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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节日风俗
春节。境内最盛大的传统节日,是除夕和正月初一联为一体的统称。旧时称
“过大年”, 今仍俗称“过年”。俗称“阴历年”。进入腊月,各家即陆续购置鱼、肉、酒、菜、香火、鞭炮等,称为“办年货”;蒸下馒头、米糕、花馍馍等,称为“办年饭”,这种年饭要供全家人一直吃到正月底;进行卫生大扫除,称为“扫尘”。腊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称“除夕”。早饭后,张贴春联、门神、灶王和年画; 摆设供桌祭祖,叫“请家堂”。傍晚,全家老幼欢聚一堂吃顿丰盛的“团圆饭”,共享天伦之乐,叫“辞岁”。饭后在大门外点燃谷秸并放鞭炮,取庭院吉祥明亮之意,叫“照庭”。然后“守岁”,俗称“熬五更”,全家老幼通宵不寐,先包水饺(多用素馅,取“素净”之意),后围坐火炉,守着家堂,以待黎明。朔日凌晨“发纸码”(烧纸、香、“元宝”等)、放鞭炮祭奉天地诸神,迎来新年的第一天。接着全家煮食水饺。饭后,男女老少身着新装,开始拜年。先拜自家的祖先和长辈,然后,依家族亲疏与邻里交往情况相互拜贺、请安问好。至亲长辈分给晚辈儿童“压岁钱”或糖果。即日或翌日下午送家堂。从初三到十五日,亲戚朋友携带礼物互相拜望,有些邻里之间互请节酒,有条件的村镇举办杂耍、演戏、说书等文娱活动。有的地方春节期间还要张贴灶王和门神、请家堂、
磕头、发纸码、照庭。
(请家堂)
(花馒头、花馍馍)
(烧火纸)
正月十五。元宵节,又名灯节,民间习食水饺或元宵,并用杂面蒸灯12
盏,取月月光明之意。入晚,以面灯、萝卜灯、纸灯分别置于门口、祖茔、寺庙、河边、路口等处。到祖茔上灯时放“起火”。在街头、庭院点放花筒、鞭炮等。有些村镇耍龙灯、摇花船、玩狮豹、踩高跷,称为“闹元宵”。今蒸灯之习已废,置灯仅限于室内、门口。放焰火、耍龙灯等活动较为活跃。翌日还有吃水饺、闺女回娘家或娘家看闺女之习,与元宵节连为一体沿袭至今。
(看花灯)
(吃汤圆)
二月二。相传,二月二日为“龙抬头”之日(即开始打雷),境内有“打
囤”习俗。在日出前用簸箕盛草木灰或石灰,以擀面杖或木棍敲打簸箕,使灰颠出,将房宅围一周,在院内和室内各打一圆圈,中间放点杂粮和零钱,取“引龙填仓”、“五谷丰登”之意。还有炒“蝎豆”、搬闺女、吃水饺等习俗。今“打囤”已趋消失,余习仍沿用。正月有不剃头的说法,二月二开始理发。
(理发)
(吃豆子)
寒食、清明。“清明”前一日(亦说二日或三日)称为“寒食”。民间有
“寒食一百五,坟前去添土”之说。 早晨,去祖茔整修坟墓,带回柳枝插在大门口。“清明”下午,整备酒菜香火去祖茔祭祖,有家庙祠堂者则合族集体祭祀。建国后,坟墓、家庙逐渐废除,扫墓之俗亦日趋衰微。为悼念革命先烈,人民政府提倡组织干部群众前往烈士陵园献花致敬,还请革命前辈向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清明”有“踏青”之习。男女老少相约到野外踏踏青苗绿草,据说可一年不害脚疼腿疼。
(清明扫墓)
三月三。三月初三日,境内南部和西部一带有赶庙会烧香之习,东部和
北部一带有打秋千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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