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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唐国际肇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建设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广东大唐国际肇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期间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企业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意见》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公司及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针对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突发事件管理工作。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部门、专业,监理、施工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1.4.3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4.4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1.5 预案体系
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预案、专项预案构成。 1.5.1 综合预案
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主要阐述公司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是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和总纲。 1.5.2 专项预案
主要针对某种特有或具体的事故、事件或灾难风险出现的紧急情况,应急而制定的救援预案。公司制定的专项预案如下: 1.5.2.1 自然灾害类
1
针对可能面临的气象灾害(雨雪冰冻、强对流天气<含暴雨、雷电、龙卷风等>、洪水、大雾)、地震灾害等自然灾害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
包括防洪度汛应急预案、防地震灾害应急预案、防台风应急预案、防强对流天气应急预案。 1.5.2.2 事故灾难类
针对可能发生的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等各类电力工程建设事故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
包括群死、群伤事故应急预案,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深基坑、脚手架)垮塌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起重机械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施工电梯、升降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交通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放射物质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化学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5.2.3 公共卫生事件类
针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
包括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预案、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1.5.2.4 社会安全事件类
针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阻碍施工事件,突发新闻媒体事件等社会安全事件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
包括集体上访、阻碍施工事件应急预案,突发新闻媒体事件等应急预案。
2 风险分析
2.1 公司概况
公司位于广东省肇庆高要市金利镇境内的金淘工业集聚基地,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工程设计由广东省电力设计院负责,工程监理由广东天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待招标确定。
公司一期工程建设2×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采用“纤维过滤器+ 一级除盐+混床系统”;每台机组配置5台机械通风冷却塔以及二台循环水泵的供水方式,循环水补水取自西江;电厂生活用水接自城市供水管网;采用计算机分散控制系统(DCS)对机组进行集中控制;厂址区域地震基本烈度为VI度,按7度设防;本工程燃料采用西气东输二线的天然气,不考虑其它备用燃料。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 危险源辨识:
在危害辨识过程中,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对以下方面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
(1) 厂址及环境条件
从厂址的工程地质、地形、自然灾害、周围环境、气象条件、交通运输、抢险救灾支持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包括地质灾害、台风侵袭、防洪度汛等。
(2) 厂区平面布置总图辨识与分析功能分区(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 布置;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布置;工艺流程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布置;风向、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等。
(3) 建(构) 筑物辨识和分析
建(构) 筑物的结构、防火、防爆、朝向、采光、运输(操作、安全、检修) 通道、开门朝向,以及施工辅助设施。
(4) 施工过程应辨识和分析
2
大型机械及附属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人员习惯性违章带来的伤害,安全措施不到位、危险点分析不足引起的突发事件或失控状态。 (5) 生产设备及装置主要包括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电厂化学设备及装置、特殊单体设备及装置(如燃气轮机、制氢站、天然气模块等) 、有毒有害作业部位及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等。 2.2.2 风险分析:
(1)可能发生人身伤亡事件以及影响公司工程安全施工的事故的风险; (2)可能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存在人为外力破坏等风险;
(4)可能发生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或误操作致使机械受损事件;
(5)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弃物等污染物或废弃物的储存、排放等也可能造成不良的环境影响;
(6)在各种危险因素中,可燃介质的泄漏及散发是最重要的危险因素,由其引发的火灾爆炸、中毒窒息事故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注意防范的重点,重点危险事故及重点危险区域及部位主要包括:主厂房区(燃机、余热锅炉房、主控楼等) ;天然气管道、调压站、天然气前置模块;屋外配电装置区(主变压器、高压厂用变压器、启动备用变压器等);屋内配电装置区(GIS、MCC 站等) 、储氢系统;厂区电缆沟道等。
2.3 突发事件分级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具体情况如下:
Ⅰ级: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或对公司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
Ⅱ级: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构成特大事故的,重大设备或负有责任的重大电网事故或对公司产生较重负面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
Ⅲ级: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构成重大事故的,较大设备或电网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
Ⅳ级: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构成较大事故的,一般设备损坏、机组停运等各类突发事件。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下设安全施工应急管理工作小组、稳定应急管理工作小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如下: 3.1.1 领导小组
总 指 挥:李洪军
副总指挥:王大伟 王 建 李洪军 任彪才 陶建军(监理公司) 李家俊(桩基施工) 主体工程
承包商项目经理
成 员:陈学军 许英才 张立波 刘秀丽 廖文飞 董 辉 王永立 徐艳华 程斯良 安玉宽 主体
工程承包商项目安全负责人
3.1.2 工作小组
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个工作小组,分别为: 3.1.2.1 安全施工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王大伟
成员:陈学军 许英才 陶建军(监理公司) 李家俊(桩基施工) 主体工程承包商项目经理
刘忠山 傅元奇 程斯良(监理公司) 安玉宽(桩基施工) 主体工程承包商项目安全负责
3
人
3.1.2.2 稳定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李洪军
成员:陈学军 许英才 张立波 刘秀丽 廖文飞 董 辉 王永立 徐艳华 陶建军(监理公司) 李家
俊(桩基施工) 主体工程承包商项目经理 3.1.2.3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任彪才
成员:陈学军 许英才 张立波 刘秀丽 廖文飞 董 辉 王永立 徐艳华 陶建军(监理公司) 李家
俊(桩基施工) 主体工程承包商项目经理
3.2 职责
3.2.1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执行上级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
(2)组织落实公司工程建设应急管理责任制,协调各部门、参建单位职责的划分,并监督各部门、参建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写、学习、演练和修订完善;
(3)负责总体指挥协调各类不安全和不稳定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出现危急事件时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应急预案的终结;
(4)部署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及施工、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5)及时向政府部门及上级公司管理部门报告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6)负责监督、指导各职能机构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并对相关部门、单位或人员落实考核;
(7)签发审核论证后的应急预案。 3.2.2 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职责
(1)具体负责应急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报告重大突发事件; (2)归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传达政府、行业及上级公司有关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3)组织落实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提出的各项措施、要求,监督各部门、参建单位的落实; (4)制定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典型预案库,指导各部门、参建单位重大突发事件的管理工作;
(5)负责制定有关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以及防火、交通、外力破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6)负责制定恶性集体食物中毒、大面积传染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7)检查各部门、参建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日常应急准备工作、组织演练的情况;指导、协调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8)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原因,总结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
(9)对各部门、参建单位的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4 预防与预警 4.1 预警行动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各工作小组成员负责对所管理范围内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信息、常规监测数据等,定期开展跟踪监测、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 4.1.1 预警发布方式与内容
公司预警信息一般通过施工碰头会发布,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 4.1.2 预警发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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