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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制作、运输、安装工程量系数表 表A.4.3 名称 各类预制构件 安装 (打桩) 工程量 运输工程量 1 1+0.5%+0.8%=1.013 1+0.4%=1.004 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工程量 1+0.5%+0.8 %+0.2%=1.015 1+0.4%+0.1 %=1.005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1
2.3 预制钢筋混凝土工字型柱、矩型柱、空腹柱、双肢柱、空心柱、管道支架等安装,均按柱安装计算。
2.4 吊车梁的安装,按梁相应的安装定额计算。
2.5 安装预制板时,预制板之间的板缝,缝宽在50mm以内的,已包含在预制板的安装定额内;缝宽在50mm以外时,按相应的混凝土平板计算。
2.6 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水平运输,可按加工厂或现场预制的成品堆置场中心至安装建筑物的中心点的距离计算。最大运输距离取20km以内;超过时另行计算。
3 钢筋工程
3.1 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构件、预制构件、预应力构件和不同钢种及规格,分别按设计图纸、标准图集、施工规范规定的长度乘以单位质量以吨计算。
3.2 钢筋搭接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规定计算;施工损耗、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未注明的钢筋接头、因钢筋加工综合开料和钢筋出厂长度定尺所引起的钢筋非设计接驳,定额已作考虑,不另计算。
3.3 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套筒锥形螺栓接头、套筒冷挤压接头以个计算。计算了接头后不得再计算该钢筋的搭接长度。
3.4 楼地面、屋面、墙面及护坡钢筋网制作安装,按钢筋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3.5 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形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的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3.5.1 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螺杆另行计算。
3.5.2 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5.3 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预留孔长度增加 0.15m,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共增加 0.3m计算。
3.5.4 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35m计算。
3.5.5 低合金钢筋或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 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度 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 1.8m计算。
3.5.6 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 lm;孔道长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1.8m。
3.5.7 碳素钢丝两端采用镦粗头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0.35m计算。 3.6 铁件按以下规定计算:
3.6.1 铁件质量不论何种型钢,均按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以千克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质量。
3.6.2 用于固定预埋螺栓、铁件的支架,固定双层钢筋的铁马凳、垫铁件等,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分别套相应铁件或钢筋子目。
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说 明
1 本分册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定额执行。
2 本分册按圆木和方木分别计算。 3 本分册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云松、冷松)、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4 本章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
5 定额中所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抛光损耗;板、枋材一面刨光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圆木每立方米材积
3
增加0.05m。
6 保温门的填充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工料不变。
7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定额中已含扇制作、安装,定额中的钢骨架、五金铁件均是按标准图用量计算的,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8 门定额不论现场或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分册,现场外制作点至安装工地的运输按《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分册》B.4门窗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全板钢大门、围墙铁丝网门制作、安装工程量按门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 铁柵门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吨计算。 3 木屋架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3.1 木屋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断面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不另计算。
3.2 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如为方木时,其方木部分应乘以系数1.786折合成圆木并入屋架竣工木料内;单独的方木挑檐,按矩形檩木计算。
3.3 方木屋架:附属于屋架的夹板、垫木等已并入相应的屋架制作项目中,不得另行计算;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其工程量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
3.4 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其跨度应以屋架上下弦杆的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为准。带气楼的屋架并入依附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3.5 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应并入相连接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3.6 钢木屋架区分圆、方木、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
4 檩木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者,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共增加200mm计算,如两端出墙,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的体积按全部连续檩木总体积的5%计算,檩条托木已考虑在相应的檩木制作、安装子目中,不另计算。
5 屋面木基层(除檩木、封檐板、搏风板):按屋面的斜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设计规定计算,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
6 封檐板按图示檐口外围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博风板按斜长度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0mm。
7 木柱、木梁、木楼梯:
7.1 木柱、木梁应分方、圆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定额内已含刨光损耗。
7.2 木柱定额内不包括柱与梁、柱与柱基、柱、梁、屋架等连接的安装铁件,如设计需要时可按设计规定计算,人工不变。
7.3 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其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8 其它
8.1 披水条、盖口板、压缝条按实际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8.2 玻璃黑板分活动式与固定式二种,按框外围面积计算,其粉笔槽及活式黑板的滑轮、溜槽及钢丝绳等,均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8.3 木格栅(板)分条形格及方形格,按外围面积计算。 8.4 检修孔木盖板以洞口面积计算。 8.5 其他项目,按所示计量单位计算。
A.6 金属结构 说 明
1 构件制作
1.1 本分册所用钢材损耗率为6%。
1.2 本分册适用于现场加工制作,亦适用于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
1.3 构件制作包括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的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用量,整体预装配用的螺栓及锚固杆件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定额内。
1.4 本分册钢结构制作子目,除螺栓球节点钢网架外,均按焊接方式编制。
1.5 除机械加工件及螺栓,铁件以外,设计钢材型号、规格、比例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1.6 本分册除注明者外,均包括现场内(工厂内)的材料运输、号料、加工、组装及成品堆放等全部工序。
1.7 本分册构件制作子目中除H型钢制作外,均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工料。 1.8 H型钢制作子目适用于用钢板焊接成H形状的钢构件半成品加工件。
1.9 钢支架子目按钢屋架水平支撑计算,轻钢屋架支撑制作按屋架钢支撑制作相应子目执行。
1.10 钢筋混凝土组合屋架钢拉杆,按屋架钢支撑项目计算。
1.11 钢拉杆包括两端螺栓;平台、操作台(蓖式平台)包括钢支架;踏步式、爬式扶梯包括梯围栏、梯平台。
1.12 钢栏杆制作子目仅适用于工业厂房中平台、操作台的钢栏杆,不适用于民用建筑中的铁栏杆。
1.13 金属零星构件是指单件重量在100kg以内且本分册未列出子目的钢构件。 2 构件安装
2.1 本分册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超出15m时,应另按构件1km运输定额子目执行。
2.2 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
2.3 本分册起重机械是按汽车式起重机编制的,如使用轮胎式起重机时,按汽车式起重机相应台班数量乘以0.95系数。其他起重机械不得调整。
2.4 构件吊装高度超过16m时,必须采取措施才能进行吊装的,其人工、机械台班分别乘以系数1.2。需用双机抬吊时,抬吊部分的构件安装定额人工、机械台班乘以系数2。
2.5 本分册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使道路和吊装路线的修整、加固及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和机械。
2.6 本分册内未包括金属构件拼接和安装所需的连接螺栓。 2.7 钢屋架单榀质量在1t以下者,按轻钢屋架定额子目计算。 2.8 钢网架安装是按以下两种方式编制的,若施工方法与定额不同时,可另行补充。 2.8.1 焊接球节点钢网架安装是按分体吊装编制的。 2.8.2 螺栓球节点钢网架安装是按高空散装编制的。
2.9 钢柱安装在混凝土柱上,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2.10 钢柱、钢屋架、钢天窗架安装定额中不包括拼装工序,如需拼装时,按相应拼装子目计算。
2.11 钢制动梁安装按吊车梁定额子目计算。
2.12 钢构件,若需跨外安装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8。 2.13 钢屋架、钢托架制作平台摊销子目,实际发生时才能套用。 3 构件运输
3.1 本分册构件运输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定额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不得因道路条件不同而调整。
3.2 本分册按构件类型和外形尺寸划分为三类,附表A.6.1(如遇表中未列的构件应参照相近的类别套用)。
金属结构构件分类表
表A.6.1 类 型 1 2 3 项 目 钢柱、屋架、托架梁、防风架、钢漏斗、H型钢 钢吊车梁、制动梁、型钢檩条、支撑、上下档、钢拉杆栏杆、钢盖板、垃圾出灰门、倒灰门、蓖子、爬梯、零星构件平台、操作台、走道休息台、扶梯、钢吊车梯台、烟囱紧固箍 钢墙架、挡风架、天窗架、组合檩条、轻型屋架、滚动支架、悬挂支架、管道支架、钢门窗、钢网架、金属零星构件
3.3 构件运输过程中,因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扩宽等费用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保安护送费,应另行计算。
4 其他说明
4.1 本分册各子目均不包括焊缝无损探伤(如:x光透视、超声波探伤、磁粉探伤、着色探伤等),不包括探伤固定支架制作和被检工件的退磁。若发生上述情况套用有关定额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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