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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落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
依据高处坠落事故对人体伤害的坠落方式,把高处坠落事故大体分为如下类型:
洞口坠落(预留口、通道口、电梯口坠落等);脚手架上坠落;悬空高处作业坠落;石棉瓦等轻型屋面坠落;拆除工程中发生的坠落;登高过程中坠落;梯子上作业坠落;屋面作业或桥面作业坠落;其它高处作业坠落(铁塔上、电杆上、设备上、构架上、树上、以及其它各种物体上坠落等)。
1.2 危害程度
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迅速行动、灵活应对。处理事故险情时由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2.2 以人为本。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员和遇险人员);
2.3 强化防护。迅速疏散无关人员,阻断危险物质来源,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 预防及预警 3.1 危险源监控
加强对高处作业、临边防护、“三宝四口”等进行安全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避免事故的发生。
3.2 预防措施
3.2.1 加强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3.2.2 加强对高处作业人员的体检,严禁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3.2.3 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如果是悬空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
3.2.4 按规定要求支搭各种脚手架,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3.2.5 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 3.2.6 切实做好洞口处的安全防护。
3.2.7 使用高凳和梯子时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 3.2.8 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登高作业前,必须检查脚踏物是否安全可靠。
3.2.9 禁止在六级强风或大雨、雪、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 3.3 预警行动
3.3.1 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系安全带、安全绳或者使用不当时,也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此时可以当场制止,必要时召开安全会议通报违章行为,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3.3.2 临边、洞口等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而无防护栏杆、安全网、挡板或防护不可靠时,即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应按要求完善上述防护设施。
3.3.3 当发生大风、暴雨、暴雪等恶劣气候时,高处作业人员即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对此要加强对气象部门的联系,尽早掌握气象变化情况,提前停止高空作业,撤离人员,必要时加固高耸设备。
4 信息报告程序
4.1 当发生险情时,现场值班人员立即组织急救,并迅速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评估险情,判断是否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同时上报公司应急办公室,确定等级并在1小时内上报总监办应急指挥中心和属地应急指挥机构。
4.2 现场报警方式采用警报器、喊话或其它方式来疏散人员,并采用电话向值班室报警。
4.3 现场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与地方政府、应急救援队伍、公安、
消防、医院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联络方式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4.4 现场应急指挥中心通过上述联络方式向有关部门报警,报警的内容主要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伤亡数量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和需要救助的内容。
4.5 应急反应人员以电话向外进行求援。
5 应急处置 5.1 响应程序
应急自救领导小组获取险情报告后,迅速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同时报告项目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应急指挥中心接到信息后上报项目应急指挥中心领导,立即对险情进行评估,根据险情评估结果确定应急响应等级并启动预案,并在1小时内上报总监办应急指挥中心和属地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5.2 高空坠落应急处置措施
5.2.1 当发生高空坠落事故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高空坠落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项目部抢险组视人员受伤情况及时进行急救或转移。
5.2.2 疏导组负责维护现场,对事故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 5.2.3 救护组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工作。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处理,然后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5.2.4 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方案的制订,并保证应急处置的通讯、物资、设备和资金及时到位及后勤保障。
5.2.5 善后组妥善安置伤亡人员和接待伤亡人员的家属,按有关规定做好理赔工作。
5.2.6 调查组收集事故资料,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影响程度和损失,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意见和建议,写出应急处置报告。
5.2.7 人员全部疏散后观察。根据观察结果,采取有效的措施恢复。6. 高空坠落现场处置方案 6.1 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应急自救领导小组
组 长:许恒华、肖立强、唐家明 副组长:曾国雄、秦书勇、喻道金
成 员:薛来雄、林官平、王杰、马存良、刘川、黄勇 6.2 高空坠落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6.2.1 当发生险情时,值班人员立即组织危险区域施工人员撤离,迅速报告应急自救组长,自救组长迅速上报公司应急办公室。
6.2.2 报警方式采用警报器、喊话或其它方式疏散人员,并采用电话向值班室报警。
6.2.3 当事故有扩大趋势时,应急自救组长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申请启动应急预案,在1小时与当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队伍、公安、消防、医院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联络方式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6.2.4 现场应急自救领导小组通过上述联络方式向有关部门报警,报警的内容主要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和需要救助的内容。
6.3 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详见《事故应急救援程序图》。
6.4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6.4.1 当发生高空坠落事故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高空坠落应急现场处置方案,急救人员尽快赶往出事地点,并及时通知医疗部门,尽量当场施救,抢救的重点放在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6.4.2 疏导组负责维护现场,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 6.4.3 救护组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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