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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构筑物 一 二 三 四 五 1 2 3 4 5 次要构筑物 3 3 5 5 5 临时构筑物 4 4 5 5 5 注:主要构筑物指初期坝、场内排水构筑物等失事后难以修复的构筑物;次要构筑物指失事后不至造成下游灾害或对磷石膏堆场安全影响不大并易于修复的构筑物;临时构筑物指磷石膏堆场施工期临时使用的构筑物。
3、 磷石膏堆场的有效库容按式1确定:
Vy=W/γd (1) 式中,Vy为所需磷石膏堆场的有效库容(m3);
W为磷石膏堆场设计年限内需贮存的磷石膏量(t);
γd为磷石膏堆场内的磷石膏平均堆积干容重(t/m3),该值一般根据实验数据确
定,当无具体实验数据时可按1.05~1.2之间取用。
4、 湿法堆存磷石膏堆场的有效库容和调洪库容应按不同坡度的磷石膏沉积滩面和场底地形计算确定,磷石膏沉积滩的坡度it可按磷石膏的物理性质及放浆条件类似的其它磷石膏堆场实测资料或由试验确定,根据放浆条件的不同及磷石膏颗粒成分的不同一般为0.25%~0.8%之间。
5 堆场设计应给出各堆积标高相对应的容积及其相对应的服务年限曲线。 (二) 堆存方式选择
1、磷石膏的堆存方式有干法堆存和湿法堆存两种,堆存方式的选择,应结合当地地质、地形等条件、堆存量的大小、输送方式、建设费用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
2、选用的堆存方式应与主体工艺、输送方式、堆存能力相适应。 (三)干法堆存 1、山谷型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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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谷型磷石膏堆场的防渗要根据不同的地质和地形条件进行不同的防渗处理,采用垂直防渗和水平防渗或垂直和水平防渗相结合的办法,要认真研究防渗处理的可行性,对不良地质条件采取可靠的治理措施,重点处理渗漏通道和谷口。
(1)防渗体系
a) 若场区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较好,渗透系数k≤1.0×10-7cm/s时,可不进行水平防渗处理。若场区局部有裂隙、溶洞等不良地质现象时,必须进行局部封堵及防渗处理。
b) 若场区天然基础层的渗透系数k>1.0×10-7cm/s时,应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并保证整体防渗性能k≤1.0×10-7cm/s,同时应注意防渗层的稳定和牢固性。对于一次防渗处理非常困难的山谷型场地,可在渗漏通道或谷口采取梯级防渗处理(即梯级渗漏收集和封堵)。
c) 人工防渗材料的选择及铺设应满足《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 50290)要求。
(2)磷石膏堆积体
a) 根据地形条件,磷石膏堆场宜设置透水性拦渣坝。
b) 磷石膏堆存宜采用自下往上的堆存方式逐层堆放,每层堆存高度不得大于20m。 c) 磷石膏堆积体的外边坡坡度应经稳定性计算确定。 (3)渗滤液收集处理
a) 磷石膏堆场底部须设置渗滤液收集系统,拦渣坝下游须设置集渗池,将渗滤液收集到集渗池内,回收处理或利用。
b) 在堆积体适当高度应设置雨水收集系统。
c)汇水面积较大的堆场应设置截洪沟,以保证库水不外泄,截洪沟的大小经调洪演算确定。
(4)监测设施
a) 场区外围应按环保要求,根据水文地质情况,设置地下水监测设施。 b) 磷石膏堆场应设置原位观测设施。 2、平地型堆场 (1)防渗体系
a) 若场区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较好,渗透系数k ≤1.0×10-7cm/s时,可不进行防渗处理。若场区局部有裂隙、溶洞等不良地质现象时,必须进行局部封堵及防渗处理。
b) 若场区天然基础层的渗透系数k>1.0×10-7cm/s时,应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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渗层,并保证整体防渗性能 k≤1.0×10-7cm/s。
c) 人工防渗材料的选择及铺设应符合《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 50290-98)要求。
(2) 磷石膏堆积体
a) 磷石膏堆场应设置拦渣坝,拦渣坝高度不低于2m。
b) 磷石膏堆存宜采用自下往上的堆存方式逐层堆放,每层堆存高度不得大于12m。 c) 磷石膏堆积体的外边坡坡度经稳定性计算确定。 (3)渗滤液收集处理
a) 磷石膏堆场底部须设置渗滤液收集系统,堆场附近须设置集渗池,将渗滤液收集到集渗池内,回收处理或利用。
b) 堆积体适当高度应设置雨水收集系统。 (4)监测设施
a) 场区外围应按GB18599标准要求,根据水文地质情况,设置地下水质监测设施。 b) 在磷石膏堆积体的适当位置应设置原位观测设施。 (四)湿法堆存 1、山谷型堆场 (1)初期坝
a) 坝址的选择应以筑(堆)坝工程量小,形成的库容大和避免不良的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为原则,并结合筑坝材料来源、施工条件与排水构筑物的布置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b) 初期坝宜选择透水堆石坝,筑坝石材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且能长期耐受磷石膏浸出液的浸蚀。选择其它坝型(如不透水坝型),应采用适当的排渗导流方式,并经过专门论证证明其满足使用要求。
c) 初期坝坝高的确定应能储存生产装置半年以上的磷石膏产量;具有满足要求的澄清距离;最高洪水位时具有满足要求的最小干滩长度及最小安全超高;初期坝坝高与总坝高之比值宜采用1/4~1/6,8度地震区的比值应适当提高。
d) 初期坝坝基处理应满足渗流控制和静、动力稳定要求。遇有透水性较大的厚层砂砾石地基,易液化土、软粘土和湿陷性黄土地基,溶岩发育地基等情况时,应进行专门研究处理。
(2) 堆积坝
a) 堆积坝筑坝方式宜采用上游法,筑坝上升速度应满足安全要求。对于上升速度过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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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堆积坝,要求对沉积滩堆积体进行现场试验核算力学指标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磷石膏堆积坝不得用作挡水坝。
b) 堆积坝筑坝方式也可采用渠槽取渣湿法筑坝。
c) 磷石膏堆积坝沉积滩的最小滩长值应由计算确定,但不得小于表3的最小滩长值。同时沉积滩顶至最高洪水位的高差亦不得小于表3的最小安全超高值。
d) 地震区的磷石膏堆积坝沉积滩顶至正常高水位的高差不得小于表3中的最小安全超高值与地震涌浪高度之和,滩顶至正常高水位边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表3的最小滩长值与地震涌浪高度对应滩长之和。地震涌浪高度可根据设计地震烈度和水深确定。
表3 沉积滩的最小滩长和最小安全超高
坝的级别 最小安全超高(m) 最小滩长(m) 1 1.5 2 1.0 3 0.7 70 4 5 0.5 0.4 50 40 150 100 (3) 磷石膏堆场的渗流计算与渗流控制
a) 磷石膏堆场设计应进行渗流计算及渗流稳定性研究,以确定坝体浸润线和渗流量。1、2级山谷型磷石膏堆场应进行三维渗流计算或由模拟试验确定;3级及3级以下磷石膏堆场可只进行二维渗流计算。
b) 浸润线出逸的磷石膏堆积坝坝坡,应设反滤保护。 c) 采用湿法堆存的磷石膏堆积坝可采取下列措施控制渗流: 初期坝地基设置排渗褥垫,水平排渗管(沟)等; 磷石膏堆积体内设置水平排渗管(沟)或垂直排渗井等;
与山坡接触的磷石膏堆积坡脚处设置贴坡排渗或排渗管(沟)等; 适当降低库内水位,增大沉积滩长; 坝前宜采用多点均匀放浆。 (4)初期坝及堆积坝的稳定计算
a) 初期坝与堆积坝坝坡的抗滑稳定性应根据坝体材料及坝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考虑各种荷载组合,经计算确定。计算方法宜采用瑞典圆弧法。当坝基或坝体内存在软弱土层时,可采用简化毕肖普法。考虑地震荷载时,应按《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b) 初期坝与磷石膏堆积坝稳定计算应根据要求采用正常运行、洪水运行和特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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