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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 编制技术规定 4 附图
4.1 区位条件分析图
划示规划范围。标明所在分区、次分区、社区。划示所涉及的特定区。 划示周边所涉及的市级、地区级中心;高等教育设施;重要的对外交通设施等对该区域功能定位有重大意义的设施。
4.2 土地使用现状图
用地分类同土地使用现状平衡表。
4.3 开发动态分析图
建设地块分保留、置换、开发、在建、待建等类别。
4.4 土地使用规划图
用地分类同土地使用规划平衡表。
4.5 开发强度控制图
表示规划范围开发强度控制分区,以街坊为基本单位,从Ⅰ级到Ⅵ级划为6个强度控制分区。标明开发强度有特殊要求的街坊或地块。
4.6 住宅组团用地布局图
表示住宅组团用地规划分布,按照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住宅组团用地分为一类住宅组团用地、二类住宅组团用地、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如对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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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 编制技术规定 保留的住宅组团用地进行调整,应图示标明。
4.7 社会服务设施布局图
表示市级、地区级、社区级各类社会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建议分现状保留、规划扩建、规划新增两类。
4.8 基础教育设施布局图
表示高中、初中、小学、幼稚园的规划布局。建议分现状保留、规划扩建、规划新增三类。
4.9 绿化系统布局图
表示集中公共绿地布局。建议分现状保留、规划新增两类。
4.10 道路系统图
标明城市道路等级,道路红线宽度。
4.11 道路交通设施布局图
表示轨道交通车站、公交换乘枢纽、出租汽车站点、社会停车场库、加油(气)站等各类道路交通设施的分布,建议分现状保留、规划新增两类。表示轨道交通控制线范围。
4.12 交通组织分析图
表示高架道路及匝道,隧道及出入口,单向交通组织,货运交通规划,公交专用道路规划,非机动车专用道路规划,步行道路规划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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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 编制技术规定 4.13 供水、燃气、消防系统规划图
表示供水、燃气设施和管线,消防设施布局。
4.14 排水、水利系统规划图
表示排水设施和管线,水利设施布局。
4.15 供电、通信、邮政系统规划图
表示供电、通信、邮政设施和管线。
4.16 景观规划图*
在重要的景观控制区、景观控制带、景观控制节点图示城市设计控制要求。
4.17 历史风貌保护控制图*
图示规划范围所涉及的历史文化风貌区名称、范围和文物保护单位、优秀近代建筑保护单位的编号、建筑、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
4.18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图*
表示开发利用的地下空间范围及控制要求
4.19 建设地块规划控制细分图(1/2000—1/4000)
参见建设地块规划控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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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附件
5.1 基础资料汇编。
5.2 有关批文及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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