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门要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向农民群众推荐种植,引导农民进一步扩大良种面积,充分发挥优良品种的增产增效作用。严禁省级以下农业部门进行品种推介活动。2009年,拟推荐品种106个(详见附表1)。
(四)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各地农业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四、补贴范围、对象与标准
(一)补贴范围:2009年我省优势粮食作物良种补贴范围扩大到全省18个省辖市的各县(市)、区。
(二)补贴对象:生产中使用玉米、水稻良种的所有农户(农场职工)。
(三)补贴标准:玉米每亩10元,水稻每亩15元。 (四)补贴方式: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实行良种推介、自愿购种、直接发放。严禁按人头或耕地面积平分补贴资金。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严格核定补贴面积。认真核定补贴面积是实施好我省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重要前提和基础保证。各地要按照整体覆盖、逐级上报汇总的原则,严格落实种植面积后,制定补贴分户清册。首先,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名称后,由各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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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级农业部门。县级农业部门复核确认后,会同财政部门逐级汇总报省,并建档备案。
(二)制定补贴分户清册。村委会根据农户申报的种植面积,制定玉米、水稻良种补贴分户清册。清册内容包括户主姓名、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内容(附件2)。分户清册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上报县级农业部门。县级农业部门复核确认后,交同级财政部门。
(三)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程序。采取“一折通”(“一卡通”)方式发放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农业部门复核后的玉米、水稻良种补贴分户清册中所列补贴数额,会同承办银行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固定补贴存款账户,乡镇财政部门按照分户清册负责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附件3)。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应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指印。领取通知书后,农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和农民固定补贴存款折、良种补贴兑现通知书可随时到承办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款业务。承办银行营业网点为农民办理良种补贴手续时,应在存款折摘要栏内注明“玉米、水稻良种补贴”字样。
(四)据实拨付补贴资金。玉米、水稻良种补贴资金实行预先拨付,年终据实结算的方式。省财政预先拨付玉米、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省辖市收到补贴资金文件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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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资金下达到各县(市、区)财政局;县(市、区)财政部门收到补贴资金文件后,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补贴资金发放到户时间,但补贴资金兑现到户时间不得晚于今年7月31日。经过核实实际种植面积大于省定方案的县(市、区、场),由同级财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各省辖市财政、农业部门在播种结束后,统一将补贴工作情况,包括玉米、水稻种植面积落实情况、补贴资金使用和申请结算情况,一同上报省财政和农业主管部门。省农业厅核实各地实际种植面积后,由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向中央申报差额资金。待省财政同中央结算后,拨付各地补贴资金不足部分;补贴资金结余部分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五)健全良种补贴档案。各地要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实现县级有区域图、乡级有落实表、村级有分户清册。乡级面积落实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县农业部门保管。基层乡镇政府要切实做好农户种植分户清册的制定工作,分户清册一式两份,用于行政公示和补贴资金发放时农民签字确认。分户清册以村组为单位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乡镇对玉米、水稻补贴面积进行汇总造册,一式两份,一份由乡镇存档备查,另一份上报县财政局、农业局审核。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良种补贴落实到位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了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省辖市、县(市、区、场)都要成立良种补贴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农业领导牵头,农业、财政、发改委、监察、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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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措施落实、督导检查、总结交流等。同时,成立专家指导组,负责制定玉米、水稻等高产高效综合栽培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宣传与技术指导服务等项工作。确保把优良的种子及时供销到户,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位,配套技术及时指导到田。
(二)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动员发动。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现代传媒手段,采取县电视台良种补贴政策讲座、张贴宣传单和标语、组织人员到农村宣讲、群发手机短信等形式,重点宣传良种补贴项目相关政策、规划布局、目标措施等,让良种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努力促成项目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干部积极工作、群众涌跃参与、社会各界积极支持等有利于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种子质量和价格的监管工作。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种子质量进行监管。供种企业要对供种质量负全责。为确保供种质量,供种企业应按照就近检测的原则,主动按检验批次送样到具备资质条件的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由检测单位出具种子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能供种,受检率应达到100%。农业部门要配合县级物价部门加大对供种企业的良种销售价格的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和企业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四)搞好技术指导,实现良种良法配套。各级农业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农民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认真抓好项目区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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