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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 州 市 卫 生 局 郑 州 市 公 安 局 文件 郑州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郑 州 市 国 家保 密 局
郑卫?2011?123号
关于印发郑州市医师资格考试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工信局、国家保密局,各县(市)公安局、上街分局、市区各派出所,各有关考试机构:
为有效预防和处理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做好郑州市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郑州市医师资格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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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郑州市卫生局
郑州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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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 郑州市国家保密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郑州市医师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师资格考试突发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医师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广大考生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医师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安全、有效。
(二)编制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暂行规定》、《医师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卫生厅等五厅局转发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为依据,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医师资格考试过程中涉及考试材料的运送、保管,考试实施,答卷及备用卷回收、管理等环节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影响考试工作正常进行的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市医师资格考试突发事件(以下简称考试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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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依法监管。市卫生局和承担医师资格考试的机构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加强医师资格考试各重点环节的监督与管理,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考试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医师资格考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郑州市成立医师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郑州市应急处理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市范围内考试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各考试承担机构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组,负责本机构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3.分级控制、快速反应。根据考试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波及范围,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处理预案进行处理。
市卫生局应指导各考试承担机构制订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严格的报告制度。一旦发生考试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按照“高级别、小范围、快速度”的要求及时处置,将其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事件分级
(一)特别重大考试突发事件(Ⅰ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考试突发事件(Ⅰ级): 1.失、泄密事件。医师资格考试前发生试题(包括副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失、泄密,其扩散范围达2个考区以上,或者在互联网等公共传媒上发现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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