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试题
(六)建立、健全货运车辆装载的登记、统计制度。 7、货运源头单位不得有哪些行为? 答: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限超载装载货物;
(二)为无号牌或者无车辆行驶证、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 (三)为未提供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 (四)为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 六、论述:
车辆超限和车辆超载的区别是什么?
(1)违反的行政法律规范不同。车辆超载违反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而车辆超限违反的是《公路法》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2)超限和超载的概念不同。超限是车辆车货尺寸、轴载质量、车货总质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超载是车辆装载的货物重量超过行驶证核定的车质量。
(3)处罚数额不同。车辆超载行为的罚款数额为2000以下,而车辆超限根据《公路法》的诊所罚款数额为3万元以下。
(4)处罚主体不同。对超载运输行为进行处罚的主体是公安交警部门,对超限运输行为进行处罚的主体是交通公路部门。
七、案例分析题(26分 )
5月5日,甲市公路局接到举报,在205国道xyz公里碑处(属于甲市管辖)公路边停放着一辆严重超限车辆。立即派出执法人员李某与协管员王某某带着加
盖印章的执法文书上路实施查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超限运输车辆是张某的。李某对张某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李某在口头告知张某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后,当场开具了《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罚款3000元。张某承认违法超限运输事实,但申辩说已被乙市公路局处罚了2000元。王某某在收取罚款时说,罚2000元是处罚不到位,你严重超限要重罚,这是补罚。张某因随身携带现金不足,请求减轻处罚。王某某把张某所说情况告知李某,并与其协商,决定将罚款数额由3000元减为1500元。张某愿意接受处罚,将1500元罚款缴给王某某后将车开离现场。
(1)本案中,李某与王某某的执法行为违反了哪些规定?(16分) (2)张某在本次行政处罚中有哪些公民权利,如果他对处罚不服可依法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身权益?(10分)
(1)答1、协管员王某某违规上路,2、没有纠正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3、一事二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4、没有查明事实(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5、没有告知当事人权利,6、没有对当事人陈述的意见进行复核,7、法定程序没有履行,如“没有出示执法证件”,8、罚缴没有分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9、擅自改变行政处罚幅度,3000元到1500元。10、没有使用罚款单据。(16分,答对8点以上给16分,答对1点给2分)
(2)答:张某享有的公民权利: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申诉或检举权、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权。张某对行政处罚不服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以维护自身权益。(10分,权利6分,维权途径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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