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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SHA 津河大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CONSTRUCT
广厦建设
(六)质量“三检”制度
为严格工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订质量“三检”制度:
第一条 操作人对已完成工序必须坚持质量自检。保证工序质量符合质量标准。班组兼职检查员(班组长)对已完成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自检,保证为下道工序或工程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
第二条 认真坚持互检工作。班组内必须做好操作人工序之间的质量互检,班组之间进行互相质量检查。
第三条 认真坚持班组交接检查工作,由施工员组织进行,与技术复核同时进行,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 质量“自检”、“互检”及“交接检”应覆盖施工的全过程和所有部位(项目),体现全面质量管理。自检应有文字记录。
第五条 项目部通过奖罚制度,确保“三检”制度的贯彻实施。
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津河大厦项目部 2006年8月31日
GUANGSHA 津河大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CONSTRU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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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示范样板制度
为了提高工艺水平,确保操作质量,通过样板示范施工,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确定质量验收标准(主要是观感),制订“质量样板”制度。
第一条 主要分项工程或专业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样板间、样板件等。示范样板应选择有代表性的部位,突出工程的难点及特色。
第二条 示范样板施工前,应制订样板施工方案和验收标准。施工完毕应会同监理及有关方面进行验收并签署确认文件。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第三条 示范样板应进行“封样”,注意保护,做为施工和验收标准。
第四条 施工班组应严格按照示范样板进行施工,按照示范样板标准确定施工工艺,提高操作水平,进行质量控制。
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津河大厦项目部 2006年8月31日
GUANGSHA 津河大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CONSTRU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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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工程质量挂牌制度
为落实操作和管理责任人的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制订“操作质量挂牌”制度。 第一条 项目部确定对钢筋帮扎、模板安装、混凝土浇筑、墙体砌筑、装饰抹灰、油漆涂饰、防水工程、水电预埋等分项工程实行操作质量挂牌制度。
第二条 挂牌制度由班组长负责实施,在施工部位标明施工日期、管理者人员和操作人员姓名、质量验收结论。其中砌体和抹灰施工时,操作人员应在施工部位用毛笔注明操作者和施工日期。
第三条 班组长应认真按规定要求做好挂牌记录,记录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并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挂牌记录在分项工程完成后由班组长交给资料员,做为施工资料保存,便于实施追溯。
第四条 现场质量检查时发现存在质量缺陷时,根据挂牌记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质量合格,予以确认。
第五条 原材料入库后,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分类堆放,做好挂牌标识,标识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第六条 施工现场使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也应挂牌,做好标识。现场材料员负责实施,标识应清晰、明确。
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津河大厦项目部 2006年8月31日
GUANGSHA 津河大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CONSTRU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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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材料采购、检验、保管制度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一条 项目经理部材料采购管理人员对材料供应商按照公司采购程序进行综合评价,编制合格材料供应商名录,报告施工经理批准。
第二条 材料采购必须在合格材料供应商名录内进行,在生产急需时,应经项目施工经理或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字,方允许在名录外采购。
第三条 当采购的材料检验不合格时,除材料退回外,项目部可对材料供应商进行警告,如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则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第四条 钢材、水泥、砖、防水卷材等材料,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送检。 第五条 按规定仅凭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件而不必经试验室复验的材料,当未能及时取到有关材料合格证件或证件存在数据不合格、有效期已过、外观较差等问题,为防止差错需进行检验或验证,同时要求供应商提交质量证明文件或提出释疑。
第六条 仓库保管员负责材料入库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材料的名称类别、规格型号、数量以及质量证明文件。材料按照仓库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现场堆放材料应按照平面管理要求,做到堆放整齐,标识完整。
第七条 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应设立专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领用。
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津河大厦项目部 200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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