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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郭溪第六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省、市和区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的文件精神,按照经上级部门核准的《温州市瓯海区郭溪第六小学岗位设置方案》,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坚持“责权明确、动态管理”的原则,做到能上能下、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三)按照“注重实绩、兼顾资历”的原则,做到平稳实施、稳步推进。 三、实施范围
(一)本校截止到2012年10月底所有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 (二)2006年7月工改以后至2012年10月底期间退休的教职工。 四、政策依据
(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 (二)《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09〕138号)
(三)《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10〕37号)
(四)《关于转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瓯委办发〔2010〕120号)
(五)《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温瓯教政〔2011〕245号)
(六)经区教育局、区人社局核准的《温州市瓯海区郭溪第六小学岗位设置方案》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一)岗位总量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3个,其中管理岗位3个,专业技术岗位10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76.9%;管理岗位占23.1%。专业技术主系列是教师岗位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10,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100%。
(二)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和数量
岗位岗位类别 等级 管理九级 岗位 名称 / 岗 位 数 量 计 单位领导岗位 3 / 校长 1 内设机构领导岗位 2 教学科研处 后勤保障处主任 主任 中心校专干 0 / 岗位比例 备注(等级级别) 科员 / 100% /
(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备注(级别、等岗位类别 岗位等级 七级 专业技术 岗位 专业技术 岗位 八级 九级 十级 十一级 十二级 十三级 合 计 2 3 2 2 3 0 28.6% 中级 40.8% 28.6% 40% 初级 60% 0 10+3=13(3系“双肩挑” 人员) 岗位数量 1 岗位比例 级) 100% 六、拟设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1)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 ①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②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2)九级职员岗位: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
①具有本科学历,工作满1年,具有大专学历工作满2年,具有中师学历工作满5年。
②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3)十级职员岗位:须中专或大专毕业见习期满。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1)高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七级岗位:具备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2)中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八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在九级岗位任职满2年或在十级岗位满4年,班主任年限确定依据2012年教师职务评审文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荣获区级以上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荣誉称号。 B、区级及以上立项课题获奖;
C、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一篇在区级及以上获奖或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 D、获区级及以上各类全面先进个人荣誉的。
E、担任班主任或中层及以上干部年限,小学满10年,且坚持在教学岗位上工作。
F、教学基本功一项在区级获二等奖及以上
G、男教职工满55周岁或教龄满30年,女职工满50周岁或教龄满25年,且坚持在教学岗位上工作的。
②九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荣获区级以上三坛、学科骨干荣誉称号(除年满35周岁的教坛新秀外)。
B、区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的成员之一;
C、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一篇在区级及以上获奖或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 D、获区级及以上各类单项先进个人荣誉的。
E、担任班主任或中层及以上干部年限,小学满10年,且坚持在教学岗位上工作。
F、教学基本功一项在区级获得三等奖。
G、男教职工满55周岁或教龄满30年,女职工满50周岁或教龄满25年,且坚持在教学岗位上工作的。
③十级岗位:具备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3)初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十一级岗位:必须具备初级职称,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2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一篇在校级及以上交流或获奖; B、教学基本功一项在区级及以上获奖; C、获街道级及以上各类单项先进个人荣誉的。 ②十二级岗位:具备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七、岗位聘用形式、办法和程序
根据区教育局和人社局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组织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本校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和岗位聘用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岗位竞聘。
(一) 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区教育局文件精神,以“注重实绩、兼顾资历”的原则,综合考虑职业道德、岗位职责、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及其他因素。召开教师会议,学习瓯海区教育局岗位设置文件精神,教师参与讨论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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