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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购买保险的伤亡人员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6.2 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6.3 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6.4 总结经验教训。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6.5 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事故案件的侦破调查工作。
6.6 事件结束后,应加强有关预防措施。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要密切掌握学校周边安全状况,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反映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当地政府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七。饮食卫生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河北省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教育部门实际,饮食卫生安全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饮食卫生安全事件(I级)
发生在学校的,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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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饮食卫生安全事件(II级)
2.1 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2 学校发生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2.3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学校; 2.4 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3、较大饮食卫生安全事件(III级)
3.1 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3.2 发生在学校的,经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饮食卫生安全事件。 4、一般突发饮食卫生安全事件(IV级)
4.1 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
4.2 发生在学校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饮食卫生安全事件。
4.3 鉴于学校饮食卫生安全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IV级突发饮食卫生安全事件标准的一般卫生事件,均按照IV级突发饮食卫生安全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4.4 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饮食卫生安全事件,学校应在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饮食卫生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5、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 5.1 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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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初次报告
发生饮食卫生安全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5.1.2 进程报告
I级和II级突发饮食卫生安全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进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III级和IV级突发饮食卫生安全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5.1.3 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市教育局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6、应急处置
6.1 立即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12019,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6.2 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6.3 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饮食卫生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的情绪;
6.4 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有关人员实施隔离,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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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6.5 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6.6 发生突发饮食卫生安全事件后,学校在迅速采取抢救、控制措施的同时,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6.7 突发饮食卫生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根据需要迅速决定要求上级部门派专家组进行救助指导;
6.8 及时通报信息,要及时部署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饮食卫生安全在学校内蔓延;
6.9 根据事件性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要实行集中办公,24小时值班和每日“零报告”制度,及时协调、指挥事件的处理工作; 7、善后与恢复
饮食卫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7.1 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7.2 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造成食物中毒食堂、小卖等部场所进行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7.3 根据突发饮食卫生安全事件的性质和调查结果,对有关责任部门进行通报,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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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7.4 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八、附则
1、 本预案是学校处置突发师生人身安全、校舍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的文件。 2、 在突发师生人身安全、校舍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4、本预案由邢台市第二十二中学制定并负责解释。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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