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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8-2.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 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高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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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就110千伏莲花山扩建电力管沟工程施工招标工作,作出如下声明:本次招标公告描述的招标内容与图纸相符,与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招标范围相符。我单位保证本次招标内容和资料真实、完整,对公告的虚假陈述承担责任。
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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