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题海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第九章 合同法(分则)

第九章 合同法(分则)

  • 62 次阅读
  • 3 次下载
  • 2025/5/7 18:08:48

第九章 合同法(分则)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平均分值为4分,2001年、2002年综合题的部分考点出自本章。《合同法》的综合题是每年考试的重点,考生应注意三个结合:

(1)《合同法》、《票据法》的结合(2002年综合题第3题);

(2)《合同法》总则、分则的结合(2002年综合题第2题、2001年综合题第2题);

(3)《合同法》、代理、诉讼时效的结合(2001年综合题第2题)。考生在复习本章时,仍应注意综合题中总则、分则的结合。本章考点比较分散、复习难度很大。

2003年教材的主要变化:简化了对第八节“建筑工程合同”的论述,最后1个自然段是新增内容,考生应重点关注“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题 型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合 计

本章考点精讲

本章的重要考点包括:

(1)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2)赠与合同的撤销;

(3)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4)“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5)融资租赁合同;

(6)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权; (7)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

一、买卖合同(P258-262) 1、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如订立所有权保留条款)除外。

【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时间为( )。 A.合同成立时 B.合同生效时 C.标的物交付时

D.买方付清标的物价款时 【答案】C

2、标的物的风险承担(重点)

一般情况下,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和风险的承担可能不一致,因此所有权转移与否不是确定风险转移的标准。

2001年 0.25题3分 3分 2002年 1题1分 0.5题6分 7分 2000年 1题1分 1题1分 2分

【例题】在买卖合同中,所有权转移与否是确定标的物风险转移的标准。( ) 【答案】×

【案例】甲、乙企业于2002年4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根据约定,甲企业于4月10日交付货物,乙企业验货后于4月15日以支票方式付款,甲企业收到支票后,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企业。在本案中,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于4月10日后由乙企业承担,但其所有权于4月15日转移,因此,所有权转移与否不是确定风险转移的标准。 标的物的风险承担的具体规定:

(1)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2)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3)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例题】甲、乙企业于2002年4月1日签订一份标的额为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乙企业应于4月10日前到甲企业的库房领取全部货物,但由于乙企业的原因,乙企业于4月20日才领取该批货物,但4月15日因甲企业的库房发生火灾,致使部分货物受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乙企业应当自( )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A.4月1日 B.4月10日 C.4月15日 D.4月20日 【答案】B

【解析】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3、检验期间

(1)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2)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4、分期付款合同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20%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双方应互相返还财产,出卖人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例题】甲、乙企业于2001年4月1日订立一份标的额为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企业于2001年4月10日交付货物,乙企业采取分期付款支付方式,付款期限为4年。2002年4月10日,乙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期货物2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企业可以要求乙企业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货款100万元 B.甲企业可以解除合同

C.如解除合同,双方应互相返还财产

D.如解除合同,甲企业可以要求乙企业支付货物的使用费 【答案】ABCD 5、试用买卖

(1)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2)买受人已无保留地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的,视为购买;

(3)买受人对标的物进行试用以外的行为(如出租、出售),视为同意购买。

【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试用买卖的当事人的下列行为中,视为买受人同意购买的有( )。

A.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 B.买受人已无保留地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 C.买受人将标的物出租 D.买受人将标的物出售 【答案】ABCD

二、赠与合同(P263) 1、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

(1)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2)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3)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合同中,不属于诺成合同的是( )。 A.赠与合同

B.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 C.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D.仓储合同 【答案】C 2、赠与人的义务

(1)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的财产有瑕疵或者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中,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是( )。

A.因赠与人故意,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 B.因赠与人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 C.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的财产有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 D.赠与人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 【答案】ABCD

3、赠与合同的撤销(重点) (1)任意撤销

除法定撤销的情形外,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例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除法定撤销的情形外,下列选项中,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的有( )。 A.具有救灾性质的赠与合同 B.具有扶贫性质的赠与合同 C.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D.赠与人将赠与的财产移交受赠人 【答案】ABCD (2)法定撤销

符合法定条件之一的,无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赠与是否具有救灾、扶贫性质或者经过公证,赠与人均可以撤销赠与。

【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无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赠与是否具有救灾、扶贫性质或者经过公证,赠与人均可以撤销赠与的有( )。 A.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 B.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近亲属 C.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D.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答案】ABCD (3)撤销权的时效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表9-1 撤销权的时效

章节 第一章 撤销权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撤销权的时效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如果自行为成立之日起超过1年,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1)如该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第六章 对破产企业放弃自己的债权等5种行为 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清算组有权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 (2)如该行为于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年内被查出,则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可撤销合同 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八章 (1)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合同保全措施中的撤销日起1年内行使; 权 (2)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1)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第九章 赠与合同的撤销 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2)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三、借款合同(2002年综合题)(P264)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法律后果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 (1)停止发放借款; (2)提前收回借款; (3)解除合同。

搜索更多关于: 第九章 合同法(分则) 的文档
  • 收藏
  • 违规举报
  • 版权认领
下载文档10.00 元 加入VIP免费下载
推荐下载
本文作者:...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

文档简介:

第九章 合同法(分则)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平均分值为4分,2001年、2002年综合题的部分考点出自本章。《合同法》的综合题是每年考试的重点,考生应注意三个结合: (1)《合同法》、《票据法》的结合(2002年综合题第3题); (2)《合同法》总则、分则的结合(2002年综合题第2题、2001年综合题第2题); (3)《合同法》、代理、诉讼时效的结合(2001年综合题第2题)。考生在复习本章时,仍应注意综合题中总则、分则的结合。本章考点比较分散、复习难度很大。 2003年教材的主要变化:简化了对第八节“建筑工程合同”的论述,最后1个自然段是新增内容,考生应重点关注“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单篇付费下载
限时特价:10 元/份 原价:20元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fanwen365 QQ:370150219
Copyright © 云题海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2595号-3 网站地图 客服QQ:370150219 邮箱:3701502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