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 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7〕90)号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法律责任 备注 10.1 建立健全生产安事故隐患排10 全事故隐患查治理情况 排查治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 第九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四)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 25 -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法律责任 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 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10.2 采取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措施消除事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故隐患 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 10.3 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 - 26 -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法律责任 备注 10.4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 10.5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 ?? 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 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 ?? (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 罚款: 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六)整改不合格或者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 27 -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法律责任 备注 危险场所与员工宿舍安11 全距离及安全出口管理情况 11.1 危险物品场所与员工宿舍不在同一建筑物且保持安全距离 第一百零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储存、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 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 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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