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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圆心角,弧,弦,弦心距之间的关系(3课时)
1.教学目标
(1)理解圆心角、弧、弦、弦心距等概念.
(2)掌握同圆或等圆中圆心角、弧、弦、弦心距之间关系的定理及其推论,能初步运用这些定理及其推论解决有关数学问题.
2.教材分析与教学建议
本节在介绍有关圆心角、弧、弦、弦心距等概念后,提出在同圆或等圆中,如果圆心角相等,那么所对的弧、弦及其弦心距是否相等的问题.由于学生已经知道圆是旋转对称图形,因此可以借助于圆的旋转不变性去探索所提出的问题,于是得到关于圆心角、弧、弦、弦心距之间关系的定理,再导出该定理的推论.在内容的处理上,采用“问题驱动”的方式引出圆心角、弧、弦、弦心距之间关系定理及其推论,其中又运用分类讨论的数学思想;定理的推论是用推理证明的方法得到的,这与一期数学课本不一样,体现了论证几何学习的要求.
在教学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圆心角、弧、弦、弦心距概念教学时,要把握准每个概念的含义,帮助学生正确理解概念的文字描述.如“弦心距是圆心到弦的距离,即圆心到弦的垂线段的长,而不是圆心到弦的垂线段.又如“等弧”是指能够重合的两条弧,它包含形状相同、长度也相同两层含义,而不仅仅是长度相同.
(2)为了便于研究讨论,“边款”中特别指出没有特别说明,本章中的圆心角通常是指大于0°小于180°的角.同时要向学生讲清楚,涉及到大于180°的圆心角时必须加以说明。
(3)本节仍然用叠合法来导出圆心角、弧、弦、弦心距之间关系的定理.如果用弧长计算公式,那么只能推出两条弧长度相等,不能说明两条弧为什么能重合.课本中对这个定理的证明,虽然是操作说理,但运用叠合法的过程是严谨的。
(4) “问题2”的设置,是引导学生分别由弧相等、或弦相等、或弦心距相等这些条件,化归到圆心角相等,进而根据已有的圆心角、弧、弦、弦心距之间关系的定理,推出其他几组量也相等,得到这个定理的推论.
(5)例题1是圆心角、弧、弦、弦心距之间关系的定理的初步运用,要注意规范表达. (6)例题2、例题3是圆心角、弧、弦、弦心距之间关系定理的推论的初步运用。教学时,要指导学生学会如何用“+”、“-”符号表达弧的和与差;还要让学生体验到运用这个定理及其推论可使证明过程更为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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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练习答案
练习26.2(1)
1.弧AB比弦AB长.因为“两点之间,线段最短”. 2.弧AC=弧BD,弧BC=弧AD,半圆AB=半圆CD.理由略. 3.AB=CD,或弧AB=弧CD,或∠AOB=∠COD. 练习26.2(2)
1.提示:由弧AD=弧BC,得弧CD=弧AB;再利用关系定理的推论导出结论. 2.提示:联结OD.
3.提示: 由AD=BC,得弧AD=弧BC,推出弧AB=弧CD;再由关系定理的推论得AB=CD, 从而推出OM=ON.
练习26.2(3)
1. 提示: 由AB=CD, 得弧AB=弧CD,推出弧AC=弧BD ,可知AC=BD;再由“边边边”得△ABC≌△DBC.
2. 提示:过点O作OM⊥AC,ON⊥AD,垂足分别为M、N. 3.提示:过点O作OM⊥AB,ON⊥CD,推得OM=ON,DN=AM=所以AE=DE.
12AB,再证△OME≌△ONE,则ME=NE,
26.3 垂径定理(3课时)
1.教学目标
(1)经历垂径定理的探索和证明过程,掌握垂径定理及其推论,能初步运用垂径定理及推论解决有关数学问题.
(2)在证明垂径定理的推论的活动中,领会分类讨论的数学思想.
2.教材分析与教学建议
学生已经知道,在同圆或等圆中,圆心角、圆心角所对的弧和弦及其弦心距这四组量之间有密切的联系.本节利用圆的轴对称性,进一步得到圆的直径与弦及弦所对的弧之间也存在着密切的关联。因为圆是轴对称图形,任意一条直径所在直线都是它的对称轴,所以课本对于这些量之间关系的讨论,从垂直于弦的直径的性质开始展开,并加以推理证明;得到了垂径定理后,再提出平分弦(不是直径)或平分弧的直径又分别具有怎样的性质?课本中把解决这些问题化归为平分弦(不是直径)或平分弧的直径是否垂直于弦的问题,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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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腰三角形“三线合一”的性质和垂径定理,导出垂径定理的推论.最后,进行总结性的概括,得到“在圆中,对于某一条直线“经过圆心”,“垂直于弦”,“平分弦”,“平分弦所对的弧”这四组关系中,如果其中有两组关系成立,那么其余两组关系也成立“的结论.
在教学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本节开头说明了圆是轴对称图形,然后在“思考” 中提出问题,引导学生直观感知垂径定理的真实性,再用推理的方法加以证明。教学中,要注意展现垂径定理的导出和证明过程,让学生获得“实验—归纳—猜测—论证”的过程经历.
(2) 对于垂径定理文字描述的理解,在“边款”中特别指出,垂径定理条件中的“弦”可以是直径,结论中“平分弦所对的弧”包括弦所对的劣弧和优弧;垂径定理中的条件“圆的直径垂直于弦”,也可表述为“圆的半径垂直于弦”,或者“圆心到弦的垂线段”.这样,学生在实际问题背景下,可灵活运用垂径定理来解决数学问题.
(3) 例题1是垂径定理的初步运用。学生有可能还是习惯用等腰三角形“三线合一”来证明,要引导学生对不同的证明方法进行比较,帮助学生理解新的定理在几何证明中所起的作用,看到不同证明方法之间的联系和课本中证明过程的简约.
(4) 例题2 是运用垂径定理解决简单的实际数学问题.本题的背景赵州石拱桥,教学时要指导学生如何将现实生活中的数学问题抽象为数学模型,要关注这个转化的过程,渗透数学建模思想.同时,可结合本例渗透“两纲”教育,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例题中有拱高,后面又提出了弓形的概念,教学时要向学生解说,并注意“边款”中对“弓形”与“拱形”两个概念的区别的说明。
(5) “问题1”和“问题2”都是为导出垂径定理的推论进行“问题驱动”,是从构造垂径定理的逆命题的角度提出来的,也体现了分类讨论的数学思想.
(6) 例题3是垂径定理推论的初步运用,解题过程中用到锐角三角比知识,主要考虑到简化计算过程.
(7) 例题4是运用垂径定理的推论作图———等分一条已知弧。可先让学生独立思考作图的方法,然后共同说明作图的依据,并作总结.通过此例,可让学生归纳:要平分一条线段或圆弧,只要作出这条线段或联结这两点的的垂直平分线.结合这道例题,也可要求学生找出这条弧所在圆的圆心位置,并说出作图的理由.
(8) 例题5是运用垂径定理的推论进行几何计算。在解题过程中,通过构造直角三角形、运用勾股定理来求圆中的线段长,有一定的综合运用要求,要引导学生把握知识之间的联系和构造直角三角形的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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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例题6是垂径定理推论的综合运用.要指导学生联系关于同圆或等圆中圆心角、弧、弦、弦心距之间关系的定理分析证明思路.证题后,可提出将题中的条件“AB=CD”与结论“PA=PC”对调,请学生思考如何证明.
(10)在例题7中,由于两平行弦间的距离大于圆的半径,因此这两条弦在圆心的两侧。如果两平行弦间的距离小于圆的半径,那么这两条弦可能在圆心的两侧,也可能在圆心的同侧。完成例题7的教学后,要提醒学生注意在一般情况下两平行弦与圆心的位置关系特征,使学生对练习26.3(3)第3题的分析全面些。
3.练习答案
练习26.3(1) 1.OC=26.
2.(1)OD=253cm;(2)∠AOB=60°. 3.(1)AB=2AD=4cm;(2)弧AC=
12弧AB=2.5cm.
4. 提示:连结OP;过点P作AB⊥OP,AB交⊙O于A与B两点,则弦AB为所作. 练习26.3(2)
1. (1)弧BD所对的圆心角的大小为120°;
(2)OC垂直平分BD.因为平分弧的直径垂直平分弧所对的弦.
2. 在圆砂轮片上任意画两条弦,再作这两条弦的垂直平分线,这两条垂直平分线的交点就是圆心.
3.(1)∠AOB=30° ;(2)CD=练习26.3(3)
1.提示:由PA=PC,PB=PD,推出AB=CD.
2.提示:由△OEF是等腰直角三角形,可得OF=EF=2,所以DF=7-2=5,CD=2DF=10cm. 3.AB和CD之间的距离为1cm或7cm.
26.4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1课时)
12AC=
32cm.
1.教学目标
(1)理解直线与圆的三种位置关系.
(2)掌握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用数量关系所描述的性质与判定,并能初步运用它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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