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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生产力发展,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在兵团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造价、暖通、给排水、燃气、供热、道路、桥梁、园林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及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和评审。
第三条 思想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四条 职称外(汉)语要求,符合兵团有关政策规定。 第五条 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符合兵团有关政策规定。
第六条 参加本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
第七条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第八条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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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5年以上。
2.在四、五、六类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专业大专毕业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5年以上。
3.在团场以下(含团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大专学历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8年、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2年,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条件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技术发展规划。具有对高难度和关键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的能力,承担完成较复杂的专业科研课题。能处理工程建设实施中的重大技术理论问题,指导工程师实践和学习。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更够独立完成各类报告、论文、学术报告、课题、科技项目立项论证报告、技术规划、技术标准等文字处理工作。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1、城市规划专业
任工程师工作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主要设计人,编制完成地州市域、师域城镇体系规划或跨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1项,或20万人口以上设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跨区域专项规划各1项,并批准实施。
(2)主持或作为主要设计人,编制完成10万人口以上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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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2项,或完成3万人口以上的城镇总体规划3项,并批准实施。
(3)主持或作为主要设计人,编制完成自治区、兵团级以上各类开发区、工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2项,并批准实施。
(4)主持或作为主要设计人,编制完成20万人口以上城市专项规划3项(包括城市综合交通、综合防灾、市政、历史文化名城等不同类型)。
(5)主持或作为主要设计人,编制完成3平方公里以上控制性详细规划3项,或10公顷以上各类详细规划8项。
(6)主持或承担完成国家、自治区及兵团大、中型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及技术审查8项,并予以实施;主持或为主完成3项团级以上城市总体规划的评审及技术审查,并编写技术审查文件;主持或为主完成1项省级或2项师级以上规划专题研究和10公顷以上各类详细规划的评审及技术审查10项,并予以实施。
2、建筑勘察设计专业
任工程师工作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乙级及以上设计单位作为工程项目主持或专业负责人,完成2项一等,或1项一等、2项二等,或4项二等工程项目的岩土勘察、建筑、结构设计。
(2)在团场及以下单位或丙级设计单位作为技术骨干完成3项二等,或2项二等、2项三等,或参加1项二等、专业负责完成3项三等工程项目的岩土勘察、建筑、结构设计。
(3)完成80米以上高耸构筑物、单柱荷载3000kn以上建筑的岩土工程勘察、建筑结构设计,或2项一等工程分支(如原位测试、岩土工程监测、分析计算等)全过程。
(4)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完成地(师)级以上大型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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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主体设计,设计方案经比选选中或投标中标,并实施。
(5)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完成2项自治区或兵团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全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通过设计和竣工验收。
3、建筑施工管理专业
任工程师工作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施工管理
(1)二级及以上施工单位技术骨干,完成2项一等,或2项二等、1项三等工程的土建、安装的施工技术管理;作为项目负责人(含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成1项一等、1项二等,或2项二等、2项三等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全过程,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
(2)作为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完成2项一等,或5项二等,或10项三等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
(3)作为项目技术管理负责人,承担完成2项二等以上(其中一等1项),或5项三等以上(其中二等1项)的全程施工和技术管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
(4)在团场及以下单位或三级施工单位的技术骨干,完成2项一等、或5项二等,或10项三等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
建筑管理
(1)作为建筑施工企业技术管理人员,在2项二等以上(其中一等1项)建设实施中,应用现代管理新技术方法,在提高质量、控制成本、节约能源方面有显著成效,获企业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
(2)作为建筑工程管理部门技术人员,承担完成过一等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管理,并为主承担完成生产管理、施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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