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电信FTTH终端设备技术要求V1.0 - 201012 - 图文
? 吞吐量
当GPON 系统仅承载以太网/IP 业务时,PON 接口上行方向的吞吐量应不小于1Gbit/s(64Byte 到1518Byte 之间的任意包长),PON 接口下行方向的吞吐量应不小于2.2Gbit/s(任意包长)。
? 传输时延
当GPON 系统仅承载以太网/IP 业务时,在业务流量不超过该系统吞吐量的90%的情况下,其上行方向(UNI 到SNI)的传输时延应小于1.5ms(64Byte 到1518Byte 之间的任意以太网包长),下行方向(SNI 到UNI)的传输时延应小于1ms(任意以太网包长)。
? 过载丢包率
当GPON 系统仅承载以太网/IP 业务时,在上行1.25Gb/s,下行2.5Gb/s 的情况下,其PON 接口上行方向的丢包率应小于20%(任意以太网包长),PON 接口下行方向的丢包率应小于12%(任意以太网包长)。
? 长期丢包率
当GPON 系统仅承载以太网/IP 业务时,在特定流量下(吞吐量的90%)的任意包长的以太网业务的长期(24 小时)丢包率应为0。
6.3.2 缓存容量要求
每个SFU的上、下行总缓存不应小于256KB,上、下行的最大可用缓存均不小于128KByte。
6.3.3 组播性能要求
SFU同时支持的并发组播组总数不少于4个(SFU的本地组播控制表的容量不应小于4个),并支持每个组播组流量向所有以太网端口的复制和分发。
6.3.4 可靠性要求
由于光进铜退后SFU需长时间运行承载语音业务,SFU的MTBF(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至少应达到30000小时,长时间运行(暂定30000小时)时不应出现业务中断或性能下降。
7 PON上行家庭网关设备要求
PON上行家庭网关(包括PON上行e8-C、AP外置型PON上行e8-C)的主要技术要求如下,具体要求应符合《中国电信家庭网关(e8)技术要求》(V3.0或更高版本,下同)。
7.1 物理接口要求
本标准涉及的家庭网关上行为EPON/GPON接口,下行有以太网口、POTS接口、WLAN接口(AP外置型PON上行e8-C不含)和USB接口(AP外置型PON上行e8-C不含)等。
7.1.1 PON接口要求 7.1.1.1 EPON接口要求
EPON上行家庭网关的PON接口应符合6.1.1.1的要求。
7.1.1.2 GPON接口要求
GPON上行家庭网关的PON接口应符合6.1.1.2的要求。
7.1.2 用户侧接口要求 7.1.2.1 以太网接口要求
应是10/100 Base-T Ethernet接口,应符合IEEE802.3标准,应支持采用直连网线进行连接,应支持自动校验连接网线的功能。
7.1.2.2 WLAN接口要求
PON上行e8-C的WLAN接口具体形式应符合以下三种之一,建议优选802.11n。
? 2.4GHz 802.11n(至少2条空间流);
? 2.4GHz 802.11n(至少2条空间流)+5.8GHz(至少2条空间流); ? 2.4GHz 802.11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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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3 USB接口要求
PON上行e8-C应支持USB Host接口,应符合2.0规范,应支持Full Speed速率要求,可以支持Hi-Speed速率要求。USB接口应支持USB Mass Storage类下定义的所有的子类及传输协议,应能识别并加载标准的USB Mass Storage类设备;应支持FAT、FAT32、NTFS的分区格式。
7.1.2.4 POTS接口要求
FXS接口(采用RJ11形式)应符合YDN065《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要求。
7.2 功能要求
7.2.1 PON接口功能要求
家庭网关PON接口的DBA、光链路测量与诊断、数据安全、ONU认证、光发送机电源关断功能应符合6.2.1、6.2.2、6.2.3、6.2.4、6.2.5节的相关规定。
7.2.2 网络协议及数据转发功能要求
PON上行家庭网关应支持IPv4/v6双栈协议,通过IPv6论坛的IPv6 Ready认证。支持同时获取IPv4/v6地址的能力,能够根据获取IP地址的类型,自动启用相应的协议栈。每个WAN连接(互联网接入、TR-069管理、VoIP等)均应支持IPv4/v6双栈功能。
应支持路由工作模式、桥接工作模式、桥接路由混合工作模式,三种模式下能够同时支持IPv4、IPv6报文的转发。路由模式下,家庭网关应支持对同一时间接入公网终端数量(基于接入的IPv4私网地址、IPv6全局地址或MAC地址)进行限制,并通过DHCPv4 Option60或DHCPv6 Option16来区分设备类型。
在WAN侧,应支持静态配置IP地址、DHCPv4/v6、PPPoE三种工作方式(遵循RFC2684/RFC2516)。当WAN连接采用DHCP工作方式时,应支持以下DHCP option字段:
a) DHCPv4 Option60或DHCPv6 Option16字段配置及上送,Option字段的具体内容能够由ITMS进
行配置; b) DHCPv4 Option125或DHCPv6 Option17接收及检测,只接受DHCPv4 Option125或DHCPv6 Option17
字段匹配的DHCP server报文,对于Oprtion字段不匹配的DHCP server报文不作回应,Option字段的具体内容能够由ITMS进行配置。
应支持DNS relay,支持家庭网络内部设备的DNS请求转发至DNS服务器,并将服务器的DNS响应转发至家庭内部网络设备。应支持每个WAN连接使用对应的DNS Server。
应支持DHCPv4 server,应具备为家庭网络提供至少253个可分配地址的能力。 设备整机应同时支持至少16个路由/桥接连接,应同时支持至少3个路由连接。 应支持IPv4 ALG、IGMP V2/MLD V1协议、SNTP等功能要求。
7.2.3 WLAN AP功能要求
PON上行e8-C的WLAN接口应支持多SSID功能,支持自动速率调节、自动/手动信道选择、发射功率可调、组播转单播等功能。HGU-1型家庭网关应支持WPS功能。
7.2.4 设备/业务发现及控制功能
PON上行家庭网关应支持基于DHCP报文扩展字段(如Option 60)、UPnP协议实现设备的自动发现,可选支持基于DLNA的媒体共享播放。
应支持基于五元组、流标签及业务数据(如宽带语音流)识别的数据分类,支持基于业务模板的QoS控制:
a) 应支持基于数据流的CAR;
b) 根据业务发现结果,对特定业务的数据包(如RTP数据流)进行802.1p/DSCP标识;
c) 根据业务发现的结果,根据业务优先级的不同,进行队列划分,优先转发高优先级的数据包支持
8个不同优先级的队列;
d) WLAN的QoS功能分为同一连接内不同业务流QoS处理和不同连接之间的QoS处理,应支持WMM,
支持流与WMM队列的映射,支持WMM定义的4种流类型(VOICE/VIDEO/BEST EFFORT/BACKGROUND)及其优先级调度规则,支持基于优先级的数据处理和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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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 语音功能
PON上行家庭网关应符合《中国电信IAD设备技术规范》。应支持通过SIP(包括软交换SIP和IMS SIP)和H.248协议提供语音及传真应用。设备供货时可按需支持其中一种协议,并具备通过远程软件升级支持另一种协议的能力。
应支持在软交换/IMS控制下,实现以下传统PSTN语音补充业务:
a) 家庭网关的软交换SIP协议应支持主叫号码显示、主叫号码显示限制、无条件呼叫前转、遇忙呼
叫前转、无应答呼叫前转等业务。
b) 家庭网关的H.248、IMS SIP协议应支持主叫号码显示、主叫号码显示限制、无条件呼叫前转、
遇忙呼叫前转、无应答呼叫前转、呼叫等待、三方通话、查找恶意呼叫、呼出限制、免打扰、缩位拨号、热线服务、闹钟、遇忙回叫、会议电话、截接服务、缺席用户服务等业务。 应支持在软交换/IMS的控制下完成传真业务,包括:T30+全控方式、T.38编码方式和G.711编码方式。 应支持G.711、G.722、G.729标准编码,通信时应优选G.722编码方式,与其他语音终端通信时,应支持同对端RTP流终结设备进行SDP协商,选择合适的编码方式。
7.2.6 安全要求
PON上行家庭网关提供基于IPv4/v6的接入控制能力、报文过滤能力、防DOS攻击能力、防端口扫描能力、防止非法报文攻击能力,并提供本地网络日志。
PON上行e8-C的WLAN接口应支持Open System和Shared Key两种链路层认证方式、支持WEP、WPA、WPA2等多种加密方式,出厂缺省上网的SSID名称和密码保持唯一。
应符合YD/T 965-1998 《电信终端设备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中的相关规定。
7.3 性能及可靠性要求
PON上行家庭网关在包长为64byte条件下,启用NAT功能时,上行和下行方向的二层以太网数据流量不小于30Mbps;不启用NAT功能时,上行和下行方向的二层以太网数据流量不小于50Mbps。
PON上行家庭网关在包长分别为512byte、1024byte及1518byte条件下,启用NAT功能时,在上行和下行方向的二层以太网数据流量最低不小于50Mbps,建议不小于80Mbps;不启用NAT功能时,在上行和下行方向的二层以太网数据流量最低不小于100Mbps,建议不小于150Mbps。
PON上行e8-C的WLAN功能在802.11b/g协议下的吞吐量不低于20Mbps,在802.11n协议下不低于40Mbps(20MHz频宽)或80Mbps(40MHz频宽)。
由于光进铜退后PON上行家庭网关需长时间运行承载语音业务,MTBF(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至少应达到30000小时,长时间运行(暂定30000小时)时不应出现业务中断或性能下降。
7.4 软硬件要求
PON上行家庭网关系统综合处理能力在250 bogo MIPS+100 DSP MIPS以上,Flash空间在16MByte以上,RAM容量在32MByte以上。
PON上行家庭网关的软件系统应采用Linux操作系统,内核版本为2.6.x,功能软件具有明显的层次结构,能够加载中国电信中间件。
7.5 界面要求
PON上行家庭网关必须满足中国电信统一风格要求,并提供快速安装光盘引导用户进行首次安装或常用功能的快捷配置。
8 FTTH网络的操作维护和管理功能
8.1 概述
FTTH终端应提供两种操作维护管理方式:一种是本地管理,一种是远程管理。本地管理一般是指维护人员利用PC机通过本地网管接口(专用的Console口、UNI FE接口、串口等)对FTTH终端进行本地的配置、故障、性能和安全管理。远程管理则是由EMS、ITMS实现对ONU的远程管理,内容包括配置、故障、性能、安全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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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提供对OLT和ONU设备的管理功能,包括设备配置、网络性能监控与分析、故障管理、安全管理等功能。EMS通过SNMP协议对OLT进行远程管理;并通过OLT的SNMP Agent功能实现对SFU的远程管理和PON上行家庭网关PON相关功能的远程管理。
ITMS提供对家庭网关、家庭网络内应用终端等设备的统一管理和业务的远程配置、软件的远程升级、故障诊断等功能。ITMS不涉及对EPON/GPON SFU的管理。
8.2 FTTH终端的远程管理要求 8.2.1 SFU远程管理实现方式
SFU的远程管理实现方式如图 2所示。
EMS服务器(SNMP Server)SNMPOLTMIBOLTSNMP AgentOAM/OMCI子层OAM/OMCI子层OAM/OMCIOAM/OMCI子层OAM/OMCI子层ONUONU
图2 SFU远程管理的实现方式
EPON SFU应支持OAM方式(包括IEEE802.3规定的标准OAM和《中国电信EPON设备技术要求》规定的扩展的OAM功能)进行远程管理,需要支持的具体OAM属性见表 3。
GPON SFU应支持OMCI方式进行管理。OLT通过OMCI方式实现对SFU的远程管理。具体的OMCI协议要求应符合《中国电信GPON设备技术要求》,需要支持的具体ME见表 4。
8.2.2 PON上行家庭网关远程管理实现方式
PON上行家庭网关同时支持ITMS和EMS的远程管理。远程管理具体要求见《中国电信家庭网关(e8)技术要求》和《中国电信家庭网关与终端综合管理系统(ITMS)接口》(V3.0或更高版本)。
PON上行家庭网关的远程管理实现方式如图 3所示。
OAM/OMCI与TR-069之间的关系和分工为:OAM/OMCI负责PON上行家庭网关的PON相关功能的远程管理,ITMS通过TR-069的方式实现对PON上行家庭网关的PON无关的L2功能、全部L3功能及更高层功能的远程管理。
EPON上行家庭网关应通过OAM支持FEC查询及配置、掉电上报、用户侧端口信息和能力查询、搅动功能及相关密钥设置、DBA功能设置、组播Fast Leave能力配置、reset ONU等功能,需要支持的具体OAM属性和操作见表 3。
GPON上行家庭网关应支持通过OMCI实现终端光链路相关内容的的配置管理,需要支持的具体ME见表 4。GPON上行的家庭网关设备应支持Virtual Ethernet Interface Point,作为OMCI管理域和非OMCI管理域(如TR069)在数据平面的切换点。GPON上行家庭网关应支持基于逻辑标识(LOID+password)的ONU认证功能。
PON上行家庭网关通过TR069的方式实现除了上述OAM/OMCI管理的功能外的基础类配置以及面向应用的配置。基础类配置包括:WAN连接、PPPoE代理功能、DDNS、DHCP SERVER、DHCP Option 60功能、Ping功能、TR-069、家庭网关电信维护帐号管理、用户信息管理、网络服务管理、中间件平台管理、设备告警、状态监视、日志管理、ALG功能开关、断线重连功能、QoS、UPnP功能启用、IPv6功能启用、强制家庭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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