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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民检察院 文件 永春县教育局
永教综〔2005〕71号
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
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闽检会[2005]5号),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的工作方案?(泉教综[2005]21号)的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在我县教育系统集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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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受到深刻的职业教育、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同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重在源头预防,有效遏制和减少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塑造教育系统勤政廉洁、教书育人的良好形象。
二、活动时间
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从12月上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为期一个月时间。整个宣传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1、宣传教育阶段(12月6日至12月10日);2、建章立制阶段(12月11日至21日);3、总结提高阶段(12月22日至28日)。
三、各阶段的工作要求
(一)宣传教育阶段。在全县教育系统广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遵纪守法观念,促进依法从教、廉洁从政。
1、组织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参加全省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并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2、成立永春县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小组,统一部署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和这次宣传教育月活动具体方案。
3、广泛开展各种形式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主要内容包括:(1)组织学习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党组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以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手册?等法律法规。(2)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观看职务犯罪警示教育VCD等音像影片,听取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等。(3)各校要组织相关人员(完中中层以上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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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和中心小学校级领导干部)到县人民检察院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深刻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4)教育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每人撰写一篇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二)建章立制阶段。各校要认真剖析本单位在廉政建设、管理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监督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1、各学校要紧密结合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基建工程、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招生考试、财务管理、教育收费、图书教材编写发行与采购、经营产业及后勤管理、各类办班等重点岗位和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度、办法和措施,并确保得以落实。
2、召开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通报近年以来发生在我县教育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认真分析发案原因,探讨从机制上、体制上、制度上防范职务犯罪发生的对策。
3、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共同组织人员,就当前教育系统存在的有关问题和职务犯罪案件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手段、规律和趋势,促进教育系统加强管理、建章立制,切实从源头上规范行业行为,预防和减少教育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三)总结提高阶段。认真总结这次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情况,进一步研究探索预防和减少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有效措施。
1、各学校要对这次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进一步研究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有效措施,消除职务犯罪的诱发因素,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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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月下旬,县检察院和县教育局将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各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接受市检察院和市教育局联合对我县开展活动情况检查。
四、组织领导
检察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联合成立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小组,统一部署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和这次宣传教育月活动。县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详见永教综[2005]70号文件。各校也要相应成立学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宣传防范教育工作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这次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永春县人民检察院 永 春 县 教 育 局
二○○五年十二月七日
主题词:教育 警示 教育 活动 通知
抄 送: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检察院办公室,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有关领导,存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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