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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必须遵循手卫生规范;
(7)呼吸机螺纹管每周更换1次 ,有明显分泌物污染时则应及时更换,湿化器添加水为无菌水,每天更换;螺纹管冷凝水应及时作为污水清除,不可直接倾倒在室内地面,不可使冷凝水流向患者气道。
(8)对于人工气道/机械通气患者,每天评估是否可以撤机和拔管,尽早拔管,减少插管天数。
(9)建议使用可吸引的气管导管,定期(每小时)作声门下分泌物引流; (10)正确进行呼吸机及相关配件的消毒;(11)(12)(13) △ 53.导管相关血流感染的预防措施:
(2)严格按照规定洗手或手消毒,执行严格的无菌操作 (3)尽量选择锁骨下静脉穿刺 (4)留置导管术时采用大手术铺巾 54.医院感染发生的危险因素有哪些?
△55.医院内上呼吸道感染临床诊断标准是什么?
发热(≥38℃超过2天),有鼻咽、鼻旁窦和扁桃腺等上呼吸道急性炎症表现,但必须除外普通感冒和非感染性病因所致的上呼吸道感染 △56.医院内下呼吸道感染诊断标准是什么?
(1)患者出现咳嗽、痰粘稠,肺部出现湿罗音,并有下列情况之一: a.发热;b。WBC总数和或NEU比例增高;c。X线胸片显示肺部有炎性浸润性病变;
(2)慢性气道疾病患者稳定期(慢性支气管炎伴或不伴阻塞性肺气肿、哮喘、支气管扩张症)继发急性感染,并有病原学改变或X线胸片显示与入院时比较有明显改变或新改变。
△57.医院内血管相关性感染的诊断标准是什么? 临床诊断,符合下列三条之一即可诊断: 静脉穿刺部位有脓液排出
沿导管的皮下走形部位出现疼痛性弥漫性红斑
病原学诊断:导管尖端培养和或血液培养分离出有意义的病原微生物。 58.医院内感染性腹泻临床诊断标准是什么?
△ 59.医院内泌尿系感染诊断标准是什么? 尿路刺激症状; 无症状性菌尿症;
△ 60.医院内手术部位感染诊断标准是什么? (一)表浅手术切口感染
仅限于切口涉及的皮肤和皮下组织,感染发生于术后30天内。 临床诊断具有下述两条之一即可诊断。
1.表浅切口有红、肿、热、痛,或有脓性分泌物。 2.临床医师诊断的表浅切口感染。
病原学诊断临床诊断基础上,细菌培养阳性。 说明:
1.创口包括外科手术切口和意外伤害所致伤口,为避免混乱,不用“创口感染”一词,与伤口有关感染参见皮肤软组织感染诊断标准。 2.切口缝合针眼处有轻微炎症和少许分泌物不属于切口感染。 3.切口脂肪液化,液体清亮,不属于切口感染。 (二)深部手术切口感染
无植入物手术后30天内、有植入物(如人工心脏瓣膜、人造血管、机械心脏、人工关节等)术后l年内发生的与手术有关并涉及切口深部软组织(深筋膜和肌肉)的感染。
临床诊断符合上述规定,并具有下述四条之一即可诊断。
1.从深部切口引流出或穿刺抽到脓液,感染性手术后引流液除外。 2.自然裂开或由外科医师打开的切口,有脓性分泌物或有发热≥38℃,局部有疼痛或压痛。
3.再次手术探查、经组织病理学或影像学检查发现涉及深部切口脓肿或其他感染证据。
4.临床医师诊断的深部切口感染。
病原学诊断临床诊断基础上,分泌物细菌培养阳性。 (三)器官(或腔隙)感染
无植入物手术后30天内、有植入物手术后l年内发生的与手术有关(除皮肤、皮下、深筋膜和肌肉以外)的器官或腔隙感染。
临床诊断符合上述规定,并具有下述三条之一即可诊断。 1.引流或穿刺有脓液。
2.再次手术探查、经组织病理学或影像学检查发现涉及器官(或腔隙)感染的证据。
3.由临床医师诊断的器官(或腔隙)感染。 病原学诊断临床诊断基础上,细菌培养阳性。 说明:
1.临床和(或)有关检查显示典型的手术部位感染,即使细菌培养阴性,亦可以诊断。
2.手术切口浅部和深部均有感染时,仅需报告深部感染。
3.经切口引流所致器官(或腔隙)感染,不须再次手术者,应视为深部切口感染。
61.医院内皮肤和软组织感染临床诊断标准是什么?
第四部分 消毒与灭菌
62.术语与定义
清洁: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清洗: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消毒: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高水平消毒: 中水平消毒: 低水平消毒:
灭菌: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灭菌水平:
63.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间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为三类:
即高度危险性物品、中度危险性物品和低度危险性物品。
△ 64.高度、中度、低度危险性物品包括哪些?
高度危险性物品: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 破损粘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中度危险性物品:与完整粘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粘膜的物品,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肛表、口表、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压舌板、肛门直肠压力测量导管等。
低度危险性物品: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粘膜接触的器材,如听诊器,血压计袖带等,病床围栏、创面以及床头柜、被褥;墙面,地面,痰盂和便器等。 65.消毒、灭菌基本程序: 一般器械:清洗---消毒或灭菌;
特殊感染(朊毒体、炭疽、破伤风)器械:消毒---清洗---消毒或灭菌。 △ 66.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
(1) 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方法: a.高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灭菌方法处理;
b.中毒危险性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的消毒方法;
c.低度危险性物品,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做清洁处理,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针对所污染病原微生物的种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 (2) 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
a.对受到致病菌芽孢、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灭菌。 b.对受到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等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应采用中水平以上消毒方法;
c.对受到一般细菌和亲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或低水平的消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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