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杭州地铁预算定额说明 2010版
1.《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
2.《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03版)。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 4.《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四、电源线、控制电缆敷设、电缆托架铁件制作、电线槽安装、桥架安装、电线管敷设、电缆沟工程、电缆保护管敷设,执行第十章“供电工程”相关定额子目。
五、电缆监控、广播及时钟系统工程执行第八章“通信工程”相关定额子目。 六、本章定额中的操作高度(指操作物高度距楼地面的距离)均按5m以下编制,操作物高度超过5m时,其超过部分的人工工日乘以下表系数。 操作高数 10m以下 20m以下 超高系数 1.25 1.40 七、脚手架搭拆费用按人工费的4%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 八、综合监控系统:
1.大屏显示设备安装工作消耗量为配合安装工程工作量。
2.不间断电源定额执行第八章“通信工程”相关子目。接地定额执行第十章“供电工程”相关子目。线缆敷设定额执行第十章“供电工程”相关子目。 3.定额中不包括综合监控系统总联调。 九、环境与机电设备监控系统(BAS):
1.有关线缆布放按第十章“供电工程”综合布线工程执行。 2.全系统调试费,按人工费的30%计取。 十、火灾报警系统(FAS):
1.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和现行劳动定额规定,火灾报警系统防火涂料涂刷人工消耗量以0.262工日/kg计取。 2.定额中柜式及琴台式安装均执行落地式安装相应项目。
3.定额中不包括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安装,如发生可参照第十章“供电工程”。 4.全系统联调,按人工费的30%计取。
十一、旅客信息系统(PIS)的全系统联调按人工费的30%计取。 十二、安全防范系统(SPS)联调费按人工费的30%计取。
十三、自动售检票系统(AFC)的全线系统及分系统联调中,是以独立的一个站或中心为基础,按人工费的30%计算。、 十四、电子信息机房工程:
1.双绞线布放定额是按6类以下(含6类)布线系统编制的,6类以上的布线系统工程所用定额子目的综合工日的用量按增加20%计列。
2.在已建顶棚内敷设线缆时,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消耗量增加80%计列。
20m以上 1.6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综合监控系统:
1.中央监控中心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以“台(套)”为单位计算。 2.大屏显示系统敷设视频同轴电缆,以“100m”为单位计算。 3.LED显示屏安装调试,以“m”为单位计算。
4.大屏显示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以“台(套)”为单位计算。 5.车站、车辆段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以“台(套)”为单位计算。 6.综合监控系统软件安装,以“套”为单位计算。 二、环境与机电设备监控系统(BAS):
1.中央监控系统调试,以“系统”为单位计算;中央监控系统终端调试,以“套”为单位计算。
2.控制网络通信设备、控制器安装与调试,以“台”为单位计算。 3.第三方设备通信接口安装,以“个”为单位计算。 4.传感器、变送器安装,以“支”为单位计算。
5.阀门及电动执行机构安装、调试,以“个”为单位计算。 三、火灾报警系统(FAS):
1.点型探测器、按钮、模块(接口)安装、调试,以“只”为单位计算。 2.线型探测器安装、调试,以“m”为单位计算。
3.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报警联动一体机、重复显示器、警报装置、远程控制器、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信、报警备用电源、模块箱、手报箱、大空间高空灭火装置及其他装置安装、调试,按以“台(个)”为单位计算。
4.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控制系统装置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处”为单位计算。 四、旅客信息系统(PIS):
1.中心设备、车站设备、车载设备和附属设备安装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单位计算。
2.系统设备、软件安装、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套)”为单位计算。 3.网络交换机系统功能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单位计算。 4.网络调试、系统试运行、验收测试,以“系统”为单位计算。
5.屏幕墙设备和附属设备安装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为单位计算。 6.LED显示屏安装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m”为单位计算。 五、安全防范系统(SPS):
1.入侵报警器设备安装工程,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为单位计算。 2.出入口控制设备安装工程,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单位计算。 3.分系统调试、系统试运行,以“系统”为单位计算。 六、不间断电源系统(UPS):
1.不间断电源柜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单位计算。
2.不间断电源远程监控软件安装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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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间断电源(UPS)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单位计算。 七、自动售检票系统(AFC):
1.车站票、检票设备安装、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单位计算。
2.自动售检票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安装、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套)”为单位计算。
3.自动售检票网络设备安装、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套)”为单位计算。 4.系统互联与调试,以“系统”为单位计算。 八、电子信息机房工程:
1.光缆、双绞线缆敷设、穿放、明布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为单位计算。 2.光纤连接按设计图示数量以“芯”(磨制法以“端口”)为单位计算。 3.布放尾纤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为单位计算。 4.制作光缆成端接头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为单位计算。
5.制作跳线以“条”为单位计算,卡接双绞线缆以“对”为单位计算,跳线架、配线架安装以“条”为单位计算。
6.安装各类信息插座、过线(路)盒、信息插座底盒(接线盒)、光缆终端盒和跳块打接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单位计算。
7.双绞线缆测试以“链路”或“信息点”为单位计算,光缆测试以“链路”或“芯”为单位计算。
8.活动地板、树脂自流平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为单位计算,安装若有高差,其高差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工程量内。
9.彩钢复合板以及其他材质的隔墙和隔断,分类型按设计图示面积以“m”为单位计算,不扣除门窗所占面积。
10.顶棚各种吊顶龙骨,按房间净面积,不扣除检查口、墙垛、柱、嵌顶灯槽和与顶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面积为房间吊顶面积,以“m”为单位计算。
11.顶棚面积按设计图面积,以“m”为单位计算,不包括独立柱及与顶棚相连的窗帘盒、0.3m以上洞口和嵌顶灯槽所占面积,但不扣除检查口,附墙垛所占面积。 12.等电位地网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为单位计算,接地跨接线安装,以“10处”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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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通风空调、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屏蔽门及安全门、人防门及防淹门等,共四节180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有及特殊机电设备的安装工程。 三、本章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均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考虑。 四、本章定额的主要编制依据: 1.《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 3.《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五、机电设备安装工作内容中的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项目执行《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定额子目。
六、脚手架搭拆费用按人工费的3%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15%。 七、通风空调工程的相关说明:
1.单台设备的调试费用均已包括在定额子目中。
2.风口安装所需预留的框架未计入定额内,若实际发生,只增加材料费。 八、自动扶梯的相关说明:
1.定额中自动扶梯扶手中心距离1200mm。
2.自动扶梯安装中包括机械安装和电气安装,但不包含下列工作内容: (1)自动扶梯外侧装饰板部分。 (2)接地极以及接地干线辐射。 (3)结构预埋型钢和各种支架的制作。 以上工作内容发生时应套用相关定额子目。 九、人防门及防淹门的相关说明: 1.防淹门包括闸门和门框制作、安装。
2.定额中未包含相关设备油漆,发生时执行《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第十二册相应定额子目。
十、本章定额缺项项目按《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的相关定额子目规定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通风空调工程:
1.调节阀及百叶风口按周长不同以“个”为单位计算。 2.带调节阀散流器按直径或周长以“个”为单位计算。 3.阻抗式消声器按周长不同以“节”为单位计算。 4.组合消声器以“套”为单位计算。 5.消声弯头按周长以“个”为单位计算。 6.空气幕分功能及安装方式以“台”为单位计算。 7.空调机组按制冷量(或风量)以“台”为单位计算。 8.通风机及减振台座按风机型号以“台”为单位计算。 9.风机箱按安装方式及风量以“台”为单位计算。 10.冷却塔按设备本身冷却水量以“台”为单位计算。 11.冷水机组按制冷量以“台”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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