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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和解散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贷款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金贷监[2016]1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01.22 【实施日期】2016.0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和解散工
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粤金贷监〔2016〕1号)
各地级以上市金融局(办):
为完善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化的进入退出机制,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和解散的申报工作,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粤金〔2009〕10号)、《关于调整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股东变更事项审批工作的通知》(粤金〔2013〕39号)等有关规定,我办制订了《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和解散工作指引(试行)》。请按照执行,本指引涉及《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有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粤金贷监 1 / 2
〔2013〕4号)及其他已有政策的,以本指引为准。各地在实施时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给省金融办。
省金融办
2016年1月22日
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和解散工作指引(试行)
第一条 为完善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化的进入退出机制,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和解散的申报工作,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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