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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瓦;
(2) 传动齿轮啮合不正确;轮齿严重磨损引起冲击; (3) 托轮与轮带之间产生滑动和不均匀的表面摩擦; (4) 基础下沉,基础刚度不够而产生振动; (5) 托轮与轮带表面润滑不良磨损过大;
(6) 托轮与轮带材质不均或结构有缺陷而刚度不均,表面被磨成凹沟或出现凸棱;
(7) 磨损较轻微时,在原因被消除后可自动磨平;磨损较严重时必须车削后才能正常使用。
7. 短期停窑后启动困难,一般时由于盘窑不及时造成窑中心线弯曲所致。且通常弯曲的凸向部分在下方。如弯曲不大,可将窑转至筒体弯曲凸向部分处在顶部上方,稍停片刻,以加热弯曲部分的筒体。当温度较高时,需慢转窑几周后,再时弯曲凸向部分停在上方。如此反复进行直至基本复原为止。 如果筒体弯曲较大,建议进行大修处理。 (三) 安全注意事项
1.
任何修理工作均必须在停窑后进行,同时应在电动机开关上挂上“禁止开动”的标志。 2.
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其他工具探入轴承、减速器或大齿轮罩内部进行任何修理、检查、清洗等工作。不得拆除任何安全防护装置,如联轴器罩等。 3.
检修所用的工具及零件不得放在回转机件上,尤其不得放
在托轮上。 4.
看火时,必须使用看火镜,不得用肉眼直接观看。不看火时视孔应关闭。 5.
转窑前必须发出警报信号并严格检查,确认窑内无人,然后才能启动窑的传动装置。
九、停窑与起动
1、短期停窑
(1)停窑初期,窑处于炽热状态。如不经常转窑,窑的中心线将发生弯曲。防止窑中心线发生弯曲是十分重要而又细心的工作,切不可疏忽。下列规定应予执行:
在停窑后第一个小时内,每5—10分钟转窑1/4圈 在停窑后第二个小时内,每15—20分钟转窑1/4圈 在停窑后第三个小时内,每30分钟转窑1/4圈
其后每小时都转窑一次,每次仍转1/4圈。停窑后的转窑应使用辅助传动;
(2)为防止窑头燃烧器受热弯曲,窑头燃烧器的净风风机要继续运行,直至窑内弯曲冷却为止;
(3)窑口护板的冷却风机要继续吹风4小时后才能停风。 2、长期停窑及检查
(1) 停窑初期,按上述规定周期转窑,直至窑体完全冷却。此时人方能进入窑内长时间工作;
(2) 停窑熄火后,将燃烧器拉出,根据检修任务要求,将窑内
的部分或全部物料卸出; (3) 停窑后应检查:
① 如为冰冻时节,应检查各部分冷却水是否完全排净; ② 各个工作面的磨损情况;轴与轴瓦的间隙,大小齿轮的间隙等;
③ 所有连接螺栓(特别时大齿轮的连接螺栓)是否松动、损坏,筒体和挡块的焊缝有无开裂等;
④ 各润滑点的润滑剂是否需要更换、清洗和补充。如需要换,应将所存油、脂清除放掉,清洗干净后再灌填新油、新脂。 3、辅助传动的开停
当主电源中断时,为避免筒体弯曲,应使用辅助传动盘窑;检修时欲将窑体转到某一确定方位,也应使用辅助传动。
当使用辅助传动时,由于窑的转速很慢,托轮轴承易形成间歇润滑,因此使用时间不应超过半小时。否则易产生轴瓦发热、电耗上升,甚至翻瓦、产生撞击声及烧瓦等。如确需连续使用,应密切注意各托轮轴承和减速器的润滑情况,应由人工定时浇注润滑。
起动的停车的操作如下:
利用辅助传动转窑时,必须首先使斜齿离合器啮合,这时手把下的压块脱离限位开关,辅助传动电动机接通电源,而主电动机与电源安全断开,不能启动。如需启动主电动机,除应切断辅助传动电动机的电源外,必须首先搬动斜齿离合器手把,使斜齿离合器脱开的同时,手把下的压块压下限位开关,此时限位开关回到受压状态,主电动机
才能与电源接通起动。主、辅传动电动机的电源切断或接通,均需通过此限位开关控制。
应该注意,切勿在窑转动期间操作离合器。离合器的接合必须全部无间隙的进入啮合位置。如斜齿位置不相符,可盘动辅助传动电动机旁的联轴器来对准。脱开离合器必须经人工搬动,且斜齿必须全部脱开接触。
十、润滑与冷却
各种运转部件的良好润滑是一件及其重要的工作,合理润滑可以延长零件寿命,降低修理费用。必须把润滑剂作为一个必要的“机械元件”予以重视。
回转窑润滑和冷却要注意下列事项:
1. 润滑油、润滑脂应按规定使用。使用代用品时必须符合规定的油质性能的要求,如供应困难,只能用粘度较大的同类润滑剂替代粘度较小的。
2. 新窑连续运转400—500小时,齿轮及轴承已得到跑合,这时润滑油应全部排净,并将油池清洗干净,再加新油。以后按6—8个月为周期更换新油。
3. 每班检查一次油位,如果低于油位下限时,必须立即加油至其上限。
4. 发现漏油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止漏。若油漏到基础上应及时处理,以免侵蚀基础,酿成隐患。
5. 窑经过长期停窑后,若窑再启动,不宜直接使用主传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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