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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册编制要求
图册编制要求
东莞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
东莞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图册编制要求
一、总则
二、 政策和技术要求 三、 图册格式及内容 四、 制图要求
根据东莞市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减少重复修改,提高申报图件的可批性,特制定本要求。
一、总则
(一)本要求适用于东莞市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构)筑物工程设计,包括民用、工业、仓储、罐区、堆场等。
(二)本要求仅用于申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审批时,图册的编制要求(不适用于市政类项目)。
(三)每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须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总平面蓝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资料图册;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图册。
二、政策和技术要求
(一)方案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主要包括:居住类项目不应建设单家独院别墅,居住和商住项目应满足商住比例要求,工业项目内
的配套设施比例应满足国土和规划要求(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的7%,配套设施【不含无需计算容积率的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不超过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工业用地不能建设住宅,科研用地不能建设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等。
(二)方案应满足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的要求,主要包括:用地单位、项目名称、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包括单体建筑物功能)、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技术指标以及其他规划条件。在统计项目计容建筑面积时,已报建建筑物的面积指标应以批准的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三)方案的功能布局应满足规划要求,主要包括:方案申报的使用功能应与规划条件规定的用地性质相符,项目总体规划布局应与使用功能相适应,单体建筑的空间设计应满足其使用功能的要求。
(四)方案的公共空间和配套设施设计应满足规划要求,主要包括:
1、建筑退缩和间距符合规划条件、《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五章和第六章的要求。居住性质的项目的日照标准满足国标(如《住宅设计规范》第7.1.1条)要求。
2、方案的空间和景观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并与周边区域相协调,主要包括:临重要的城市公共空间的功能布局合理、建筑立面处理美观,重要城市景观面的建筑连续面宽和面宽比合理、天际线优美,与周边区域的建筑布局、风格、颜色相协调。
3、方案应结合控规、城市设计和地块包装的要求预留并营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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