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米、水稻等优势粮食作物技术培训与推广工作,通过层层举办技术培训班、专家技术讲课、送科技下乡、开展科技入户等各种途径,争取达到项目区家家都有明白人,户户都有明白纸,切实把优质粮种植技术落到实处;同时,要认真抓好玉米、水稻高产创建活动,围绕农业部提出的高产目标和“十个一”的要求,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实化措施,抓好指挥田,办好示范方,引导广大种粮农民用良种、配良法,科学管理,优质高产,真正提高广大农民科技种粮水平。
(五)强化项目监管。一要做到政策公开。补贴资金的安排使用,遵循“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直补到户”的原则,实行“四公开”和“四到户”,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二要实行严格督查。各级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采取不定期抽查、明查暗访、专家组督导等有效形式,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核对良种种植清册、种植面积与实际补贴金额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省、市、县三级农业、财政、发改、监察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电话或政策咨询电话,对农民群众举报的事项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进行查证落实,尽快解决,维护好广大种植农户的切实利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圆满完成项目任务。三要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主动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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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做好良种供应,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
(六)强化资金管理。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应安排良补项目所需配套推广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配套核心技术示范、高产攻关创建、技术培训宣传、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项目实施、专家督导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中央下拨的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严肃工作纪律,发现有违规行为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对有关地方、单位和当事人严肃查处,并通报全省。
(七)搞好部门协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良种补贴项目,切实把项目实施工作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工作;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制定方案、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等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良种补贴项目搞好服务。
抄送: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财务司,财政部农业司。
河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09年6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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