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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根标志杆分别设置在标志带外沿球网的不同侧面。
标志杆高出球网80厘米。高出部分每10厘米应涂有明显对比的颜色,最好为红白相间。标志杆被认为是球网的一部分,并视为过网区的边界。 2.5 网柱
2.5.1 两根网柱分别架设在两条边线外0.5-1米处,高2.55米,最好可以调节高度。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中网柱应架设在两条边线外1米处。
2.5.2 网柱应为圆柱形,光滑并无拉链。一切危险设施和障碍物都必须清除。 2.6 附加设施
一切附加设备都必须符合国际排联的规定。 3 球
3.1 球是圆形的,由柔软皮革或合成革制成外壳,内装橡皮或类似质料制成的球胆。颜色:可以是一色的浅色或是彩色。正式国际比赛使用的合成革和彩色球必须符合国际排联标准。圆周: 65-67厘米。重量:260-280克 气压:0.30-0.325公斤/平方厘米(294.3-318.82毫巴) 3.2 统一性
在一次比赛中所用的球,其特性,包括圆周、重量、气压、牌号及颜色等都必须是统一标准的。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国家联赛和锦标赛所用的球必须是国际排联批准的,或经过FIVB特许。 3.3 三球制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应采用三球制。设六名捡球员,无障碍区的四个角落各一人,第一、二裁判后面各一人。
第二节 比赛参加者
4 比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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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队的组成
4.1.1 一个队最多有12名队员,1名教练员、一名助理教练员、1名训练员和1名队医。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中,医生必须事先得到国际排联的认可。国际排联成年人世界大赛,一个队最多可以有14名队员(但非后排自由防守队员不得超过12名) 4.1.2 除后排自由防守队员外的一名队员为队长,队长在记录表上被注明。
4.1.3 只有登记在记录表上的队员才可以进入场地和参加比赛。教练员和队长在记分表上签字以后,已登记在记分表上的队员名单不得更改。 4.2 队的位置
4.2.1 比赛时,替补队员应坐在他们场地一侧的球队席上或在准备活动区域内,教练员和其他成员也应坐在球队席上,但可暂时离开。球队席设在记录台的两侧,无障碍区之外。
4.2.2 在比赛中只有队的成员才允许坐在球队席上并参加赛前的准备活动。 4.2.3 替补队员可以做无球的准备活动如下: 4.2.3.1 比赛中,在准备活动区域内;
4.2.3.2 暂停或技术暂停时在他们场区之后的无障碍区。 4.2.4 两局比赛之间,队员可以在无障碍区用球做准备活动。 4.3 服装
队员服装包括上衣、短裤、袜子(比赛服)和运动鞋。
4.3.1 全队上衣、短裤和袜子的颜色、样式必须统一(后排自由防守队员除外),比赛服必须整洁。
4.3.2 运动鞋必须柔软轻便,鞋底是不会在地板上划出痕迹、没有后跟的胶底或合成革。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不允许穿主色为黑色的鞋。
4.3.3 队员上衣必须有号码,序号为1-18号。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队员服装的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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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是1-20号
4.3.3.1 号码必须在身前和身后的中间位置,并与上衣的颜色明显不同。
4.3.3.2 身前号码至少15厘米高,身后号码至少20厘米高,号码笔画宽度至少2厘米。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队员短裤右腿处须有4-6厘米高的号码,号码笔画至少宽1厘米。上衣和短裤要符合国际排联标准。
4.3.4 队长上衣胸前号码下,应有一条与上衣颜色不同的长8厘米、宽2厘米的带状标志。
4.3.5 禁止穿着不符合规则规定号码的服装和与同队其他队员不同颜色的服装(后排自由防守队员除外)。 4.4 服装的更换
第一裁判员可以允许一名或多名运动员:
4.4.1 赤脚比赛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不允许赤脚比赛。
4.4.2 在局间或换人后更换湿的或损坏的服装,但必须是相同的颜色、式样和号码。 4.4.3 天气较冷时穿训练服比赛、但全队服装颜色、样式必须相同(后排自由防守队员除外),号码符合规定4.3.3。 4.5 禁止佩戴的物品
4.5.1 禁止佩戴可能对运动员造成伤害及加力的物品。 4.5.2 队员可以戴眼镜比赛,但风险自负。 5 队的领导
队长和教练员应对全队成员的行为和纪律负责。 后排自由防守队员不能担任队长。 5.1 队长
5.1.1 比赛前:队长在记分表上签字,并代表本队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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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比赛中:队长担任场上队长。当队长不在场上时,教练员或队长应指定除后排自由防守队员以外的另一名队员担任场上队长代行其职权,直至该队员下场或队长返回场上,或至该局结束。只有场上队长在死球时可以和裁判员讲话:
5.1.2.1 请求对规则和规则的执行进行解释,转达本队队员提出的问题或请求。如果他对解释不满意,可以选择抗议并立即向第一裁判员声明,保留其在比赛结束时将正式的抗议写在记分表的权利。 5.1.2.2 请求允许: 1) 更换全部或部分服装; 2) 核对双方队员的位置; 3) 检查地板、球网和球等。
5.1.2.3 在教练员缺席的情况下请求暂停或换人 5.1.3 比赛后:
5.1.3.1 感谢裁判员,并在记分表上签字承认比赛结果;
5.1.3.2 如果他曾向第一裁判员作过声明,进一步确认后可将对裁判员的解释或执行规则的正式抗议记录在记分表上。 5.2 教练员
5.2.1 教练员应自始至终在比赛场区之外进行指挥,他与第二裁判员联系填写位置表、请求暂停或换人。
5.2.2 比赛前:在记分表上登记或检查队员姓名、号码并签字。 5.2.3 比赛中:
5.2.3.1 每局开始前填写位置表,签字后交给第二裁判员或记录员; 5.2.3.2 坐在靠近记录员一端的球队席上,但可以暂时离开; 5.2.3.3 请求暂停或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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