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13年矿井灾害预防计划
1、凡是入井人员必须熟悉本区域的避灾路线,以便迅速撤离灾区到达安全地点。
2、根据灾害的性质,如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本人处在回风巷道中要迅速由捷径的巷道转入进风巷道避灾。如水灾事故则应选择标高比较高的巷道撤离灾区。上山掘进工作面发生透水时,应等水头过后再撤出灾区。
3、井下停电或停风均为发生灾害的信号,凡是停风的采、掘、修工作面人员立即撤出,查明原因。如发生灾害要立即按避灾路线撤到安全地点,其他零散人员由附近人员通知。
4、当井下发生灾害时,事故地点如有干部,应自觉担负起临时指挥任务,并指定人员坚守电话,负责与指挥部联系,井下通风人员、瓦检员要担负起带路或指导避灾任务。
5、如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火灾事故时,主扇要做好调风或反风工作。
6、提升、运输设备使用的规定。
(1)主提升、井下电机车、人车,当救灾人员入井时各岗位拔钩工、司机、信号工应将救灾人员和设备器材尽快运到灾区,以便及时救出遇难人员和扑灭火灾。
(2)井上、下车场子得知发生灾害时,应立即做好准备将入井人员和救灾器材运送到井底,没有接到撤离岗位的命令,矿井主提升设备司机、各绞车司机、信号工、水泵房及主要变电所人员,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六、组织灾区人员自救和撤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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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灾害地点和性质,一般采取切断定电源直接救灾,撤出受灾害威胁地区的人员,以及反风、减风、短路通风,封闭事故区等救灾方法。
1、井下发生瓦斯、煤尘或火灾时,应立即组织人员做好反风、减风的准备工作,矿灯房要立即统计好升入井人数,并向指挥部汇报。
2、入风斜井及井底车场发生灾害,用直接灭火方法消灭不了时,必须考虑反风。
3、采区主要入风巷道发生火灾时,可以采取直接灭火的方法或短路通风,若威胁采区内部人员的安全时,可以考虑反风。
4、对回采工作面、掘、修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采取直接灭火的方法,若消灭不了时,可采取隔绝的方法封闭。
5、矿技术负责人,雨季前分班亲自向全体职工进行一次预防透水事故的安全教育。
6、雨季前由矿调度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检查各排水设施,做好雨季防汛工作。
7、供应部门在雨季前,要储备充足的抗洪抢险物资。 8、当发生地震时,井下人员要迅速撤到岩石大巷,用电话与井上联系,听从指挥,如通讯中断,井下人员要有组织地沿着岩石大巷,由主井或安全出口升井。
七、处理各种重大事故的措施 1、井下发生火灾时
(1)迅速查明火灾区域、地点、范围和发生火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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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撤出灾区受威胁的人员,并根据不同地点采取具体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向相关人员的巷道漫延。
(2)切断火灾电源。
(3)根据已探明的火灾地点、范围,确定井下通风制度,其中在井口、井底车场子发生火灾时,可采取反风,风流短路的措施,如果停风后,也能使风流逆转,可停止主扇运转。如采取反风措施时,采区内部人员迅速由安全出口升井。在入风的下山巷道发生火灾时,必须防止由火风压而造成的风流逆转,并增加风量,使其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在有沼气涌出的掘进巷道或回采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必要时适当增加风量。
无论正常通风或增风、减风、反风、短路通风、隔绝风流及停止主扇运转等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不致于造成瓦斯积聚、煤尘飞扬。 (2)不致于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
(3)不使沼气通过火源或漫延到沼气积聚的巷道内。 (4)有助于阻止扩大、抑制火势,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 (5)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封闭火区,封闭火区时,应采取防止沼气爆炸的措施。
(6)必要时应将排水管路或压风管路临时改为消防管路灭火。
2、在矿井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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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全力以赴抢救遇难人员,组织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和范围,为了防止二次爆炸,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灾区电源。
(2)对充满沼气、二氧化碳的主要巷道加强通风,并迅速将高浓度的沼气、二氧化碳直接引入回风道中排出井下。
(3)迅速恢复通风和检查巷道,修理支架及清理突出的煤、岩,及时将处理事故所必须的材料、设备运到规定地点。
(4)排放高浓度沼气时,井口附近必须严格清除烟火和切断电源,禁止人员通行。
4、发生透水事故时:
(1)灾区人员迅速沿巷道上行到一水平进回风巷。 (2)根据灾区的具体情况,切断灾区与处理事故无关的电源。
(3)将灾区排水设备全部开动进行排水,如排水能力不足时,应增设水泵和管路。
(4)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阻水。
(5)注意检查瓦斯或其它有毒有害气体,如有瓦期涌出,威胁到安全时,按排放积聚瓦斯措施,组织排除积聚瓦斯。
(6 )根据透水情况,制定防止二次透水措施。 5、冒顶事故的处理措施
(1)根据现场情况,成立若干个抢救小组,分单、双抢救施工人员,按技术力量进行合理搭配。
(2)物资供应要根据事故发生的现场实际情况准备运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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