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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经济法律行为:经济法律行为成立后,条件成就前,当事人恶意促使条件
成就或不成就的,推定为条件不成就或成就 7. 代理的行为是法律行为,以被代理人名义,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负责。 8. 可以代理的行为:经济法律行为、法定义务和诉讼行为。
9. 不能代理的行为: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立遗嘱、签订劳动合同等)、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
(预约演出、绘画、演讲、约稿等)、侵权及违法的行为。 10. 表见代理是有效代理(第三方是善意第三方)。
11. 由于不可抗力和受害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害,可免除民事经济责任。 12. 行政补偿是国家赔偿的一种,区别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 13. 未授权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不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第三讲 市场主体法 一、主要内容
(一) 企业法
1. 按投资方式和责任形式不同可将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 2. 企业的法律地位:指企业是否以独立的法人参与经济法律关系。 3. 企业的设立
1) 条件:⑴企业的名称;⑵固定的经营场所;⑶必要的设施、组织机构和人员;⑷一定量
的资本;⑸明确的经营范围;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程序:申请、审批、验资、登记
3) 法律后果:企业以独立的主体参加经济法律关系 4. 企业的变更 :
1) 形式:注册事项的变更;合并;分立 2) 程序:决定、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登记
3) 法律后果: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5. 企业的终止
1) 原因:撤销、解散、破产、其他原因 2) 程序:决定、清偿债务、登记 3) 法律后果:市场主体资格丧失
(二) 公司法
1. 公司的概念:公司是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由股东投资而设立的企业法人。 2. 分类:
1) 按股东对公司的责任范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等 2) 按公司内部管辖范围:总公司和分公司 3) 按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母公司和子公司 4) 按公司的国籍:中国公司和外国公司
3. 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促进企业的科学民主管理:⑴股东股权(资产受益、重大决策
和选择管理者)和法人财产所有权的分离,有利于独立的管理阶层出现,使公司决策和管理科学化;⑵公司权力分立,有利于实现重大事务决策的民主化;⑶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采取选任制和聘任制,有利于形成一个人才竞争的市场 4. 公司是资本聚集的最有效形式
5. 公司是表现资本规模效益的有效形式 6. 有限责任公司:
1) 含义: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
担责任的公司形式
2) 特点:封闭性;人合性;设立简单、运作灵活
3) 投资方式:货币和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实物、知识产权、土
地使用权等 )
4) 投资比例: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7. 股份有限公司:
1) 含义: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形式 2) 特征:开放性;资合性
3) 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募集设立
4) 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三) 合伙企业法
1.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 普通合伙企业
1) 特征:⑴由多个主体合伙组成;⑵以合伙协议为法律基础;⑶内部关系为合伙关系;⑷
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 事务执行:
a) 委托执行 b) 共同执行
c) 合伙人之义务:竞业禁止、交易限制、活动限制
3)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3. 有限合伙企业
1) 有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合伙人 2) 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1) 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2)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3) 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4)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四) 企业破产法
1. 破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 2. 破产过程:
1) 破产申请人和受理人:申请人为债权人或债务人;受理人为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2) 依法指定管理人负责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其他事物的当事人 3) 依法成立债权人会议 4) 重整与和解 5) 破产宣告
6) 破产清算:破产财产、破产费用、公益债务
3.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重点难点
1.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资格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
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 国家公务员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 普通合伙企业委托执行的例外情况:
1)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四讲 物权法 一、主要内容
(一)物权法总论
1. 物的占有关系;归属关系、利用关系;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 2. 物权性质:(1)物权所表现的经济实质是人对物的占有;(2)物权是人对人的权利而不是人
对物的权利
3. 特征:⑴物权以物为客体;⑵物权是绝对权;⑶物权的内容是直接对物享有利益;⑷物权具
有排他性
4. 物权的分类:⑴动产和不动产;⑵可分物与不可分物;⑶种类物与特定物;⑷原物与孳息;
⑸自由流通物、限制流通物和禁止流通物;⑹主物与从物 5. 物权的公示:登记(不动产和车辆)、占有和交付
6. 物权的效力:支配效力、排他效力、优先效力(物权优先于债权、购买权)、追及效力 7. 物权的民法保护:请求确认产权、排除妨碍 、恢复原状、返还原物 、赔偿损失 (二)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1. 特征:⑴自物权;⑵完全物权(即限制物权);⑶原始物权;⑷无期物权;⑸弹性物权 2. 结构:所有权由权益和权能两部分构成。权能分为积极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和
消极权能(请求权,即请求停止侵害、请求排除妨碍) 3. 共有:一物所有权同时为数人所共同享有的法律状态
4. 相邻关系: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互间应当给予方便或接受限制
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他物权
1. 用益物权: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2. 担保物权:以保证债务的履行、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设定的物权(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
二、重点难点
1. 无论是直接占有还是间接占有,都可以作为向右动产物权的公示手段。 2. 处分权是所有权的核心权能。
3. 共有是所有权的联合,而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权类型
共有的内容包括对内、对外双重权利义务关系
4. 地役权:⑴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⑵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
用益物权;⑶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5. 地役权特征:⑴地役权以存在两项不动产为前提;⑵地役权具有很强的意定性;⑶地役权具
有从属性;⑷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
第五讲 知识产权 一、主要内容
(一)知识产权
1. 种类:版权(著作权)和工业产权;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等 2. 特征:⑴客体的无形性;⑵法律上的专有性;⑶地域性;⑷时间性 (二)著作权
1. 特征:⑴自动产生;⑵客体要求具有独创性;⑶保护作品的具体表达形式;⑷保护期限具有
长期性
2. 种类:著作权和著作邻接权
3. 客体:作品:⑴独创性;⑵可复制性;⑶合法性
4. 内容: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作品使用权、获得报酬权) 5. 权利限制:合理使用、强制许可、法定许可
6. 著作接邻权:⑴表演者的权利;⑵音像制作者的权利;⑶广播电视组织者的权利;⑷出版者
的权利
7. 保护期限:截止作者死后第50年12月31日: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将其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
的12月31日
(三)专利权
1. 专利:⑴专利权;⑵专利技术;⑶专利文献
2. 专利(申请)权的主体:职务发明创造人的所在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人;通过其他方式享
有专利权的人。
3. 专利权的客体: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4. 专利权的内容:
权利:⑴实施权;⑵销售权;⑶禁止权; ⑷转让权;⑸署名权;⑸获得报酬权;⑹标记权 义务:⑴实施;⑵按时缴纳专利年费;⑶保密 5. 授予条件:
1) 发明和实用新型: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 外观设计:新颖性 3) 共同条件:合法性
6. 权利限制:权利用尽、不知内情、先使用、科研实验使用、临事过境、强制许可、指定实施 7. 申请:⑴申请原则:单一性原则;先申请原则;优先权原则;⑵申请时应递交的法律文件:
申请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
8. 宣告无效:自公告授权日起,任何人认为权利的授予不合法,可以请求宣告权利无效 (四)商标法
1. 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2. 客体:注册商标:①构成元素的合法性;②显著性;③合法性 3. 内容:权利:使用、禁止、标记;义务:使用、缴纳年费
4. 申请原则:单一性、申请在先、使用在先、志愿申请和强制申请相结合、优先权原则 5. 侵权行为包括:
1)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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