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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后勤人员佩戴工作牌的通知及规定
为了维护和塑造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现要求总部、区域及门店行政后勤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工作场所及巡店时必须佩戴工作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一次办理工作牌由公司免费办理,工作牌实行一人一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不得私自涂改。
二、佩戴工作牌必须正面朝外悬置于前胸。不得悬挂于腰际或其它位置,不得以外衣遮盖。
三、如未按公司规定佩戴工牌的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罚作为“员工基金”:1、上班时间未佩戴工作牌者,忘带或未带给予10元/次的罚款。2、丢失工牌者,给予20元/次的罚款。同时必须2日内及时补办理新的工作牌。3、未正确佩戴工牌者,三次提醒后给予10元/次的罚款。
四、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严格督促部门下属员工执行以上规定。公司人事行政部将组织各部门负责人不定时对佩戴工作牌情况作随检,检查中如发现有员工违反规定的,人事行政部将给予相应的罚款。
五、工作牌将于5/12日之前发货,预计3-4天内将全部发放到相关人员手中,请各自准备1寸蓝底近照一张。该规定将于2015年5月18日起开始试行,2015年5月25日起正式实施执行,其中7天时间为公司考虑实际情况,给大家的适应过渡时间。
杭州唛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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