)水体附近。
(3)集中给水水源的下游,城镇、过工厂及居住区的下游和夏季主导风向的下方(最小风频上方),有300m以上距离,并设卫生防护带。
(4)少占农田。
(5)考虑污水回用,厂址应靠近污水回用单位。
(6)避开易受水淹之处。
(7)要考虑污泥运输和处置,宜靠近公路和河流。
(8)近远期发展相结合。 (二)城市污水厂的用地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给水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5]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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