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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炉箆及炉底裂缝造成严重漏灰及漏气、漏水时。 ⑤ 炉裙开裂,大量漏风、漏灰及穿火时。 ⑥ 灰盘严重碎裂,造成大量漏水时。 ⑦ 加煤部分严重损坏,热备炉不能修复时。 〈3〉 突然停电操作:
首先全开饱和蒸汽,保持炉内正压,同时关闭风阀,往水封切断阀中注水,待注满水后,打开煤气炉前放散阀,关闭蒸汽阀,打开自然通风阀,使发生炉转入热备。 〈4〉 停水操作
① 软化水中断时,应使炉子转入热备。
② 各处水封用水断水时,半小时内可维持生产,超过半小时,应改热备炉。
二.煤气设备动火安全规程
(一)动火前的准备工作:
⒈ 在煤气设施上,动火前必须由动火单位提出动火申请,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主管部门必须检查动火安全措施装备情况,并派人到现场监护。 ⒉ 准备好急救工具和器具,如灭火器、黄泥、沙子、湿草袋子、石棉板等,有条件时,准备好蒸汽,清理周围场地。 (二)停气动火:
⒈ 切断煤气来源,关闭阀门或封闭水封,加堵盲板,并需所属单位派人监护。 ⒉ 打开放散管及附近的人孔、清理孔。
⒊ 用蒸汽吹扫,经化验CO含量合格后方可工作。 ⒋ 清理积存的焦油,防止焦油燃烧。 ⒌ 严禁在运行的设备上动火。
(三)从事动火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压力容器焊接合格证,方可进行操作,其他任何人不准操作。
三.煤气生产安全规程
(一)安全生产的条件:
⒈ 为确保煤气发生炉运行安全,煤气炉操作工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操作规程操作。
⒉ 所有煤气设备与管道应保持良好的密封性,按规定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重要部位如:发生炉、旋风除尘器、鼓风机等在日常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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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解决。
⒊ 煤气站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煤气安全教育,了解并掌握各种安全规程,了解煤气的性质特点,掌握维护常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⒋ 煤气炉操作间,一定要保证通风良好,操作间上边窗口应敞开通风。 ⒌ 为防止煤气中毒,工作场所的空气应定时化验分析,—氧化碳含量不得超过0.03毫克/升。否则必须设法消除,凡在—氧化碳含量超过0.03毫克/升以上的设备或管道内工作时,—律要戴氧气呼吸器。
⒍ 煤气生产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和明火。
⒎有煤气中毒的危险区域,应挂有警告牌,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危险区造成事故,外单位人员进入煤气站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并由专人陪同,方可进站,不允许非工作人员在站内游动或乱动设备。
⒏ 煤气管道及附属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煤气管道设施不得乱动,不得作为吊架和电焊时的接地线。 (二)安全注意事项:
⒈ 在煤气生产过程中要保持煤气压力的正常和稳定,严禁造成负压。 ⒉ 煤气设备与管道附近禁止明火。
⒊ 所有煤气进口,主管道及支管上的阀门,在停止供气时要关死,水封一定要保持溢流。
⒋ 凡改装、大修煤气设备及管道进行送气时,必须经过吹扫化验,化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⒌ 煤气站工作人员工作时,一定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具。 (三)在有煤气的场所工作应遵守的规则:
1、工作时现场不得少于2人,—旦发生事故要相互协助,退出现场并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2、在煤气危险区进行作业应尽量安排在白天,并事先与煤气站联系并办理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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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动火时,应由动火单位提出申请,需经安全科和煤气站批准后进行。 3、工作时应按要求戴好防毒面具,防止凭热情去工作,以免发生事故。 4、操作人员感觉有中毒现象时,应立即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去并告知其他人员。 5、禁止睡眠不足或饮酒的人去执行任务,也不允许在有煤气的场所长时间工作。
四、煤气使用安全规程
1、煤气设备与管道应保持密封,凡新建﹑改造,大修的煤气设备都应进行密封性试验,室内管道泄漏率不超过2%,室外管道泄漏率不超过4%为合格。 2、煤气加热炉操作现场,一定要有良好的通风,严禁在加热炉附近取暖,睡觉。 3、煤气加热炉操作人员,一定要经过安全教育,懂得煤气技术知识和安全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发证,方可独立操作,工作中必须接受煤气站检查,监督和指导。 4、停止使用煤气时,必须通知煤气站,所有阀门要关严,严禁乱开,长期不用的应用盲板堵死。
5、煤气主管道至加热炉前水封切断阀为止所属的煤气设施,由煤气站负责管理。加热炉及所属炉上的煤气管道,空气管道,风机及煤气烧嘴由车间负责管理。 6、所属管理单位除负责生产运行外,还应包括维修及安全工作。 7、严禁在煤气设施上附设任何物体或任何线路。
8、煤气加热炉上煤气管道漏气或发生其它事故,需停气检修时,应先通知煤气站停止供气,然后按照有关规程进行。
9、对主要煤气设备及煤气管道上的主要阀门,应挂上显示其工作状态的牌子。 10、煤气设备上所设的水封阀及水封槽供水管,严禁任何人员做其它使用。
五 、 煤气事故处理规程
(一) 发生事故后规定:
1. 凡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和大量泄漏煤气等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煤气站领导及有关部门,如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应立即通知厂保健站。如发生煤气着火,爆炸事故应报告保卫科和安全科,并做好现场保护,事故的临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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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抢救事故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
3. 事故现场应划出危险区域,布岗保护现场,防止非抢救人员进入,进入煤气危险区的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严禁用纱布、口罩或其他不适合防止煤气中毒的器具。
4. 未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前不得向煤气设施恢复送气。 (二) 煤气中毒者的抢救:
1. 将中毒者迅速及时地救出煤气危险区域,抬到空气新鲜的地方,松开衣扣裤带,并注意保暖,抢救场所应保持清静、通风,并指派专人维持秩序。 2. 中毒轻微者,如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可直接送往附近保健站急救。 3. 中毒较重者,如出现失去知觉,口吐白沫等症状,应通知煤气防护人员和保健站人员赶到现场抢救。
4. 中毒者已停止呼吸,应在现场立即做人工呼吸并使用苏醒器,同时通知煤气防护人员和保健站人员赶到现场抢救。
5. 中毒者未恢复知觉前,不得用救护车送往较远医院急救,就近送往医院抢救时,途中应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并应有医务人员护送。 (三) 煤气着火事故处理
1. 煤气设施着火时,应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入大量蒸汽或氮气,但设施内煤气压力不得低于100Pa,严禁突然关闭煤气闸阀或封水封,以防回火爆炸。 2. 清除附近易燃物品,使火势不再扩大,火势威胁电器及电源时,应切断电源。 3. 局部着火,火势较小时,可用黄泥,湿毛毯,湿草袋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4. 煤气设施已被烧红时,不得用水骤然冷却。
5. 灭火时,煤气阀门、压力表、蒸汽吹管应由专人控制操作。 (四) 煤气爆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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