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门窗五金件采购协议范本20110812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8
附件一:
附件二:
廉洁协议
合同名称: (下称“主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为净化甲乙双方合作的商业环境,简化双方工作人员的关系,维护双方共同的利益,杜绝各种不合法行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依法开展商业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实施可能导致不公正的行为。
第二条 双方工作人员应回避正常工作以外的一切不必要的接触和往来。 第三条 双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就材料供应、数量变化、材料质量问题、工程问题处理等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第四条 甲方规定,其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接受乙方或者乙方工作人员一切额外服务或投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可能会影响主合同执行的行为:
1、收受各种形式的票、证、币、券、物、观赏、服务等; 2、要求或接受对方为其住房修建、婚丧嫁娶、以及出国等资助; 3、介绍亲友从事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业务活动,收受回扣,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第五条 如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第四条所列的内容,甲方工作人员应当拒绝。对于无法拒绝的,应及时向朗诗集团监察室举报。
第六条 乙方给予的下浮、折扣、行业内返点应在采购成本中充抵,就此,乙方保证不私自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
第七条 发生违反本协议及/或违规事件,任何人都可向双方的适当机构举报,双方须各自审核违规事件,做出相应处理并通报对方。
1、投诉甲方工作人员,或者有相关申诉、举报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邮寄: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建邺路108号朗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室收 邮政编码:210004;
(2)直投:南京市建邺路108号集团公司本部一楼电梯口旁的投诉信箱; (3)电邮:总裁投诉信箱zc@landsea.cn、监察室投诉信箱jcs@landsea.cn;
(4)电话:总裁:025-84221099、监察室:025-84221045; (5)传真:025-84221089监察室收;
(6)其他(包括约见甲方相关人员等)多种有效方式。 2、投诉乙方工作人员方式: (1)邮寄: ; (2)直投: ; (3)电邮: ; (4)电话: ; (5)传真: ;
第八条 双方同意,甲方一经查明或确认乙方及或其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本协议及/或违规事件,或与该等违规、违约事件具有同等或类似效果的事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主合同或无条件解除主合同,且乙方按下述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支付主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或, 2、乙方向甲方支付违规事件所涉及金额之和的十倍作为违约金。 甲方对乙方前述违约金数额及支付方式享有选择权,且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不以主合同是否继续履行为条件。
前述违约金支付不能免除在甲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主合同情形下,乙方依据主合同约定应当向甲方所承担的违约责任。
乙方放弃有关于此的任何抗辩,甲方保留追究违规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九条 本协议作为主合同附件,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条 特别约定: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行使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不受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如有)的限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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